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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驻唱歌手 | “我成了一夜花魁”

 yangtz008 2018-10-08



随着各种选秀节目的不断走红,酒吧似乎已经成了许多歌手成名之前的一块跳板。在那里,有许多爱好唱歌的人,都曾把那一方小小的舞台,看作是自己梦想起航的地方,他们当中,有为了积累经验不停弹唱的人,有为了养家糊口连夜串场的人,也有纯粹为了玩音乐而坚持驻唱的人。

 

无论后来,他们是否如还在酒吧当歌手,我们都不可否认,那段驻唱的时光,总是他们生命中一段最难忘的经历。

 

比如今天职业故事的主人公小游,她18岁就为了梦想,独自一人背井离乡,尽管遭受过非议,也经历过背叛,但她却一直守着自己的初心,始终坚持在酒吧驻唱。

 

以下是她的职业故事。

 

 

曾听人说城市越大,就越能装得下梦想。可是当我到了北京之后,却发现,梦想哪那么容易实现,若是离开钱,谈什么都是一场空。吃喝要钱、住宿要钱,更别提去学音乐。

 

有好几次,我都劝自己,还是算了,回家吧。

 

可是18岁的我,年轻气盛,不甘心就这样自断梦想,便在地下通道里,一边拨弄和弦,一边唱着自己喜欢的歌。那里行人如织,我却独自沉醉。偶尔遇到赏识的路人,几枚硬币就是对我最大的鼓励。后来,我有了忠实的歌迷,他叫阿坤,一个让我命运发生转折的男人。

 

他是一家酒吧的调酒师,推荐我去驻唱。

 

其实,那时的我,不屑于去酒吧唱歌,一心只想被伯乐看中,签去音乐公司。可他却拍拍我的头,说,傻瓜,北京那么大,有几个人能如此幸运。


我,只不过是芸芸寻梦者中,最普通的一个罢了。

 

酒吧在后海,那是北京夜生活的腹地。虽说那儿,每家酒吧里几乎都有乐队和驻场,但这并不代表每家老板都懂音乐。譬如,我的第一任boss。他看在我是被推荐来的份上,还没等我试唱结束,就草率地签了我。

 

一晚唱三次,每次40分钟,每晚80元钱。我嫌弃费用低,可他却告诉我很多大牌歌手,最开始驻唱时也是这个价,更何况我连驻唱经验都没有。

 

于是,酒吧里那几米见方的台子,就成了我最初的舞台。

 

每当夜幕降落,觥筹交错。在一片浮光掠影里,我的歌声便缓缓响起。

 

我喜欢唱民谣,仿佛每一句歌词里都包含一个故事,总能戳动人们内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可是唱什么歌,也不全是我说的算。最讨厌遇到逼迫我唱歌的人。有一次,一桌男男女女为了某人求婚成功,非要点名让我唱火风的《大花轿》。

 

不是我不能唱,而是我不爱。这种感觉就像是喝惯了意式咖啡的人,非要逼他喝美式浓缩一样,难以开口。


我借口说自己没听过,不会唱,然而他们却拿手机播放了音乐给我听,让我哪怕是哼,也要哼出来,否则就立马提着吉他滚蛋。虽说我是表演者,但我也是有尊严的人啊。最后僵持不下,老板说给他一个面子,我才勉为其难哼了几句《大花轿》。

 

唱完,我闷闷不乐地坐在台下,阿坤见状走过来,习惯性拍拍我的头说:“小丫头,怎么不高兴了”,本来我只是不悦,但看到阿坤时,却莫名地有种委屈涌上心头,便拉着他的手,泪眼巴巴地问道:“刚才的我是不是难看啊,像小丑一样被人逗来逗去?”


