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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出险,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呢?

 荷0719 2018-09-23

最近有很多车主反馈,因为台风自己的车辆进水了,或者是被其他的东西击中了,自己也买了商业险,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赔呢?为什么同一个小区的其他车主就赔了呢?其实之前给大家介绍过,车损险的责任免赔,其中讲了很多的情况,但是还有很多车主称,我的车不属于责任免赔里面的情况,为什么还不赔。

其实,除了条款中明确标志的责任免赔的情况,还有很多其他的情况,比如说申请理赔的材料和证件如果无法提供等等。这种情况就比较多了,比如双方事故中,全责方未及时向无责方首要交强险保单和行驶证的复印件,导致了少赔了一部分,最典型的就是100元的无责代赔了。说起无责代赔,可能大多数刚刚接触过车险理赔或者从事过车险相关工作的人都知道,无责代赔说简单点就是在车险事故中,全责方需要赔付无责方的相应损失,而无责方也需要赔付全责方100元,但是在实际的车险流程中,由全责方出险理赔的保险公司代替无责方赔付给全责方(是不是感觉晕晕的、、、)。

那就是用小明举个列子吧。

小明开车上下班时候,追尾了前车,而交警判定的责任也是小明的全责,所以小明身为全责方,需要用自己的保险赔付对方车辆的修车费。而对方作为无责方呢,需要赔付小明100元的赔款(别问我为什么,保险规定的、、、)。但是这100元在理赔的时候,小明的保险公司代替对方赔给了小明。这就是无责代赔的流程,而小明申请100元无责代赔的时候,是需要提供对方的交强险保单和行驶证的复印件的。如果提供不了的话,那就会少赔100元的哦。

话说回来,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过户车,行驶证过了过户、变更了车主,但是车辆的保险却没有做过户,在发生某些特殊的车险事故之后,需要提供保单上的被保险人的信息(比如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等),因为在车险理赔的时候是需要提交被保险人、索赔权益人等签字的。比如说在购买二手车的时候,只是车主做了过户,保险没有及时过户,出现之后,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或者是需要索赔权益人的资料,而先车主无法提供,导致理赔资料不全而出现少赔或者是无法赔付的情况。

而除了上述的两种情况之外,某些单方事故也有比较特殊的情况。之前就接触过一起单方事故,也保留了现场,也报交警了,同样也有商业险条款,保险公司照样告知无法赔付、、、。

一男性车主和自己夫人行驶过程中由于观察不及时,碰上了护栏,前保险杆损失较为严重,需要理赔,而出险之后,自己也在现场报警并保留了现场让保险公司给查勘了现场。但是由于执法部门一直无法出具相应的单证,导致保险公司一直没有发生赔款,而执法部门给车主的理由是因为其夫人没有驾驶证,所以不能确定发生事故时候的驾驶员是谁。因为当时发生事故时,是因为两口子吵架,而丈夫和妻子的口供都是不一样的(具体细节在此不便描述),导致执法部门无法确定发生事故时是谁开的车、、、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情况,比如没有保留现场,导致了少赔一部分等等。如果车主对出险后的事故处理方面感觉茫无头绪的话,可以多多了解一下出险理赔的流程以及保险的责任免赔,是在不行也可以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来了解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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