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 GB/T 8629—2017 《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以下简称新标准)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代替了GB/T 8629—2001(以下简称旧标准)。 具体来看,小编觉得此次修订的内容还是很多的,增加了洗涤程序,细化了洗衣机类型,调整了不适用的测试内容……
新旧标准都适用于纺织织物、服装或其他纺织制品的家庭洗涤和干燥,但新标准中有如下变化:
删除了旧标准中引用的GB/T 8685《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图形符号; 增加了GB/T 6529《纺织品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使得试验更加标准化。
新标准第3章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此后章节编号顺延。 对自然环境、陪洗物、湿度控制装置、过度干燥、标准洗涤剂、标准洗衣机、洗涤程序、脱水过程、静态空气、总洗涤载荷这些术语进行了定义,以便相关企业及检测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标准提及术语的含义。
将旧标准的“仪器”修改为新标准第5章“设备和材料”,删除了原表1和表2。具体内容:
类型Ⅱ,50%聚酯纤维/50% 棉陪洗物; 类型Ⅲ,100%聚酯纤维陪洗物。 其相关规格尺寸及缝制要求见新标准附录H,且相对旧标准要求增加了尺寸变化率及整理的要求。
旧标准第4章调整为新标准的第6章,标准洗涤剂由3种增加至6种。 1)标准洗涤剂1是不加酶的无磷洗衣粉,分为含荧光增白剂和不含荧光增白剂两种,又称1993AATCC无荧光增白剂标准洗涤剂(WOB) 和1993AATCC含荧光增白剂标准洗涤剂,仅用于B型洗衣机; 2)标准洗涤剂2是加酶的含荧光增白剂无磷洗衣粉(又称ICE标准洗涤剂A),用于A型和B型洗衣机; 3)标准洗涤剂3是不加酶的不含荧光增白剂无磷洗衣粉(又称为ECE标准洗涤剂98),用于A型和B型洗衣机; 4)标准洗涤剂4是加酶的含荧光增白剂无磷洗衣粉[又称为JIS K3371(类别1)],仅用于C型洗衣机; 5)标准洗涤剂5是无磷洗衣液,分为含荧光增白剂和不含荧光增白剂(WOB)两种(又称为2003 AATCC含荧光增白剂标准液体洗涤剂和2003 AATCC无荧光增白剂标准液体洗涤剂),用于B型洗衣机; 6)标准洗涤剂6是不加酶的含荧光增白剂无磷洗衣粉(又称为SDC标准洗涤剂类型4),用于A型洗衣机。 旧标准的标准洗涤剂与新标准的标准洗涤剂2、3、6 均由3个相互独立的部分组成:a)洗涤剂基粉;b)四水过硼酸钠;c)漂白活性剂,四乙酰乙二胺。
3个独立部分使用前应按下述方法混合。为保持一致性,3个独立部分干质量混比为:77:20:3,混合方法新旧标准有所不同。 新标准是直接称量各部分混合成试验用洗涤剂。在使用前应彻底混合,改变了旧标准中的混合溶解方法,这样使得试验更加便捷利于操作,混合溶剂若不是立即使用可储存于密封容器中最长储存时间为14天。 水的硬度由旧标准“仲裁试验用水的硬度不超过 20mg/kg”修改为新标准“试验用水的硬度应低于 0.7mmol/L”。 增加了注:经有关方商定一致时,可使用硬度低于2.7mmol/L的水。注的增加可满足广大企业生产者的特定需求,并增加了洗衣机注水口的供水压力应高于150KPa。
旧标准要求A型洗衣机洗涤和冲洗注水水温为(20±5)℃,B型洗衣机使用冷水冲洗。新标准要求注水温度为(20±5)℃,在热带地区若试验用水不同于该温度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水温。
旧标准第6章和第7章中洗涤载荷和陪洗物内容调整为新标准第8章洗涤载荷
新标准要求所有类型标准洗衣机总洗涤载荷应为(2±0.1)kg,若试样为一件完整的成衣,总洗涤载荷超过2.1kg,应报告其总质量。 新旧标准试样数量均根据样品的用途或产品标准的要求确定。 新标准规定纤维素纤维产品应选用类型Ⅰ棉型陪洗物,合成纤维产品及混合产品应选用类型Ⅱ聚酯纤维/棉陪洗物或类型Ⅲ聚酯纤维陪洗物,未提及的其他纤维产品可选用类型Ⅲ聚酯纤维陪洗物。 新旧标准都提及若测定尺寸稳定,试样量应不超过总洗涤载荷的一半,而新标准增加了若试样为一件完整的成衣比例超过1:1时应报告其实际比例。
选择洗涤程序结束后,立即取出试样从干燥程序中选择进行干燥。
(来源:《中国纤检》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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