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3月10日,抗战刚刚结束的第二年,一个新单位在重庆成立,那就是交通警察总局,下设作战、警务、总务、经理、秘书、军法、政工、督察等8个处,还有电讯总台等直属单位,在外地设有京沪区、平津区等11个铁路警处、8个警务组、7个公路警务室。 这个单位还拥有一支武装力量,那就是交警总队,编制为总队17个、直属大队28个、水上总队1个。 实际上,无论是交通警察总局,还是交警总队,都是军统在控制。 交警总队的最早前身就是军统1932年建立的苏浙行动委员会别动队,下辖5个支队及特务大队,1937年正式成军,人数1万多人。1938年番号改为“忠义救国军”,直到抗战结束后,改编为所谓的交警总队,人数扩充为5万人,全部都是美式装备。 国民党主要是让这支部队守卫铁路、公路的警卫,分布在京沪、浙赣、平汉、沪杭、胶济、陇海、北宁、粤汉、津浦等9条铁路动脉沿线,水上总队负责在南京至吴淞口长江沿线巡逻。 然而,最后也是不堪一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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