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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故乡,心灵的归宿――读蔡代明的散文集《走不出的乡村》

 心静自芬芳 2018-09-24

本文参加了【我喜爱的一本好书】有奖征文活动

  故乡,心灵的归宿
――读蔡代明的散文集《走不出的乡村》
    □刘春红
 
 
 
一颗被风吹出村庄的种子,遗落在城市的一隅生根、发芽。可种子的心始终眷恋着乡村, 他把自己像火柴棒一样热烈的心思引爆,化作一束温暖的火光,照亮了乡村的每一个角落。这颗种子就是蔡代明,他用全身能量把魂牵梦绕的故土情结埋进文字里,让生根发芽的思念有了方向,而乡村便在这深深的情感里得以长久留存。

如今,城镇化建设日新月异,社会进步中,昔日的乡村已是“面目全非”,更多地融入了现代化的因子。就像越来越多的农民摇身一变成了城市人,环境的改变,角色的转换让他们的精神慢慢地变成了“空壳”。而在他们内心深处却挂着乡愁,无言的思念成为煎熬。那些遗落在城里的种子,不愿在遥远的牵念里迷茫,他们不仅把家乡的泥土搬到城里的楼台,借以疗治心灵的失落、化解乡情的疼惜;更是将自己移栽进盆里的泥土,生根发芽,长出一片葱茏永恒着记忆。

  因为热爱文字,有幸和我们县的文联主席蔡代明见过几次。他内敛温和,虽在城市多年,却改不了质朴的羞涩。乡村的山水养育了他,影响了他,改变了他,唯一不变的是爱。“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会想到那淳朴、恬静、安详的乡村。回望乡村,那颗浮躁和不安稳的心就安静和沉淀下来了。”听着他的心语,走进那些沾满泥土气息,纯朴恬淡的文字间,相信你会和我一样看到作者心底的率真谦逊:“我觉得文字可以将一些事物留得长久一点,虽然我记录有关乡村的这些文字,仅仅只是笨拙的文字,不会留下得太长久,但至少可以勾起人们对即将消逝的乡村一种深深的怀念就足够了。”

对走不出的乡村满怀炽热的爱,对故土难以割舍的情怀,是作家笔下永恒的话题。家乡的一草一木,一花一果因为注入了作者的情感显得格外美丽生动。在《乡村的清晨》“露珠挂在枝头上,经阳光照耀,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煞是美丽……”乡村也是忙碌的,一大早“男人们扛着铁锹,踩着露水,来到自家责任田边,查看秧田是否涸了……”而女人们则更忙碌,她们在清晨就要把全家一天的生活都安排好。“当一缕缕炊烟在熟睡了一个晚上的村庄袅袅升起,淡淡的、蓝蓝的,在村庄的房舍、绿树上弥漫时,乡村的人都知道,炊烟是一种无声的召唤,它其实在告诉田间劳作的家人,该回家吃饭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是乡村人的全部,他们没有太多的奢求,津津有味地咀嚼着劳动带来的快乐,简单却充实。

“ 一个在乡村长大的孩子,总会和庄稼有着一种通感。”蔡代明骨子里与生俱来的恋土情结,让他对土地上生长的庄稼特别亲切。他会安静地《凝视一片稻子》,看“它们从春天出发,拔节、分蘖、抽穗、扬花,经过了酷暑的历练,终于春华秋实……”他也会忘情地嗅着《麦香》,感慨家乡的朱必祥老人这样的抗日英雄像田里的麦子一样,熬过了一个又一个冬天给人们带来宝贵的精神食粮;他还会在五月的阳光灿烂中让《油菜跟着我回家》,感受丰收的喜悦和菜籽油的悠香绵长;他更会在《庄稼之美》中感动生命的相遇,稻子、小麦、油菜或者其它庄稼终究会离开土地回家,但他知道在来年的春天还会和它们如期相遇。乡村的颜色在作者眼里不是耀眼的红,也不是茂盛的绿,而是摄人心魄的黄。金灿灿的黄,那是水稻、油菜、小麦成熟的颜色,也是生命的色彩,“张扬却不失厚重,辉煌而不失妩媚。”那种与庄稼相遇的幸福感觉,在梦里和现实中真切地延续,像《母亲的目光》总是那么无声、温暖;也像《父亲的叮咛》朴实无华。

唐代画家张璪有一名言“外师造化,中得心源”。一篇好的文章,它必定来源于自然,来源于平常不过的生活经历,再由作者主观情思的熔铸与再造才有了神韵与思想的统一。在我拜读了蔡代明的散文集《走不出的乡村》时不得不承认,他的文章就是这种“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完美结合。在《父亲与土地》里,作者外师万物开始萌发,犁地、耙田、撒种、锄禾、施肥,父亲与土地的亲密关系就是收了种,种了收的真实情景。“没有了土地就没有了根,生命就没有了主心骨”,不仅让我们感知到父亲对土地的情谊,还能读懂父亲在种与收中完成对养育子女责任的承担,既使生活得再好,也不能忘记土地的给予,做人的根本。“有的人因追逐城市的浮华,刚从泥土里拔出脚便轻易抛弃了故乡。”作者却在《三月,我是故乡的一只蜜蜂》中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蜜蜂,飞回到故乡的田野。“天空中熏染着、堰塘里倒映着、沟渠口流淌着、人们的脸上熏染着那迷人的金黄色……”风动花香的时节,把读者带进“千里花海,金色沙洋”的绝美风景中;“在这样明媚的日子,成为故乡里的一只蜜蜂,在花海里愉快地采撷……”浓浓的乡愁,伴着四季的更迭,在作者的心里长出一双薄翼,停留在《老屋,老家》。乡村是人生的起点,也是一个又一个梦想所在地,更是心灵的归宿。作者将这份深情延续着,不仅自己时常回到家乡,关注家乡的发展,也将妻女带回到老屋居住,一大家人在这里团聚,过年,在这里欢笑,醉酒。他说:“无论我走到哪里,也无论我身居何处,我的心里永远都站着老屋,老屋里,永远站着我的母亲。”母亲和那老屋、田野、庄稼如一幅宁静、古朴的水墨画,永远定格在了记忆里,被作者握成了一生的乡愁,也如年轮一般溶进了血液里。作者巧妙地将对乡村母亲般的爱与仰望,定格在老屋,其实那是可以拴住灵魂和心一辈子的地方。记得宗白华先生曾说“物象呈现着灵魂生命的时候,是美感诞生的时候。”顺着这美丽我们感同身受,触摸到作者柔软的心里,藏着弥足珍贵的情义,作品的艺术性也随之凸显,完成了客观现实的形神与作者主观情思的高度统一。

永远走不出的乡村,不是对城市喧嚣的躲避,也不是对融入城市文化的恐慌。一颗遗落在城市的种子,生根发芽总关乡情,作者是想告诉我们:生活可以越来越好,环境可以越来越美,文明可以越提越高,家乡可以站在城市的一隅回望,或在梦里找寻。但是那方生养我们的土地,哺育我们健康成长的朴素精神,浸染过我们的浓重乡音,甚至是经厉过的种种磨难,“当现实与记忆不再重叠时,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永远不会回来了。”而曾经喂养过,或者仍在影响着城市来客的草根文化,那厚重的故乡情结是我们永远不能迷失的、遗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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