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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我记忆的碎片,我指间的宇宙

 高天明月图书馆 2018-10-07

悦·读

所有人在时光里走来走去

本篇文章6300字

阅读大约需要12分钟


我记忆的碎片,我指间的宇宙

李娟

我小的时候,世界还没现在这么大


我小的时候,世界正好和我小小的身体,小小的视野相匹配。


上学途中必经的街道足够宽阔,学校操场无边无际,同学黄燕燕家好远好远。还有家门口那道阳沟,我永远无法跨越。


那道阳沟是我生命中的第一道天堑。我在这边,大人和八岁以上的孩子在那边。阳沟对面是一方小小的石台,正对着院落的天井,紧挨对面木阁子的窗格。石台上有一些碎砖瓦、几只旧花盆以及隐匿其中的新世界的入口。我每天冲石台上张望,那里有大秘密。


而没有秘密的这方世界平淡无奇。在阳沟这边,我走遍每一条街道,走遍校园每一个角落,反复敲黄燕燕家的门,无人应答。每当我再次回到家,走向寂静的天井,就像活了一百年那样寂寞。


可是有一天,我抬起腿突然踩到了阳沟对岸。紧接着,我一迈而过。世界颠倒。我长大了。


我八岁了,我个子长高了。一时间所有的街道都不够我奔跑,所有的同学家都不够我探索。一时间世界来不及调整得与我的成长相匹配。我像是突然出现在小人国里的巨人,站在阳沟对面天井下方的石台上君临天下,持续成长,摧枯拉朽、所向披靡。


我在石台上蹦跳不休,所有大人惊呼,喝斥我小心点。所有小朋友哈哈大笑。我是终于跟上队伍的失群之羊。


我走在队伍的最后,感到世界陈旧不堪。心想,这一切可能并不值得我辛苦地长大。


井是城市最后的根


童年,大部分留在当门天井里,还有一部分在隔壁天井。


当门天井就在我家门槛外,隔着窄窄的亍沿和阳沟。隔壁天井稍远一些,隔着亍沿、阳沟、石台和一间小小的木阁子。


隔壁天井里有一眼井,井里有鱼。我每天走三十步去那边打水。长大了,只需走二十步。


那眼井的井口不大,水面不深,井台很滑。井边放着公用的铁桶,桶上系着麻绳,桶的提手一侧挂着一把沉重的铁锁。铁锁能令桶在水里往一边倾斜,令水顺利地漫入桶中。


我将公用桶稳稳扣向井中,手里的麻绳适时轻拽,桶在水中翻转,很快盛满完美的一桶水。我双手轮番出力,扯起麻绳把水拎出井台,稳稳当当倾倒在自家的塑料桶里。


年幼的我,开始只能打半桶水。渐渐地,就能像大人一样拎起满满一桶水。我人生最初的骄傲来自于劳动。


自小,我每天都会提几桶水。因此我臂力很大,和同龄人比掰腕的话,很少有人能掰得过我。我珍爱自己双臂中的这把力气。我一直又矮又瘦,但是我的强壮深藏不露。我觉得,这强壮源于井水中神秘的能量。儿时的我,常常趴在井台边,长久凝视漆黑的水面。我看到鱼在我的倒影中静止。一条黑的,两条红的。我无数次把铁桶扣向水面,却没有一次能兜住一条鱼拎上来。我听说隔壁就有人在打水的时候拎出来过一条鱼。我好羡慕,然而又焦灼至今:后来他有没有再把鱼放回井里呢?


后来我离开了。再后来街道拆迁改造,不知隔壁天井的那眼井是被填平了还是封堵了。


井是城市最后的根吧?井消失了,鱼仍游动在根系之中吧?可能从此再也不被凡间打扰吧?

