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我的隐私,你的数据?

 爱因思念l5j0t8 2018-09-22
小线菌

问:谁能救救孩子……的隐私?用户、企业,还是法律?

答题的过程,才刚刚开始。


谁动了我的数据


半年前,4月10日。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现身美国国会参议院听证会,就八千万用户数据泄露给“剑桥分析”事件道歉并接受质疑。


半年后,9月26日。同样的地点,不同的当事人。谷歌、苹果、亚马逊等互联网公司将出席参议院听证会,解答其用户数据隐私措施,以及如何应对欧盟的GDPR数据保护法案。



这当然不是数据隐私问题第一次受到公开关注,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平均每人每周接受垃圾短信20.6条、骚扰电话21.3个,而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


这些联系方式是从哪来的?


渠道太多了。售价2个比特币的顺丰3亿物流数据,售价8个比特币的华住5亿条身份信息和开房记录,遭黑客攻击流出的1.5亿 Under Armour用户饮食数据,当然还有Facebook的用户数据。据Identity Theft Resource Center报告显示,截止2017年11月,数据泄露事件数量增加到1202起,这比2016年全年的1093起多出了10%。以及,我们无法确定,公之于众的数据泄露事件是否还只是行业里的冰山一角。


持续的隐私泄露带来的骚扰、身份认证、财产安全等问题,正在消磨掉用户的耐心,不断触动用户特别是国内用户本来不那么敏感的神经[1]。


流水的公司,铁打的隐私。我们在享受互联网服务的同时,服务的提供者也在享受我们的数据,并将其用在你可能无法接受的地方。


我们正成为数据隐私的潜在“受害人”。


拿什么保护我的隐私


收集用户数据--分析用户行为--更新产品内容--精准提供服务,这是互联网公司收集用户数据后的主要用途,也是正当的用途——前提是,在用户审阅并同意该公司的隐私条款后。


这里问题出在,同意隐私条款的用户中,绝大部分都不会审阅这些条款。



“快节奏的生活嘛,连读产品说明书的时间都欠奉,何况是枯燥无聊的条款呢?”

“公司的事,我们用户操什么心?”

“而且,我如果不同意条款,是不是就没法使用这款产品了?”


种种原因的驱使下,用户最终把自己的信息使用权,交到了公司的手上。经过公司的收集和整理,一条条的用户数据保存在了公司的数据库中。等待它们的,是被分析,或者被交易、被泄露的命运。


差分隐私 & more


那从公司的角度来讲,有没有什么方法是能够获取可供分析的数据,而又不至于泄露个人隐私的呢?


方法自然是有的。除了增强数据保护意识、数据处理流程合规化这些公司层面上的举措外,从技术的角度看,数据加密 [Encryption] 和差分隐私 [Differential Privacy] 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以苹果公司2016年的提出差分隐私为例:在查询整体数据的时候,给查询结果里增加一定的随机性,使得查询结果不是每次都相同。这样数据足够大的情况下,单个个体对总体的查询数据几乎不会产生影响。



举个例子,我们查到一万位同学的平均分数是100分,这时候新加入一位同学,又查到新的平均分变为了100.01分,那么很容易得知新加入同学的分数约为200分。但应用差分隐私后,每次查询的平均分都会有一定的随机性,例如加入前的分数大概率在100.1-99.9间徘徊,加入后查到分数的概率分布也几乎没有改变,这样就很难得知新加入同学的分数了。


——然而差分隐私听起来挺美妙,但现实应用起来还是存在许多困难。最直接的困难就是,在查询结果中加入的随机性越多,查询的误差就越大,信息的有效性就越小。这也是截至目前,差分隐私的应用仅局限在苹果等少数公司中的原因。


毕竟,对大部分公司来说,“Who cares? 我能直接获得你的数据,何必花心思给自己找麻烦?”


谁在意?


如果用户不在意,公司不在意,那还有谁在意?


法律需要在意。


2018年5月,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正式生效。这款号称史上最严的个人数据保护条例,对欧盟国家用户的查询权、被遗忘权、数据移植权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任何企业未经信息主体许可的收集、处理信息行为,都可能被处罚最高2000万欧元或营收4%的罚款;按Facebook去年400亿美元的营收计算,这就是16亿美金。



这项条例,堪称是用户头顶最强大的数据隐私保护伞。


可我们在欢欣于自己的合法权益终于被保护的同时,也不禁会想:为什么只有欧盟有这样的法规?为什么到2018年5月才开始生效?


实际上,2016年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就通过了《保护宽带及其他电信服务客户隐私管理规定》,旨在将用户浏览网页的历史记录等数据视为应受保护的敏感信息。只不过2017年3月,美国国会众议院又投票废除了该项法案,由此网络服务商不经用户认可就能够监测用户的在线行为,并进行定向广告推送。


在国内,《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于2018年5月生效。《规范》在信息收集的严格程度上能与GDPR比肩,但这是部推荐性质的国家标准,仍不具备强制力。《规范》之前,我国尚未有针对个人隐私的专门法律,大部分规定散落在各个法案中。


——这当然不是因为中美对数据隐私不够重视。严格的GDPR也好,不那么严格的其他法律也好,都是在用户和企业间权衡的结果。


GDPR的生效,给许多企业出了一道送命题:4%的营业收入,很可能就意味着全部的净利润。GDPR生效前几个月内,苹果、谷歌、腾讯等巨头纷纷行动,对自己在欧盟的产品做出了调整;小一点的产品如小米的Yeelight,选择暂时下线继续进行调试;不太重视欧洲市场的部分公司则直接交了白卷,退出了欧盟市场。


所以对于国家来说,这也是道不好回答的题:满足用户还是满足企业?


答题的过程,才刚刚开始。


注【1】: 2018年3月,某互联网大咖在公共场合表示,“中国的消费者在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很多时候是愿意以一定的个人数据授权使用,去换取更加便捷的服务。”



五分钟,你可以掌握一个科学知识。

五分钟,你可以了解一个科技热点。

五分钟,你可以近观一个极客故事。

精确解构科技知识,个性表达投融观点。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