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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注销办税指南

 匁匁 2018-10-05

尊敬的纳税人: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方便您快捷办理清税注销业务,节约您宝贵的时间,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专门编印了纳税人注销办税指南,协助您办理相关业务,请您根据需要仔细阅读。

目前清税注销可分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若您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可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无需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手续

若您有未结清的税款或其他未尽涉税事宜,可前往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一般注销,办税服务厅为您设有“清税注销业务专窗”,为您办理注销登记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您可扫描办税指南中的二维码或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上税务局提前了解并准备资料,我们会尽快为您办理。

当您在办理注销业务过程中,如遇到与此指南在资料、办结时限方面要求不一致的,您可拨打12366进行投诉,感谢您的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9月

一、一般注销

(一)注销登记


(二)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二、简易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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