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资料: 在中国,从隋朝开始将“省”用于中央政府的一级行政机关,例如尚书省、中书省等等。元朝,开始将“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作为意义上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划之单位(即中央政府在地方行政上所设的全权机关,而不同于有一定高度自治权力的地方政府)。明朝起,改为承宣布政使司,俗称“行省”,其中的“行”字偶尔省略;至清朝,正式名仍为布政使司,往往直称为“省”。三省制度废除后,省开始专门作为一级地方行政区划之单位, 目前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第一级地方。而省单个字真正作为一级行政区使用是在民国时期才出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的1949年,全国分为30省、1自治区、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1地区。直至1967年区划多次调整,到1967年调整为22省、5自治区、3直辖市共计30省级行政区,直至1988年新增海南省,1997年新增重庆直辖市,1997年和1999年香港和澳门回归中国,相继新设2个特别行政区,至此共计23省、5自治区、4直辖市和2特别行政区共计34省级行政区。 那么对于现在各省排名是怎样的呢?下面带大家来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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