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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攻坚克难2——解析
2018-10-07 | 阅:  转:  |  分享 
  
正确,乙公司作为承兑人有付款之义务
73、甲公司于2006年3月2日签发同城使用的支票1张给乙公司,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付款人为丁银行。次日,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2006年3月17日,丙公司请求
丁银行付款时遭拒绝。丁银行拒绝付款的正当理由有哪些?(2006年试卷三第73题)BD
A.丁银行不是该支票的债务人
不当选,丁银行为付款人,为债务人
B.甲公司在丁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仅有2万元人民币
当选,该支票为空头支票
C.该支票的债务人应该是甲公司和乙公司
不当选,丁银行为付款人,同样为债务人
D.丙公司未按期提示付款
当选,同城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之日起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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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暖暖的白雪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