 

屋檐水滴滴答答,将童年水滴石穿

 

阴雨天里,哪儿也去不了,隔壁陈孃贴在木板墙上的布壳子永远潮乎乎的,永远干不透。


布壳子干透后也是假装干透了。陈孃把假装干透的布壳子揭下来,一张叠一张,整整齐齐摞一大撂,背到集市上卖。这些布壳子被人买走,被裁开,被打成千层底的鞋底。穿鞋子的人永远行走在漫长无涯的雨季之中。潮湿和阴冷裹住了他的双脚,像泥土裹住他的根。


陈孃卖布壳子,从四十岁一直卖到七十岁。四十岁时的她,是我曾经所认为的最体面的人。爽利,寡言,善良,终日忙碌。后来她七十了,我重返小城,在街头遇到她。其实是我妈先认出了她,把她指给我看。我不敢看,扭头就走。缘分就这样结束了吗?不是的,我永远记得她,但是,却无力对她说出一句话,无力打一个招呼。


七十岁的陈孃仍在街头摆摊。但是已经不卖布壳子了。现在的人已经不穿手工打的布底鞋了。她卖的可能是鞋垫之类的小物。那时,我才意识到她人生的困窘。她给我的童年留下的体面宽裕的印象,大约源于她的清洁与矜持。于是又记起她曾经给过我的点滴关爱。过了几十年,这些关爱又重来了一遍。三十多岁的我,和七八岁的我一样被深深温暖着。却仍无力直接面对她,无法对视她的双眼。


永远也干不透的布壳子,永远清贫的人生,永远不停止的雨。我站在童年的屋檐下,抬头默数上方残存的瓦当。小时候的我,觉得瓦当真美,上面的图案却像永远看不清。小时候的我心想,再长高一点就好了。我渴望独立而有力地活在世上。就像陈孃那样。我羡慕她小而整洁的房间,羡慕她的沉默和自信。


我站在所有下雨的日子里的屋檐下,伸手接雨水。很多时候,却感到恐惧——感到自己恐怕永远长不大了,永远这样弱小而混沌。


然而身后不远处,阿孃瘦削的身子忙忙碌碌,一整天一言不发。墙上的布壳子渐渐干了,悄然翘起一个小角。

 

说瓦绯,瓦绯

 

在百年老屋里吃饭。吃啊吃啊,一大滴酱油滴进稀饭碗里,迅速氲开。大呼小叫,赶紧拿调羹撇开。


哦,那不是酱油,那是瓦绯。


“瓦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时,我那颗七八岁的孩子的心也满溢着成熟的诗意。


七八岁的我,端着稀饭、抬着头张望黑洞洞的百年老屋。没有天花板,三两片模糊的明瓦,黑得发红的檩梁和椽木。我知道,黑到极致了便会发红。


红是黑的终点,瓦绯是尘埃的终点。虚缈的尘埃,陈年的油垢,历经一百年后,变得浓黏又危险。然而“瓦绯”这个词真美啊,是危险里开出的花,是贫穷里浸泡的明珠。将来我若有一个女儿,就给她取名为瓦绯。她浑身罪过,卑微又哀伤。但是我呼唤她时,有神秘的希望暗暗闪烁。


吃饭时,我时刻提防着瓦绯,却丝毫也不怕它。睡觉时,我望着深蓝色粗纱帐的帐顶。它承接着一百年来所有的瓦绯,夜夜抚慰我漫长的睡眠,打算抚慰我一百年。但我还是睡不着。我睡着的身体所置放的这个古老空间里,拥挤着一百年来发生过的所有故事。那些故事我一个也不知道,只知道它们不甘心消失。早晨吃饭时,我又遇到一滴瓦绯。我心想,别来提醒我了好吗?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

所有肮脏的、邪恶的、具伤害性的、迷惑人的事物,其实都是正当存在的事物。它们与我在世上同行。我防备它们,又熟悉它们,然后和它们永别。我在成长的密林中侧身穿行,一路上经过的人们都面目模糊。反而人之外的事物,清晰得如同曾一动不动注视了它们一百年。此刻我抬头看向单元房的天花板。如今再也没有瓦绯了。我抛弃了所有陈旧的往事,却感到自己并不轻松,反而越来越沉重。好像自己的躯壳所包裹的一切,也正在渐渐发黑,直到发红,发黏。我若有一个女儿,我就给她取名瓦绯。

 

渐渐地,城市变得和乡村一样古老

 

当我还是一个孩子时,我心目中“城市”这概念诞生于站在街角的一个个小红人——消防栓。哪怕如今,我快四十岁了,一提起城市,仍首先会想到那些小红人。它们是最坚定的城市的象征。哪怕城市毁亡,沦为废墟,它们仍存在于废墟之上,强调着此地曾经的繁华与文明。