阿坤说:“不啊,你努力生活的样子才最美”。

 

我噗嗤一下笑了。好像有了阿坤的存在,驻唱的日子也不是很难。

 

他会在每次我休息的时候,主动递给我一杯温水,也会在大雨磅礴的夜晚,骑着电动送我回家。我们彼此没说过我爱你,但却特别真实的恋爱在一起。那时,日子特别拮据,我们住在酒吧附近的一间平房内,面积不大,却充满了幸福的味道。

 

我喜欢看他调酒,他喜欢听我唱歌,有时,我们不经意碰上的眼神,就足以让我高兴一整晚。时间长了,就连同事也喜欢调侃我们是酒吧界的金童玉女。

 

那时,我以为爱情可以跨越物质的诱惑,将我们紧紧连在一起。可后来,他还是变了。有一个经常光顾我们店的阔绰女人,看上了他。

 

爱情来的时候无声无息,走得时候竟也不知不觉。


我们之间没有争吵,平静的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我知道,在北京这座城市里,人总要给自己找到靠山,如果我爱他,那么我就必须祝他幸福。

 

分手的那天,他辞职了。以往我们总是出双入对,可是没有他的那晚,我好不自在。就像丢了什么东西一样,我拼命地看向吧台的方向,试图从那里找到他,可是,无论我怎么找,就是看不见他。

 

我知道,他是真的走了,而那里我也不可能再待下去了。

 

离开前,我唱了最后一首歌,算是对我们短暂恋情的祭奠。他喜欢莫文蔚,我就唱了一首《如果没有你》。 


也许是情到深处吧,唱着唱着,我竟哭了出来。

 

“我真的好想你,不知道你现在到底在哪里,你是否也像我一样在想你”

 

歌词太苦,唱完最后一句,泪水花了妆容,台下掌声连绵起伏,有人为我叫好,有人让我再唱一曲。可我却冲出酒吧,对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大喊了一句“阿坤,我爱你”。

 

人生如歌。曲有终,人会散,只要爱过,就不后悔。

 

只是从此,再也不唱莫文蔚。

 

 

有人劝我签演艺酒吧的经济合同,但我不愿意,我喜欢纯粹的音乐,喜欢和单纯的人在一起聊天、喝酒、泡吧,也许最初我想成为艺人,可是经历过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情后,我只想做个独立的音乐人,像朴树一样,即使与世界和解,也要保持自己的初心。

 

辗转过几家酒吧,一晚串很多场,当自己被更多人认可之后,我的收入也较之前有了很大的提升。后来,我编了自己的乐队,表演时,除了唱他人的歌,也用自己的原创。乐队的人不多,我是主唱加吉他手,还有一名键盘手,和一位鼓手。

 

人们总说“高山流水遇知音”,和键盘手楚枫的相遇,大抵就是如此吧。他就像个音乐顽童,无论我提出什么音乐上的要求,他都能满足我。仿佛跳动的音符,在他的键盘上全都有了生命,时而激昂,时而柔情。我们之间无需多言,灵魂早就交织出了默契。

 

所以,我们在表演时,总能收到很多的花。最早时,是酒吧卖花,顾客买一支,酒吧提成20%,剩下的属于我们。现在成了直播打赏,每晚收到打赏最多的人,自然就成了当晚的花魁。

 

花魁对于我来说,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负担。因为有人喜爱,就有人嫉妒。玩音乐的人总是自命不凡,无论他唱歌是不是跑调,内心里总会叫嚣着:论唱歌,老子最棒。

 

男人如此,女人更是这样。

 

有一次在唱live时,演出设备突然断电。顾客一片哗然,我试图对着麦克风让大家保持安静,可是无论我怎么说,大家就是听不见。楚枫下台去检查,才发现电源插头不知道被谁故意拔掉了。虽然后来演出继续,但是反响已不一样。


顾客都是现实的,他们看的永远是现场,没有人会愿意了解演出背后的故事。大家花钱不就图个乐子吗,结果,我的演出毁了他们的兴致,老板自然要找我们麻烦。

 

那天,楚枫为了维护我,和老板大吵了一架,最后,他将当晚的演出费狠狠地砸到了老板脸上。几个打手随后围了上来,楚枫被打得不轻,若不是警察到来,后果不堪设想。自那以后,鼓手受不了楚枫的暴脾气,和我们不欢而散,乐队只剩下我们俩,名存实亡。

 

北京的酒吧虽然多,但是圈子就那么大。我们的事,很快不胫而走,传开了整个酒吧圈。在楚枫养伤的那段时间,很多酒吧不愿意用我,就连曾经驻唱过的那些场子,在看到我的时候,也都摆摆手说:“你懂的,走吧”。

