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反垄断法律制度
【本节知识点】
1.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2.反垄断机构设置
3.垄断行为的种类
【本节内容】
【知识点】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1、反垄断法概念:通过规范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来调整经营者相互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立法目的: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3、适用范围:
【知识点】反垄断机构设置
1、反垄断机构
(1)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
(2)反垄断执法机构: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主要包括: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2.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权和措施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2)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
(3)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
(4)查封、扣押相关证据;
(5)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注】采用上述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知识点】垄断行为的种类
(一)垄断协议与垄断协议的豁免
垄断协议即卡特尔,是指经营者达成或者采取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
1、《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
(1)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①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②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③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④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⑤联合抵制交易;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2)?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上下游经营者之间)①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②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③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2、垄断协议的豁免【反垄断法允许的垄断行为】
垄断协议的豁免是指不以限制竞争为目的,为某种公共利益而达成的合意或者一致行动,反垄断法是允许的。其情形包括:
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利益的
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上述(1)-(5)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例题:多选题】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属于可豁免垄断协议的有()。
A.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垄断协议
B.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
C.为提高经营利润,限制相对人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D.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垄断协议
E.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生产明显过剩的垄断协议
【答案】ABDE【解析】通过本题掌握垄断协议豁免的情形。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1、市场支配地位:
(1)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①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②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③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的排挤竞争对手或不公平交易行为。
(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7)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注】上述行为除了(1)外,其余均涉及“没有正当理由”的前提。
【例题:单选题】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对于经营者从事的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违法性认定时,无需考虑行为是否有正当理由的是()。
A.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B.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C.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
D.搭售商品
【答案】A【解析】通过本题掌握的考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三)经营者集中
1.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其他经营者的股份、资产以及通过合同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
2.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规定了事前申报制度,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3.经营者集中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注】经营者能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条件。
(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即“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其行为包括:
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
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
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例题:2016年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列行为中,属于垄断行为的有()。
A.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B.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C.低价倾销行为
D.经营者集中
E.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
【答案】ABDE【解析】低价倾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节、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述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4.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
【本节内容精讲】
【知识点】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①在市场竞争中,经营者之间不正当竞争关系
②监督检查部门与市场竞争主体之间的竞争管理关系。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
①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目的);
②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直接目的的必然延伸);
③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三)、不正当竞争法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应当遵循下列市场竞争规则:
自愿、平等、公平;
②诚实信用;
③尊
所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就是指经营者违反上述竞争规则和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三个特征:
①主体: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
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即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后果: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强调是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而非消费者利益,后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例题:2015年单选题】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侵害的是()
A.消费者的利益
B.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C.社会公众权益
D.国家利益
【答案】B【解析】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侵害的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知识点】不正当竞争法行为的种类
1.假冒行为
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②与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相混淆;
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④制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即经营者暗中给
3.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低价倾销行为
经营者为排挤竞争对手,以便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下列4种情况不
①销售鲜活商品;
②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③季节性降价;
④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②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③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者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④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
⑤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⑥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7.诋毁商誉行为
【知识点】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具有行政执法
【例题:2016年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列情形中,属于低价倾销行为的是()
A.为独占市场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B.销售鲜活商品
C.季节性降价
D.歇业降价商品
【答案】A【解析】本题中BCD均属于正常降价行为。而“独占市场、低于成本价格销售”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权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低价倾销行为。
第六节、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1.产品质量法的概念
2.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3.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4.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本节内容精讲】
【知识点】产品质量法的基本概念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对“产品”这一概
(1)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不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
(2)建设工程不适用
【例题:2013年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下列物品中,属于“产品”的是()。
A.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建筑材料
B.天然的物品
C.建设工程
D.自产自用的物品
【答案】A【解析】通过本题掌握《产品质量法》中产品的范畴。
【知识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产品质量抽查制度。
(2)质量状况信息发布制度。
(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及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3.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生产者的义务包括作为的义务和不作为的义务。
1、产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一定的要求。
裸妆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妆产品,可以不附加标识。 不作为义务 1、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A.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B.产品应当具备其应有的使用性能,但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C.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D.裸装的食品必须附加产品标识
【答案】D【解析】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进货验收义务
2.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
3.有关产品标识的义务
4.遵守有关禁止性规范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注】产品质量责任不同于产品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产品责任专指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1.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法律区分生产者和销售者,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
第一,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即只要因产
①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②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③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二,销售者的过错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责任的求偿对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
3.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
4.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
【例题:2016单选题】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受害者费用中,不属于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的是()
A.受害人医疗费
B.受害人在治疗期间发生的投资收益损失
C.受害人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D.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
【答案】B【解析】考核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
【本章主要考点总结】
1.工业产权的内容及特征
2.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4.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强制许可及保护
5.商标注册的原则、条件以及申请商标注册的方法
6.商标权的内容及保护
7.劳动合同的类型、订立原则和条款
8.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情形
9.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10.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解决争议的途径
1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12.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垄断行为
1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及种类
14.产品质量法的基本概念
15.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6.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适用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3)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不适用的情况
(1)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2)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
最常见、最典型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