小的时候,总觉得科普故事中的机器人形象一定就是消防栓那样的——矮墩墩的,圆乎乎的,硬邦邦的,简拙的肢体和脑袋,还戴着铁帽子。而且,它们一定也是红色的。


小时候,我生活的小县城是个灰色的世界,水泥的楼房,木结构的古老院落,石板路的小巷,六角砖的街道。但是,消防栓是黑白旧照片里唯一被赋予色彩的事物,突兀强烈,凌驾一切现实。


我们这些小孩子,骑在消防栓上长大,扯着消防栓上的铁链条游戏。它是我们童年里最重要的伙伴。我们的童年没有滑梯,没有跷跷板,没有秋千。但是,一个个消防栓就足以代替一切。我依偎它玩耍,站在它双肩上看向远方。我无数次渴望它能活过来。我坚信它是坠落地球后陷入漫长睡眠的外星人。它的坚硬和它的红色暗示它与众不同的来龙去脉。它绝对是超级文明的遗存。


后来,当我看到宫崎骏的动画片《天空之城》,看到沉睡中的浑身长满青苔、筑满鸟巢的机器人时,同样的感觉铺天盖地汹涌而来。

 

炒菜的时候放几颗星星

 

以前,有各种各样的修理匠,修伞的、修碗的、修钢笔的、修表的。现在几乎都没了。东西用坏了就直接扔了。我们使用这些东西的成本降低了,我的消费被持续刺激。似乎我们活在世上就是为了消耗器物,是为了生产垃圾。


对了,还有补锅的匠人。现在可能很多年轻人都不知道了,锅漏了的话也是可以修好的。洞较小的话,就打个补丁。洞太大了,或者洞太多,就把整个锅底换掉。


我家有好几口铝锅是换过锅底的。新的锅底是用铁皮镶的。像接烟囱一样,在连接的边缘处敲出可以互相扣嵌的Z形边,两片紧紧咬合在一起,再敲平、敲紧。于是新的锅底诞生了,滴水不漏。重新派上了用场。


但是这种补法只适用于平底的屉锅或汤锅,圆底的炒锅就没法换锅底了。


记得我家有一口炒锅,锅底常年都是漏着的。洞口有四五处,每个洞约芝麻大小。这么小的洞,也漏不出太多东西。于是在很多年里,就由它那么漏着,从没有正式补过。


但我妈会时不时“非正式”地补一下——她每次揉面的时候,揪米粒大的一点点面粒,按在锅底小孔处。烧菜时,大火很快把粘在那几处的面团烧焦了。烧焦后的面疙瘩便暂时堵住了漏洞。虽然这种补法也顶不了多长时间,但是在这段时间里,锅的确不漏了。不像之前,烧菜时,火大了还没事,火一小,锅底就滋啦滋啦响。那是从小孔处漏出去的油或汤水与高温激烈相撞后发出的细小尖叫。那时,烧火的人透过明亮的灶膛,会看到锅底那几处小小的,激动的沸腾。


这口锅用了很多年,用得越来越薄,小洞越来越多。但那些年里,不知为何,我们从没想过换一口新锅。


在很多个准备晚餐的时光里,总是没有太明亮的照明。要么是马灯,要么是摇摇晃晃的蜡烛。它们的光芒只笼罩有限的范围。房间虽然因为它们离开了黑暗,却仍被黑暗所统治。板凳下面,灶台后面,天花板上空,甚至火焰下方十公分处,都黑得深不见底。正在炒菜的锅里也是黑暗。锅铲不停翻动,似乎想把黑暗搅拌得更加混沌不堪。我手持锅铲,翻啊,搅啊。我们的食物充满黑暗。我们的果腹之物把这黑暗接引进我们的身体。我们身体内部是黑暗的最终归宿。


但锅底那几颗星星,永远明亮闪烁。


我不停地翻炒,凝视那几粒忽隐忽现的星星。它们是红色的,极其明亮的,在锅底的位置永恒不变,在宇宙中的位置也永恒不变。我强烈熟悉它们。它们嵌在锅底,嵌在我眼中,嵌在日后历久弥新的神秘记忆里。世界越黑,它们越亮。世界越饿,它们越亮。世界越咸,它们越亮。它们越亮,锅底就越脆弱。我小心翻炒,担心把锅底戳破了,又用力翻炒,希望星星更多,更更多,更亮,更更亮。为什么呢?我二十多岁的年华,和锅底的几颗星星对峙,一直对峙至今。

