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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2018-10-06 | 阅:  转:  |  分享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先予执行?12月5日,宜宾江安籍农民工蔡先生来电咨询称,今年3月,他在成都一建筑工地上班时,木板砸到其左腿和腰部,导致其
腿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半年,现在家里休养。公司垫付了全部医疗费,其它没给付任何费用。“我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全家的生活陷入困顿。
听说可向仲裁委申请先予执行,以解燃眉之急。”蔡先生问:什么是先予执行?仲裁庭对哪些劳动争议案件可以裁决先予执行?针对蔡先生的问题
,记者采访了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他表示,先予执行是指在特殊的情况下,仲裁庭对可以在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决之前,根据
当事人申请,裁定一方当事人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以解决这方当事人生产、生活之急需,在该裁定生效后,若当事人不
先予给付,人民法院可依据裁定予以强制执行,这就是先予执行。同时,王律师称,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仲裁庭对追
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这些
案件如果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特别是对遭受工伤的农民工,如果不能及时拿到工伤医疗费,对他们的疾病治疗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因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规定: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可以不提供担保。“农民工遭遇上述劳动争议案件时,可以依法提出先予执行
的申请,以保障自己早日拿到相关费用。”王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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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暖暖的白雪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