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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环保被要求退城搬迁,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哪些?

 吴少博律师 2018-09-27

近年来,国家加大力气治理环境污染,201873日,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为此,多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响应号召,许多涉污企业被要求退城搬迁,这本是利国利民的好政策,然而一些地方在治理环境污染的过程中存在工作方式简单、片面的现象,各种野蛮路数、“一刀切”的关停方式也层出不穷,给企业带来了非常大的损失。面对这种情况,企业应该怎么办?首先我们来简单了解下各地的政策、计划。


 
 

 

一、宁夏出台《行动计划》,要求各市编制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方案

 

计划确定以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利通区等区域为重点,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减少重污染天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市编制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实施方案。对于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型企业2018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

 

二、南昌市发布《方案》,要求对钢铁水泥等企业全面摸底,研究退城搬迁方案

 

《南昌市推进钢铁、水泥、焦化、冶炼、平板玻璃、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对辖区内现有的钢铁、水泥、焦化、冶炼、平板玻璃、化工等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梳理出位于主城区范围内的重污染企业名单,结合当地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等工作实际,研究确定退城搬迁重污染企业名单。

 

对能耗高、排放大的钢铁、水泥等企业,推动企业整体或部分重污染工序向有资源优势、环境容量允许的地区转移或退城进园,实现装备升级、产品升级、节能环保上水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依法实施关停。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任务。

 

三、涉污企业因政策被关停,解决问题的途径有哪些?

 

其他省市也是如此,河北、山西、上海等地也都出台了相关政策,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从以上宁夏、南昌的方案中我们也能看出未来几年涉污企业关停、腾退、搬迁依然是大势所趋,作为企业方,积极响应并认真配合落实国家政策的同时,也要为企业的出路做好打算。

 

首先企业必须明确一点:国家禁止一刀切治理环保,而且有关停就有补偿。举例来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中指出:企业环保整治是必然要求,但地方政府更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帮助被拆迁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在推进环境保护整改升级工作的同时也要照顾到被拆迁企业的合法利益,关停搬迁的同时给予合理补偿。并且指出,对于治理过程中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及做出此类行为的地方政府部门,中纪委、监察部将给予严厉打击。

 

第一,如果被关停或被要求退城搬迁的企业有环评,有排污许可,排污也实际达标,完全符合所有的要求,这个时候就可以要求恢复生产。很多企业主可能会问:都被关停了有恢复生产的可能性吗?结合实务经验我们认为是有这个可能性的。原因:一,关停是相关部门在环境大督查压力之下做的行政行为,压力过去有可能会恢复生产。二,法律这方面所执行的是错误的决定,只是由于压力问题做了这个事情,所以有恢复生产的可能性。

 

第二,要求补偿,补偿标准参照征收拆迁,把土地、房屋、停产损失、装修,附属物,设备全部纳入到补偿范围,这也是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

 

第三,要求土地置换,关停、退城搬迁基本都是因为污染严重,比如离得二级水源保护地比较近,离得居民区太近,这个时候就可以要求土地置换,把被关停企业的土地进行置换,可以搞绿化,也可以变更土地性质搞商品房开发,企业则可置换成别的土地重新恢复生产。

 

第四,转换产能,要求政策鼓励,即转产。既然这个地方环保不达标,我转成别的经营项目,只要不存在环保问题也可以,但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在税收、用地、土地厂房手续变化等方面给企业提供相关的优惠政策及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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