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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健康科普作品创作与传播专家共识(2018)

 茂林之家 2018-09-22

来源:中华医学科普平台

《中国健康科普作品创作与传播专家共识》(2018)

中国健康科普联盟

二O一八年九月

专家顾问

殷大奎 王陇德 张雁灵 金大鹏 李松林

联盟专家

(主要按姓氏拼音排列 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健康科普作品创作与传播专家共识(2018)

随着社会经济和物质文化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预防和治疗疾病以及获取优质健康知识及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加强健康科普体系化建设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健康科普传播活动,将健康领域的科学精神、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等向公众普及和传播,从而提高公众健康素养水平,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推动实现《“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目标,促进健康科普工作科学规范、精准有效地开展,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保障公众健康权益,中国健康科普联盟特制定本共识。

一、目的

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医学科研人员、医学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互联网医疗健康相关机构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健康科普作品创作与传播工作提供指导,进一步推进相关个人与机构科学规范、精准有效地开展健康科普,逐步引导并规范全国健康科普工作广泛、深入、可持续开展,切实助力提升医务工作者医疗技术水平和健康科普能力以及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二、科普对象

健康科普的对象既包括患者及其家属在内的广大普通公众,也包括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与非相关专业的专科医务工作者。

三、健康科普作品的定义

健康科普作品是指以健康领域的科学观念、科学知识、科学技术、科学方法、科学技能及其进展等为主要内容,以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呈现和传播的信息。通过普及这些信息帮助公众形成健康观念,掌握健康技能,采取健康行为,提高健康素养,从而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

四、健康科普作品创作原则与流程

(一)创作原则

1. 科学性原则

(1)必须由专业的医务工作者提供健康科普信息,从源头保障健康科普内容权威、科学、可信;

(2)内容正确,表达准确,没有事实、表述和评判上的错误,有可靠的科学证据,符合现代医学进展与共识;

(3)应尽量引用政府、权威的医疗卫生机构、学术期刊或行业学会协会等专业机构发布的行业标准、指南和报告,以及研究方法科学且结果可靠的论著等;

(4)属于个人或新颖的观点应有同行专家或机构评议意见,或向公众说明仅是专家的个人观点或新发现;

(5)不包含任何商业信息,不宣传与健康教育产出和目标相抵触的信息。

2. 针对性原则

(1)针对公众关注的健康常识、临床常见病、多发病和康复护理等医疗健康相关知识、诊疗流程以及健康理念、医学科学进展等;

(2)健康科普作品的语言、文字及呈现方式要通俗易懂,适合目标人群的区域特点、性别特征、年龄特点、文化水平和接受能力等;

(3)避免出现在性别、年龄、种族、宗教和文化等方面容易产生偏见或歧义的信息。

3. 原创性原则

(1)健康科普作品的核心观点和主要内容均由作者(个人或机构)独立创作;

(2)如果引用他人观点、内容、图片或音视频素材等,必须注明原作者及信息出处;如果对他人内容进行再加工处理,必须说明是根据谁创作的什么内容改编。

4. 艺术性原则

(1)借助音乐、文学、影视等艺术表现形式,增强健康科普作品的可读性、观赏性、吸引力与感染力,让受众喜闻乐见、雅俗共赏;

(2)避免出现华而不实、空洞无物的信息。

5. 人文性原则

(1)健康科普作品主题思想和内容要健康乐观,积极向上,便于普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

(2)避免出现负能量信息,给受众以消极、晦暗的印象和感受。

6. 传播性原则

健康科普内容及形式符合信息传播特点,容易被受众转发与分享。

(二)创作流程

1. 精准对接公众健康需求,明确健康科普方向及重点

(1)通过大数据分析,挖掘互联网用户关注的健康热点问题;

(2)通过梳理门诊、住院等临床常见问题,了解线下患者的健康信息需求;

(3)线上线下用户健康需求相结合,院内与院外场景科普全覆盖。

2. 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有针对性地创作健康科普作品

(1)用户画像:细分目标人群的区域特征以及性别和年龄分布等,精准匹配健康科普信息;

(2)信息编制:围绕希望或推荐目标人群采纳的行为,编制或筛选出公众最需要知道、能指导公众行为改变的信息,以及为什么这样做、具体怎么做等相关信息;

(3)内容加工:要把复杂信息制作成简单明确、生动有趣、通俗易懂、公众新闻乐见的科普内容,使目标人群容易理解与接受。

3. 多维度信息审核,保障健康科普作品准确且可溯源

(1)信源资质审核:要对提供健康科普信息的个人或机构定期进行资质审核;

(2)信息内容审核:在健康科普信息编制过程中,要对内容层层审核,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信息进行终审把关;

(3)信息可溯源:在健康科普信息制作过程中,要全程留痕,并在科普作品成品中注明信源及出品单位等信息。

4. 信息风险评估,避免与法律法规及社会规范等冲突

在信息正式发布之前,应对信息进行风险评估,以确保信息发布后,不会与法律法规、社会规范、伦理道德、权威信息冲突,不会因表达不够科学准确或有歧义,引起社会误解或对公众健康造成伤害。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信息发布之前可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确认。

