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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及奖惩规定

 真农人 2018-09-24

仓库管理及奖惩规定

(拟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仓库管理规范化,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保护货品的完整与安全,确保货品库存准确,及时为公司提供各项决策和分析,根据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的任务。

(1)做好货品入库、出库及保管工作。

(2)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货品的安全。

(3)保障对公司客户的及时配、发货。

(4)保证仓库出入库等凭证填写清晰、数据准确、传递及时。

(5)定期进行货品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章 入库管理

第三条 采购货品入库时,仓管员要根据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采购发票、送货单等随货同行资料,认真地对购入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进行逐一清点验收。

第四条 对采购员采购回来的货品,仓管员如发现货品名称、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的,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如果是供应商(厂家)直接发货过来不符合要求的,仓库要及时与供应商(厂家)进行电话、电邮等方式就货品入库的数量、规格、质量等事项双方达成一致。

第五条 统计员必须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或送货单开具入库单,由财务主管负责对系统入库记录情况进行审核。

第六条。入库单必须经仓管员、统计员、财务主管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三章 出库管理

第七条 各类货品的发出,仓管员必须根据业务员的发货通知单或客户的订货通知单进行配货、拣货。

第八条 货品出库必须经过仓库验货人员最后检查无误后方可出货。

第九条 统计员根据业务员手工开制的发货单在百胜软件开具货品出库单,然后交由仓管员进行配货、拣货,业务人员不得直接参与仓库发货工作,货品出库单必须经仓管员、统计员、收货员、业务员的签字确认。

第十条 对于发货当时未收到款项时,货品出库单上必须要有客户和公司业务人员的签字确认,对于客户电话方式要求发货的,必须及时向客户取得货品签收证明。

第四章 货品保管

第十一条 科学管理仓库,仓库要保持整洁,库存货品存放整齐,有条不紊,做到账账、账卡、账物三相符。

第十二条 做好仓库防盗、防丢失、防霉烂等工作,熟悉消防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仓库安全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根据库存储备和需要情况,及时向负责人提出进货计划,以便采购,确保供应。

第十四条 对库存货品动态情况,特别是超储积压物资,经常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以保持仓库物资的合理储备。

第五章 仓库盘点

第十五条 公司要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货品盘点工作,以便及时检查库存的准确程度。

第十六条 公司仓库盘点分为年终盘点、季度盘点和月度盘点,必须贯彻年终全面盘点,季度盘点确保,月度抽查盘点的原则。

第十七条 盘点前,财务和仓库部门必须制定盘点工作实施时间、盘点人员、盘点分工、步骤及要求等规定。

第十八条 盘点人员应认真、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不准漏盘、少盘、多盘。

第十九条 盘点完成后,必须填写“货品盘点表”,并经参加盘点人员签字确认。要及时查找盘点差异原因,并对差异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编写“盘点总结及报告”,报总经理审核。对于正常范围内的差异,直接进行相应的账项调整,对于非正常范围内的差异,需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报表管理

第二十条 仓管员和统计员应每天对货品的进出数量核对无误,做到日清月结。

第二十一条 月末结账前,财务人员需同仓管员对仓库货品进行库存盘点,填报《库存盘点表》,经盘点人员签字后交财务部,确保手工帐、电脑帐与实物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 库存货品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急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货品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损坏等),应及时用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二十三 统计员与仓管员核对货品库存无误后,统计员要于月底前从百胜进销存管理软件中导出“货品进销存汇总表”等相关报表及支撑报表的有关入库单、出库单、调拨单一并交财务入账。

第七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四条 仓库奖惩规定本着公平、合理、公正、有效的原则进行处理,起到激励、惩罚、指导、纠正的作用。

第二十五条 由财务主管、仓库主管、总监、总经理组成奖惩评估小组,每月对责任事件进行评估一次。当评估小组人员为当事人时,由2名部门负责人代替评估。

第二十六条 奖惩结果最终由评估小组确定,并告知财务部予以奖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对于在日常进销存管理工作能够按照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执行的给予奖励,奖励有以下情形:

(一) 能够维护仓库管理规定,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和揭发者,奖励 元;

(二)填写入库单、出库单等凭证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者,奖励 元;

(三) 能够积极向公司提出仓库管理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采购者,奖励 元。

第二十八条 对于日常工作表不好的不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以下惩罚,并予以通告,惩罚有以下情形:

(一)不遵守仓库工作流程,未履行岗位职责被投诉者,罚款 元;

(二)填写入库单、出库单等凭证字迹模糊、内容不完整、数据错误者,罚款 元;

(三) 玩忽职守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使公司遭受损失者,罚款 元。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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