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重庆高速执法第四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接到监控中心通知有驾驶员报案称:“车辆在G50出城方向老院子大桥因轮胎起火停在应急道上,急需救援。” 8分钟后高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随即用巡逻车上配置的4瓶灭火器协助该车驾驶员扑灭了燃烧轮胎的明火,有效控制了火势,为消防部门的后续处置赢得了关键的时间。最终有效的保护了车辆及车上的货物,帮助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财产损失、维护了道理交通安全。 此次事故处置中,高速执法人员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功不可没,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定期检查随车灭火器,有备方能无患,平安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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