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公用和民用建筑物内的对讲系统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 2.1.1 前端设备:主要包括对讲主机、发卡器、计算机(内置管理软件)、打印机、不间断电源等。此类设备均为定型产品,根据设计要求选用相应设备。必须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有关的技术文件。产品安装前,必须依据出厂的图纸或技术文件进行全部通电检查,并记录结果,合格后方可安装。 2.1.2 信号处理设备:包括解码器、分配器、视频分配器等。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标准系列产品,并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相关的技术文件。产品安装前,必须依据出厂的图纸或技术文件进行通电检查,并记录结果。 2.1.3 传输部分:包括分线箱、电线电缆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规格型号,有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2.1.4 终端设备:主要包括户内分机(分可视型和非可视型)、二次确认门铃、门口主机等设备。选用时应根据设计要求的规格型号,并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合格证。安装使用前,应经过全部检查(包括外观及性能检查),方可安装。 2.1.5 本系统所用线缆主要为4 芯和6 芯屏蔽线及同轴电缆即可,或根据设计要求选配,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2.1.6 不间断电源的选择应根据设计要求选配,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及有关的技术文件。 2.1.7 镀锌材料:有机螺丝、平垫、金属膨胀螺栓、金属软管。 2.1.8 其它材料:塑料胀管、接线端子、钻头、焊锡、绝缘胶布、塑料胶布、各类插头等。 2.2 机具设备 2.2.1 手电钻、电锤、克丝钳子、剥线钳、电工刀、电烙铁、一字改锥、十字改锥、尖嘴钳、偏口钳。 2.2.2 万用表、工具袋、水平尺、拉线、500V 摇表、线坠。 2.3 作业条件 2.3.1 机房内土建工程应内装修完毕,门、窗、门锁装配齐全完整。 2.3.2 机房内及外围的布线线缆沟、槽、管、盒、箱施工完毕。 2.3.3 机房内、弱电竖井以及建筑内公共部分等,各预留孔洞、预埋件的位置,线管的管径、管路的配置到位及管内预留钢丝等,均应符合设计施工要求。 2.3.4 系统设备接线前,导线间绝缘电阻经摇测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3.2 操作方法 3.2.1 钢管、金属线槽及线缆敷设及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 3.2.1.1 钢管、金属线槽敷设参见《线槽敷设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LST.G201—2005 3.2.1.2 线缆敷设参照《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LST.G202—2005。 3.2.2 分线箱安装 3.2.2.1 箱体板与框架应与建筑物表面配合严密。安装在地面预留洞内的箱体应能使地面盖板遮盖严密、开启方便。严禁采用电焊或气焊将箱体与预埋管口焊在一起。 3.2.2.2 明装分线箱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1.4 米。 3.2.2.3 明装壁挂式分线箱、传输设备箱时,找准标高进行钻孔,埋入胀管螺栓进行固定。要求箱底与墙面平齐。 3.2.2.4 解码器箱通常安装在楼内竖井或远离干扰源且易取电处,室外安装时要具有良好的防水性。 3.2.3 线路敷设 3.2.3.1 布放线缆应排列整齐,不拧绞,尽量减少交叉,交叉处粗线在下,细线在上,不同电压的线缆应分类绑扎。 3.2.3.2 管内穿入多根线缆时,线缆之间不得相互拧绞,管内不得有接头,接头必须在线盒(箱)处连接。 3.2.3.3 线管不便于直接敷设到位时,线管出线终端口与设备接线端子之间,必须采用金属软管连接,不得将线缆直接裸露。 3.2.3.4 所敷设的线缆两端必须做标记。 3.2.4 终端设备安装 3.2.4.1 对讲系统终端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要安全可靠。 3.2.4.2 对讲分机应安装在户门墙内侧,二次确认门铃设置于分机背面户外侧墙上,高度均为底边距地面1.4 米处。 3.2.4.3 门口主机设置于楼门口或单元门口一侧,一般采用嵌入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面1.4米。 3.2.5 设备接线调试 3.2.5.1 接线前,将已布放的线缆再次进行对地与线间绝缘摇测。 3.2.5.2 机房设备采用专用导线将各设备进行连接,各支路导线线头压接好,设备及屏蔽线应压接好保护地线。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3.2.5.3 接线时应严格按照设备接线图接线,接完再进行校对,直至确认无误。 3.2.5.4 分别对各户分机进行地址编码存储于系统主机内,并进行记录。 3.2.5.5 安装完后,对所有设备进行通电联调,检测各分机同系统主机、分机同门口主机及系统主机同门口主机之间的通话和视频效果,以及报警功能。同时检查呼入系统主机的分机对应的编号是否与记录相符,如不符则对该号重新编地址码,直至无误。 4 成品保护 4.1 安装门口主机、户内分机、二次确认门铃、解码器箱时,应注意保持墙面整洁。 4.2 其它工种作业时,应注意不得碰撞及损伤对讲系统终端设备。 4.3 机房内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水措施。为了防止损坏设备和丢失零部件,应及时关好门窗,门上锁并派专人负责。 5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5.1 设备之间、干线与端子之间连接不牢固,应及时检查,将松动处紧牢固。 5.2 使用屏蔽线或同轴电缆时,外铜网与芯线相碰,按要求外铜网应与芯线分开,压接应特别注意。 5.3 由于屏蔽线或设备未接地,会造成干扰。应按要求将屏蔽线和设备的地线压接好。 5.4 对讲分机接线不牢固、成像不清晰,造成无信号(声音、图像、报警信号)或信号质量不合要求,应及时进行复查调试,并更换不适合的设备。 5.5 修补浆活时,门口主机被污染,或安装孔开得过大。应将污物擦净,并将缝隙修补好,再安装门口主机。 附:对讲系统涉及的规范列表 1)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90) 2)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 16571-1996) 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 16676-1996) 4)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99) 5)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8)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 16571-1996) 9) 《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办法》(GA/T 70-94) 1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4-2000) 11)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12)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13)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1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394—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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