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释义 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行为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提起非诉强制执行时所需提交的法律文书。 二、范本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xx单位xx字xx第xx号 被执行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执行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本单位于xx年xx月xx日对被申请执行人xxx作出了xxxxx的处罚决定,罚款xx万元。被申请执行人在规定的限期内未履行缴纳罚款人民币xx万元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特申请你院强制执行。 此致 盘龙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附:一、证据xx份;xx年xx月xx日 二、其他材料xx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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