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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宋史·岳飞传》里没有宋高宗参与杀害岳飞的记载?

 老丘山 2018-09-23

谢诸位邀





关于赵构与岳飞这对君臣之间的关系已经谈过很多

“岳家军”私军说,不成立

干预立储说,不成立

收兵权说,不成立

功高震主说,不成立

不援淮西说,不成立

谋反说,不成立

迎二圣说,更是可笑

赵构没有必然要杀岳飞的理由,相对韩世忠、刘锜,岳飞本来处在很安全的位置

韩世忠被弹劾的理由和岳飞案一模一样,都是亲信部下阴谋叛乱,欲迎前主帅重新掌军;绍兴十二年导致张俊罢职的罪名更严重~上应谶语,下握兵权,还有两个干儿子任方面军统帅,极可能谋反

赵构又不傻,心里很清楚这是秦桧为了收三大将兵权找的借口罢了,所以一边模糊罪名,一边出面保下了韩世忠和张俊,秦桧请旨令岳飞入大理寺配合调查张宪谋反案时,赵构说:“刑所以止乱,勿妄追证,动摇人心”~《张宪传》

很明显,赵构并不希望岳飞死,赵构的意思是“适可而止,找个不痛不痒的理由震慑一下,然后给个散官养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任何朝代谋逆都是重罪,何况在宋代这种把防范武将造反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的王朝,比如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

张琼是赵匡胤的救命恩人,更是赵匡胤所倚重的亲军大将。乾德元年(963年)八月,因史珪和石汉卿两位小校诬告不轨,赵匡胤闻讯立马翻脸,当天,张琼便含冤而死(长编记载张琼自尽,宋史.张琼传记载赐死)

事实证明此事纯属诬陷,致张琼于死地的两位小校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长编.卷八》

韩重赟是赵匡胤的结义兄第,北宋开国重臣,任殿前都指挥使,赵匡胤对其信任有加

然而当有人说韩重赟跟亲兵套近乎、拉关系,“私取亲兵为腹心”时,赵匡胤审都不审便欲斩老兄弟

即便证明此事也是一桩冤案,韩重赟仍然被罢职外放,做个有名无实的节度使,连救了他的赵普也象躲瘟神一样躲着他


~《宋史.岳飞传》

岳飞从入狱到被害时间长达两个多月,如果赵构相信岳飞参与谋反,不符合宋朝处理谋逆案“从重、从快”的惯例

岳飞入狱时的身份是文散官,如果赵构要杀岳飞,根本不需要大费周章

岳飞案一拖就是两个多月的原因只有一个~秦桧没有找到物证,也没有拿到口供,无法让赵构相信强加在岳飞头上的罪名,从而名正言顺地取旨杀岳飞





以既成事实倒逼皇帝追认补旨的事在宋朝不是个例
~《宋史.卷
二百.刑法志二.诏狱》

刘挚、梁焘因党争莫名其妙地死于流放地,蔡京等人于第二年五月才请得宋哲宗追认二人有罪的圣旨

圣旨中说,因为二人已死,所以罪证“不及考验”,但是依然要“明正典刑”。哲宗本意是“其释勿治”,现在却依然要附和究罪,其无奈的心态表露无遗





~《宋史.刑法志二.诏狱》

不要以为史官都是傻子,何况元朝史官没有编一整套宋史来维护赵老九的必要



何備给赵构分的锅是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三》

没有直接提到赵构的责任,但明眼人自然明白这个“此为不能保全功臣者也”是在说谁

这段话也间接表明,在“鸷鸟犹未尽而狡兔犹未灭”的情形下,赵构应该不会主动杀岳飞

岳飞死于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而赵构于绍兴十二年正月十四是才听取岳飞案详情,“戊申,御使中丞万俟卨、大理卿周三畏同班入对,以鞫岳飞狱毕故也”~《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四》

这个迹象表明,赵构之前对岳飞案并不十分清楚,也就是说赵构并没有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岳飞案中





因为赵构“……其终制于奸桧,恬堕猥懦,坐失事机……偷安忍耻,匿怨忘亲”~《宋史.高宗九》,所以在岳飞之死这件事上“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岳飞”~《宋史.岳飞传》

偏安江南,不能保全功臣,坐视其事并予以追认。这就是赵构应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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