5. 构建全流程全周期健康科普教育体系,保障公众健康

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医疗全流程、贯穿“出生—成长—衰老—死亡”生命全周期的健康科普教育体系,全方位保障公众健康。例如:诊前须知、诊疗流程及注意事项、诊后医嘱,住院指南、检查提醒、手术前后注意事项、出院医嘱、康复指导等。

五、健康科普作品传播原则与要求

(一)传播原则

1. 适用性原则

(1)根据目标人群特点,选择合适的传播形式和渠道;

(2)传播形式应服从健康科普内容,并能达到预期的健康传播目标。

2. 可及性原则

(1)健康科普作品能够发布或传递到目标受众可接触到的地方,例如: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数字媒体、自媒体、智能硬件等;

(2)健康科普作品可通过不同渠道形成反复多次的传播和使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一致性。

3. 经济性原则

健康科普作品传播要考虑节约原则,在满足信息传播内容和传播效果的前提下,选择经济的传播方式和传播渠道。

4. 互动性原则

(1)健康科普信息传播宜采取交流互动性强的载体、渠道和方式;

(2)避免健康科普信息的单向传播、线性传播。

(二)传播要求

1. 注明信源及科学依据,保障内容准确且可追溯

(1)注明作者(个人或机构)及/或审核者的身份,有无专业资质与经验;

(2)如果是转载,必须标明原作者及信息出处;如果是改编,必须说明是根据谁创作的什么内容改编;

(3)对健康科普作品中引用的第三方的静态图、动态图(GIF)、音频或视频等素材的,要注明素材出处;

(4)对治疗方法的有效性或无效性以及预期治疗效果等的介绍,须附以科学依据。

2. 注明信息的更新时间,方便受众自主选择把握

注明信息发布和修订的日期,方便受众自主选择阅览哪个版本、了解何为最新信息。

3. 明确目的与目标人群,精准匹配受众健康需求

须说明出版或发布的信息的目的,例如:养生保健类信息须说明其旨在促进健康改善,而不是取代医生的治疗或医嘱。

六、效果评价

(一)评价种类与内容

1. 形成评价

在健康科普作品创作之前进行,主要是明确受众的主要健康问题,发现作品创作和传播的有利条件或障碍。

2. 过程评价

(1)健康科普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是否适当;

(2)作品是否能够及时提供;

(3)媒体传播的内容是否与真实信息存在偏差;

(4)向目标人群提供信息的方法、渠道等是否有效;

(5)信息的覆盖面是否能够达到预期。

3. 效果评价

(1)现有信息及传播效果是否能够满足公众/媒介对信息的需求。常用指标:传播内容满意度、传播方式满意度等。

(2)信息的内容和传播是否能够提高公众的健康知识水平。常用指标:健康知识合格率、健康知识知晓率等。

(3)信息是否对公众的态度和行为产生影响。常用指标:信念持有率、行为流行率、行为改变率等变化趋势。

(4)健康信息传播对事件的处置或政策、舆论、生活质量是否起到促进作用。常用指标:环境、服务、条件的改变;舆论的改变;发病率、患病率、死亡率等。

(二)评价方法与目标

1. 专家咨询

向相关专业领域专家进行咨询,了解他们对健康科普作品的专业性、适用人群、表达方式、传播渠道、传播目标等的意见建议,综合评判作品是否符合创作与传播规范要求。专家咨询主要用于健康科普作品创作和传播阶段的评价。

2. 公众调研

采用问卷调查等定量调查、深度访谈等定性研究,或将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了解目标人群对健康科普作品的认知程度、理解程度、接受程度、语言表达方式是否合理、传播渠道是否经济可及等情况。公众调研可用于健康科普作品创作和传播阶段的评价。

3. 用户行为分析

(1)对网民医疗健康相关搜索、浏览及问答等行为进行大数据分析挖掘,梳理网民搜索人次多、浏览频次高、咨询提问多的问题,高效、精准了解不同区域、不同季节、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等多维度细分用户的健康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置健康科普方向和重点。该法可用于健康科普作品创作阶段的评价。

(2)对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传播的健康科普作品进行大数据分析,从用户浏览量、点击率、播放量、访客数、转发数、点赞数、评论数等多维度综合评价用户对健康科普内容、形式及传播方式等的偏好和满意度。该法可用于健康科普作品传播阶段以及效果的评价。

(三)修复与完善

1. 进一步了解公众对健康教育相关内容的认知和进一步的需求信息;

2. 根据总结出的经验和教训,优化健康科普信息的内容、形式、载体及传播渠道等;

3. 尽可能让健康科普信息覆盖到未受到健康教育的中危与高危人群。

结语

开展健康科普,不仅可以有效预防疾病的发生,还可以帮助患者更好地愈后和康复。有组织、有目的地引导和规范健康科普作品创作与传播,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健康科普氛围,有利于强化我国健康科普体系建设,有利于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水平,更好地促进全民健康。

现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公众健康需求与科普事业也在飞速发展。本共识将结合实际不断改进和优化。

本共识仅代表中国健康科普联盟专家及成员观点,解释权在中国健康科普联盟。

说明:

1. 本共识中的医务工作者,包括临床医生、护士,也包括检验、医技、药师等;

2. 提供健康科普信息的个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等资质证书;开展健康科普作品创作与传播的机构,必须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

3. 对于当前仍存在争议或有潜在风险的健康科普内容,将由中国健康科普联盟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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