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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办法
2018-10-07 | 阅:  转:  |  分享 
  
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办法(试行)

耒检会[2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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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办理刑事案件工作实际,就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应当严格依法推进,兼顾案件质量与诉讼效率,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的案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适用法律无争议的案件;

(三)案情简单(罪名单一、共同犯罪人数在三人以下);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

(五)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或者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第三条【机制保障】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指定专人(专门办案组或审判庭)办理该类案件,优先审批该类案件或者简化该类案件审批程序,以保证案件快速办理。

各单位设立专门联络员。

第四条【办案期限】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自受案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逮捕决定或者构罪不捕决定,同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建议快速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详见附件1);建议公安机关在执行(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五日内移送起诉;

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同时向审判机关移送《建议快速审判意见书》(详见附件1),建议审判机关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审判工作,作出判决。

上述期限包含节假日。

第五条【案件受理】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中心受案后,应当在当天将案件分配至案件专门办理组。

第六条【分工机制】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的案件,实行分工办理。

权利义务告知、期限告知等事务性工作实行综合告知,由招聘制书记员专门办理。

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的案件,可以尝试由专人出庭支持公诉。

第七条【讯问笔录】讯问笔录实行模板化,在讯问之前提前制作,加快讯问节奏(详见附件2)。

第八条【审查报告表格化】审查逮捕意见书和审结报告以表格审批代替文书审批(详见附件3),但应对关键性证据进行复印或者扫描,作为附件一并呈送审批。

第九条【文书及电子文档共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实施工作文书及证据电子文档共享,以提高诉讼效率。

第十条【审判地点选择】本办法适用的案件可以集中、简化审理,在看守所设立临时审判庭,集中时间、批量审理案件,确保案件快速审理。

第十一条【法庭审理过程简化】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及出示证据可以概要宣读,仅宣读认定的事实及证据目录;当庭讯问被告人环节可以简化或者省略;一次性举证,综合发表质证意见;对于没有异议的证据,公诉人可以仅说明证据名称。

第十二条【例外情形】被告人当庭对指控的部分证据提出意见的,或者法庭认为有必要调查的证据应当出示,并进行质证;在庭审中发现案件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法庭应将庭审转为普通程序。

第十三条【当庭宣判】适用本办法办理的案件,在检察人员回应被告人综合辩解意见后,应当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审判员应当当庭宣判。

第十四条【实施】本办法自耒阳市公安局、耒阳市人民检察院、耒阳市人民法院会签之日起生效、实施。





耒阳市公安局

耒阳市人民检察院

耒阳市人民法院

2014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建议快速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

耒检侦监速移建[2014]XX号

我院以耒检侦监[2014]XX号批准逮捕决定书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X罪一案,经本院审查,本案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办法,建议你局在七日内将案件移送起诉

此致

耒阳市公安局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建议快速审判意见书

耒检公诉速判[2014]XX号

我院以耒检公诉[2014]XX号起诉书提起公诉的被告人XXX涉嫌XXX罪一案,经本院审查,本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符合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办法,建议你院对本案在十日内作出判决。

此致

耒阳市人民法院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附件二

耒阳市人民检察院

讯问笔录

(“轻案快办”专用)

讯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讯问地点:耒阳市看守所

讯问人:记录人:

(出示工作证件)我们是耒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现依法对你进行讯问。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我们的提问,你应当如实回答,不得作虚假陈述。但是对于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问:以上告知,你清楚了吗?

答:

问:介绍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答:

问:你是否有前科?

答:

问:你在公安机关交待是否属实?

答:

问:请简要陈述下自己的犯罪事实?

答:







问:公安人员在对你的讯问过程中,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行为?

答:



问:你是否需要聘请辩护律师?

答:

问:公安机关是否从你处扣押何种物品?

答:

问:你是如何到案的?

答:

问:是否有举报或者立功线索?

答:

问:以上记录共计页,请你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答:

附件三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

(“轻案快办”专用)

案号:湘耒检刑诉快(2014)XX号

案件名称 案件来源 承办人 收案时间 结案时间 犯











况 甲 强制措施 基本情况(详见户籍材料,页码:) (对基本情况进行简单描述) 乙 审











实 公安机关移送认定 承办人审查认定 详见公刑移送(2014)X号,简要概括 与公安是否一致,并作简要描述。 证





料 证据种类 证明内容及所在页码 需要说明情况 被告人供述 供述不讳(见侦查卷页码) 如第一次没交待,写明变化情况 被害人陈述 证明了:(见侦查卷页码) 证人证言 证人某某,与当事人身份,证实了 量刑情节 法定情节 酌定情节 量刑建议 需要说明的问题 承办人意见



签名:

时间: 审批 科长意见 检察长意见 签名:

时间: 签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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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暖暖的白雪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