 

我想象着所有人的疑惑,以及所有人之间的陌生

 

我上小学的时候,看过一本关于熊猫的科普类读物,好像是一部熊猫在野生环境中的生存纪录。忘了书名,也忘了内容。但有一个情节,永远也忘不了。


小熊猫长大了,有一天离开和妈妈一同生活的洞穴,独自走了很远很远,从此再也没有回来。后来它在很远的另一条山谷里建造了自己的家,日日寻找食物,躲避危险,渐渐忘记了童年和亲人。可是有一天,它无意中误入童年的山谷。仿佛突然间想起了什么,它欢乐地加快脚步,熟门熟路地回到了旧时家中。它在洞穴中转了一圈,感到异常的欢喜和激动。


但它不明白这激动是为着什么。也不明白何为“记忆”,何为“过去”。过了很久很久,老熊猫也没有回来。它便带着失落离去了。它也不明白这失落是为着什么。这次的离开,便是真正的离开了。


这一段令我永难忘怀。


明明是一本儿童读物,却是我读过的最悲伤、最灰暗的书,最空虚,最凄凉。无论过去多少年,都难以走出那本书的阴郁氛围——浓密湿冷的原始森林,永难慰藉的饥饿感,永无同伴的孤独……童年的自己,在结束那场阅读后,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感到心灰意冷,不能释怀。不,直到现在仍心灰意冷,无法释怀。

好像全世界都毁灭了,只剩最后一台显示器,循环重播那一幕场景:长大后的小熊猫又回到童年的洞穴,在洞穴里迷茫而欢喜地走动。可最后它还是没能想起最重要的一段记忆,只好离开那儿,孤独地远去……全世界都毁灭了。有外星人来到地球,他独自面对屏幕,看了一遍又一遍。我想象他心中的疑惑,以及无法想象的,以光年计算,以黑洞填充,以生死相隔的巨大无边的陌生感。

 

那些最初无法理解的,终生都将无法理解

 

是的,童年读过的最悲哀的一本书是关于熊猫的书。童年所读的最恐怖的书则是连环画《三打白骨精》。


那时我四五岁,世界是巨大的未知。这本小画书则是打开这巨大未知时面对的第一个死节。


首先,我不知“白骨精”是什么。


大人解释,就是人骨头架子成精了。


于是一个疑问变成了两个:“人骨头架子”是什么,“成精”又是什么。


“成精”这个问题大人无力解释。但是“人骨头架子”解释得很好——就是人身体里的硬东西,埋在软肉里。我们身体里有,鸡鸭猪狗都有。人死了,软肉全烂光了,就只剩下骨头。


我立刻捕捉到第三个问题:


“死”是什么?

——就是没了。

“没了”是什么?

——没了就是没了!!!……


唉,现在想想,大人那点儿智商,教育小孩子哪里够用呢?


总之,四五岁的我,翻着连环画,陷入对“没了就是没了”的惊惧与迷茫之中。

连环画是黑白的,黑多于白。线条零乱,细节摇晃。人物眼神疯狂,手指尖锐。多年后我才知道,那种感觉就是“阴森森”。


四岁或五岁的,捧着这本小画书,越看越恐惧,却停不下来。我本能地觉得,只有理解这一切,弄明白这一切,才能从恐惧之海中找到出路,划桨逃离……可很快又陷入疑惑的大海,并且疑惑的广度远甚于恐惧,不得解脱。大人的解释越来越混乱,岔路越拐越多,他们态度越来越烦躁……


嗨,还不如什么也不解释,直接把我打一顿得了。


四岁或五岁的我,无数个夜里难以安眠,躺在黑暗之中,反复想象死亡的事。想象一个鲜活的人如何化为白骨,又想象这白骨的复活,想象它难以言说的邪恶。想象这从死亡中诞生的事物,又如何诱骗别人去向死亡……书中的故事说,白骨精吃了农户一家三口人。我能理解“吃”是什么意思。因为我天天都会吃饭。可是,吃人是怎么做到的?吃人这件事,如何与“死亡”联系到一起?“死”到底是什么?“没了”是什么?


