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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在」胜诉|尊重原创·拒绝抄袭

 标准生活 2018-09-24

近日,深圳「字在」公司接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两份民事判决书,裁定原告深圳「字在」公司起诉被告孙某某同合作伙伴赵某某、郑州某商贸有限公司侵犯「字在」公司产品专利权案胜诉。被告孙某某、赵某某等,赔偿「字在」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10000元,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0230元。

这一持续了近2年的官司,到此尘埃落定。对于这一结果,我们想说,法律是公正的!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对孙某某等侵害「字在」发明专利权

的判决结果

(2018)豫民终397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对孙某某等侵害「字在」外观设计专利权

的判决结果

(2018)豫民终378号

· 事件回顾 ·


·2014年8月,孙某某以应届大学生的身份,到「字在」公司求职,出于对异乡年轻人的关照,「字在」在岗位满员的情况下,让孙某某入职公司设计部。而这一善意的做法,埋下了这出“农夫与蛇”的祸根。入职后的孙某某逐渐被委以重任,并得以接触公司核心、机密文件。除了帮助孙某某解决生活与工作难题,公司满足了孙某某多次升职加薪的请求,而这并未让其满足。

 

·2015年10月,孙某某以各种理由提出离职,并于当年11月离开公司。与他一并离开的,还有「字在」公司所有设计文件。是的,他偷偷地将公司机密文件都拷贝带走了。

 

·离职之后的孙某某很快回了河南老家,并租赁郑州某商厦开了一家专门售卖与「字在」公司外观、功能相同产品的店铺。店内所有的商品、陈列甚至是店铺名称,都让人误以为是深圳「字在」公司的分店。而这一切,直到「字在」一位河南忠实粉丝的来电,询问公司是否在河南开设分店,我们才知情。


意识到自己被恶意侵权后,「字在」立即出发郑州开展严谨合法的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令孙某某及其同伙必须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毁侵犯深圳「字在」公司的专利产品,赔偿深圳「字在」公司因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收到法院传票的孙某某立刻慌了,离职后第一次来到深圳「字在」公司,请求公司原谅他“年幼无知”、“以后再不敢了”、“也是因为太爱「字在」的产品和设计了”……但其言语中没有任何悔改之意。对此,深圳「字在」公司领导没有动摇,并表示这场官司不计成本也要打到底。

 

·2017年5月20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开庭,当日孙某某并没有出庭,由其亲戚代为出庭,该名亲戚在现场大闹法庭,干扰法庭秩序。

 

·2017年12月,深圳「字在」公司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两份民事判决书,裁定原告深圳「字在」公司起诉被告孙某某同合作伙伴赵某某、郑州某商贸有限公司侵犯「字在」公司产品专利权案胜诉,三被告需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深圳「字在」公司的专利权产品,并共同承担深圳「字在」公司因此案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案件受理费用。三被告不服,提出上诉。

 

·2018年3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某某等三被告的上诉进行立案,并公开审理。


·2018年6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驳回孙某某等三被告对“侵害「字在」外观专利设计权”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7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驳回孙某某等三被告对“侵害「字在」发明专利权”的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这出上演了近两年的“农夫与蛇”故事,以二纸判决书的胜诉裁定,给了「字在」一个公道,也给了支持「字在」的人们一个信心——“中国智造”值得被尊重与珍惜。

 


原创力量的崛起

也该有“尊重原创”的觉醒

 

标有“Made in China”的iPad

在国外售价每台499美元,

组装费只占售价的3.4%,

每卖出一台iPad,

富士康和深圳工厂的40万员工仅得9美元报酬。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智造”,中国众多企业对于产品研发阶段的投入越来越重视。从概念的生发到产品上市,「字在」的产品研发阶段坚持“求精不求快”。每一款产品都需经过多于同行企业2-3倍工序的内部测试,方可上市。正是因为我们对于产品研发的精细与质量把控的严格坚守,才赢得了消费者对于我们品牌的肯定,有了「字在」今日的行业影响力。而这,也成了类似孙某某这样趋利者们铤而走险的原因:照搬抄袭,投入最小的人力物力,获得较高的利润空间。

 

 

原创应该被尊重与保护

什么是专利?

在我国,专利的含义有两种:

1、口语中的使用,仅仅指的是“独自占有”。例如“这仅仅是我的专利”。


2、在知识产权中有三重意思,比较容易混淆,具体包括:

第一:专利权,指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专利权人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第二: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是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专利”在这里具体指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技术或者方案。(所谓专有技术,是享有专有权的技术,这是更大的概念,包括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某些不属于专利和技术秘密的专业技术,只有在某些技术服务合同中才有意义。)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该国内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并需要定时缴纳年费来维持这种国家的保护状态。


第三:指专利局颁发的确认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证书或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指的是具体的物质文件。


「字在」品牌由被誉为中国文化守业人的刘美松先生于2013年创立,是国内首个字文化创意品牌。 我们致力于做汉字产品化及互动体验最好的品牌,以千年活字为媒介,依托庞大的活字收藏资源,持续融合汉字艺术与现代设计,打通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推导民艺复兴,传播汉字文化,使母语之美转化成可视可触的生活形态与创意载体,打造中国人的文化生活方式,成为以字文化为核心的文化生态服务商。我们秉承着尊重文化内核,坚持原创研发的理念。现已开发的200余款产品,款款都有专利。这是我们对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再创造的尊重与坚守。


本次反专利侵权的胜诉,对于「字在」而言,不是结束,而是开始。目前,「字在」已建立完善的法律顾问体系,面对市面上抄袭成风的现象,「字在」有信心与决心与之对抗。秉着尊重原创,坚持“中国智造”的理念,未来凡是涉及「字在」产品专利抄袭与剽窃的事件,我们将毫不手软,依法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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