我害怕那本书,然而好奇心略胜畏惧心。我没完没了地翻看,苦苦理解这一切,拼命想象,缠着大人反复解释。直到现在,这个问题仍不曾解决。我知道了白骨精是嘛玩意,也知道了死亡意味着什么。但当时的困惑和恐惧一生如影相随。毕竟,这是自己人生路上遇到的第一个难题。

 

所有人在时光里走来走去

 

重看一遍周星驰的《少林足球》。发现一个细节,阿梅向周星星告白的背景音乐是《索尔维格之歌》。


我第一次听这首歌,是出自自己的演奏。


那时候我十八岁,自学吹口琴,买了一本自学教材,整天呜啦呜啦地练。等到能吹顺溜教材上面所有的练习曲谱了,又开始寻找新的曲谱。


那时我在北疆一个闭塞的哈萨克乡村当裁缝,青春被倒扣在铁桶之中,却并不感到压抑。野蛮而汹涌的希望,在混沌中奋力奔突。


有一天我照着旧乐谱里的一段简谱,吹出了这支歌。


在乐谱里,紧挨着《索尔维格之歌》的下一首,是《重返苏莲托》。从此,我固执地认为这两支歌之间有坚固的联系。


前者是沉沦和被抛弃,后者是飞驰和抗拒被抛弃。我长到十八岁,感到生命中有大欠缺,又感到只需这两首歌,就能饱满地填补一切。我收获了两首歌,拥有了一切。随之又立刻感到欠缺更多,更更多。


我一遍又一遍地吹奏这两支曲子。那时,我好喜欢自己的十八岁。我觉得全世界唯有十八岁这个年龄最适合自己了。十八岁的时候,我想去好多地方,最后只见一个人就够了。


又过了十年,我才听到我口琴之外的《索尔维格之歌》的版本。那时,初听这首歌时的情绪仍稳稳当当顶在胸腔。二十八岁的我,好喜欢自己的二十八岁啊。强烈感觉,似是只有二十八岁最适合自己。二十八岁的我,想去好多好多地方,想见到很多很多人。


此时此刻的荧幕中,阿梅正极力掩饰人生的种种难堪。她用尽青春中最大的勇气,问出一个问题,然后得到拒绝。她感到绝望。可狼狈窘迫的人生啊,还是得继续下去。于是她笑了。……作为背景音乐的《索尔维格之歌》若有若无,时断时续。人间悲喜明明灭灭。我找出口琴,吹了两下,很快顺着旧日感觉吹出了两段弦律。此时此刻,除了三十八岁,我对什么年龄都不满意。我真心喜欢我的三十八岁。此时此刻我哪儿也不想去了。但是,至少还想见三个人。

 

人是城市的斑点,城市是地球的斑点,地球是宇宙的斑点

 

每次去医院复诊牙齿,走进熙熙攘攘的医院挂号大厅,就感觉进入了疾病的国度,疾病的故乡,疾病的集市。每个擦肩而过的人都有病,每个迎面而来的人都有病。无意扭头看你一眼的人有病,不小心撞了一下你的人有病。旁边聊天的话题全都围绕着疾病。有人在墙角默默流泪,泪水也全都源于疾病。


电梯里挤的全是病人。已经塞得满满的了,还有病人大喊等一等!——他冲过来按住上行键。于是电梯里的人只好再挤一挤,紧缩着身子。于是每个人身体内部的疾病也随之缩小了一号。拥出电梯的时候,每一个病人大松一口气。每个人的病好像都减轻了几分。


如果能够在这个城市上空制造一张巨大的造影图,显示疾病的分布以及密度,那么医院一定是这张图的最最深渊之处。


如果把人们的悲欢分布情况也做成一张造影图,那么医院所在的位置仍然是这个城市的深渊。


我也有病。我扣好大衣的每一个扣子,一丝不苟紧系围巾。我走在医院里,暖气再热也不愿解开衣物。我只不过是加重造影的无数个深色斑点之一。我那补了又补的满嘴破牙又是我身体内的一个微小斑点。我在斑点的汪洋中奋力潜游。这时,我看到一位医生。


他的白大褂是密密麻麻的阴影色斑中针尖大小的一点光明。


我飞速计算多少光明能与多少阴影持平。

计算结果:1﹕ 20。

也就是说,平均一位医生能成功安抚20位病人。

可是。


我站在纷纷扬扬的挂号大厅。

可是那么多那么多那么多的病人啊。

医生嘛,一眼望去好像就这一个。 

刊发于《西部》2018年第5期 “跨文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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