 

后来过了很久,我得知,原来在我们live出事的那晚,一直把我当闺蜜的solo女孩,偷偷拔了电源线。曾经我待她那么好,甚至不惜为她创作歌曲,可她回报我的却是这些。我找到她,二话不说就扇了她一巴掌,她捂着脸蛋,还装作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呵呵,好一朵白莲花。直到真相被揭穿时,还在继续装,那就装吧。可是无论她再怎么伪装,也不可能凭借一副公鸭嗓夺下花魁。就算她把我踢出了北京的酒吧圈,还是会有人替代我踩在她头上,压得她永远翻不了身。 


我从未想过要和谁竞争,也不想和谁闹不愉快。然而想要独善其身太难了。经过那件事,我才明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也不可无。这个圈子太复杂,什么样的人都有,想要出淤泥而不染,绝非一件易事。

 

北京混不下去了,我和楚枫商量了之后,决定南下,去世外桃源寻找一处可以让我安安静静享受音乐的场所。所谓世外桃源,在我们的印象中,除了大理,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匹配上这四个字。


他伴奏,我歌唱。音乐穿过人群,穿透屋顶,带着我们的爱意,翻山越岭,披荆斩棘,传遍世界的每个角落,纯粹而又美丽。

 

 

唱歌最大的魅力,在于有人听后泪眼朦胧,有人听后忘记了忧愁,有人听后在迷茫中找到了方向……如果说在月夜拉下帷幕的时候,有什么能为黑暗中前行的人,照亮脚下的路,我想,我就是那盏为他们点灯的人吧。

 

大理是个浪漫的地方,鸟语花香,星空璀璨。好像每一个来这儿的人,都有一段感人的爱情故事。我喜欢在唱歌的间隙,拿着一瓶酒,和他们说说话,然后再将这些关于爱情的片言只语,写进我的歌声里。

 

不需要多大众,只要有人喜爱听就足够好。

 

去年夏天,有一个男孩,听我唱鹿先生乐队的《春风十里》时,哭成了泪人。他坐在酒吧一个靠窗的角落里,在其他人三五成群的映衬下,更显得孤独与落寞。

 

唱罢,我提着一筐爆米花,走到他的桌前,说:“请你”。

 

他:“谢谢,不用了”

 

我:“换一个故事可好”

 

……

 

沉默了良久,他才娓娓道来。


早几年,男孩执迷于大城市的繁华和荣耀,而女孩却偏爱小镇的安稳与恬静。于是,两个人互相觉得彼此不包容、不理解,争争吵吵很久后,分道扬镳。

 

回忆时,男孩和我说了很多恋爱细节,可惜,那些太过甜蜜,现实却很苦涩。

 

男孩说,女孩曾经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在大理开家客栈,那时他不懂,还嘲笑女孩没理想,可当多年后,男孩真的在大理开了一家客栈时,女孩却因为嫁人,再也不可能成为客栈的女主人。

 

都说造化弄人,我们除了唏嘘这段感情,还能说些什么。

 

我:“爆米花送你,再点首歌吧。”

 

他想了想,说:“那就好妹妹的《我到外地去看你》吧。”


回到台上,我把这首歌安安静静地唱给了他,也许就如歌词传达的那样吧,“好在当时年轻的我,爱过年轻的你”,无论客栈最后是否会迎来新的女主人,曾经相爱过的事实,都不会因任何事而改变。

 

其实在我们内心的深处,都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伤疤,或许它不能轻易被揭开,但是歌声却有力量,总能够温柔地抚慰大家受伤的心。所以,我爱唱歌,更爱唱情歌。

 

我相信,每一个爱唱歌的人,都是最热爱生活的人。他们的歌声里,都有着自己对于生活和感情的态度。因为骨子里热血沸腾,才能唱动人的摇滚,因为情感细腻,才能让歌声深入人心。

 

所以在大理的那段岁月,是我人生最开心的时候。一个爱人,三五好友,对酒当歌,及时行乐。我想,人生最惬意的事,大概也莫过于此了吧。

 

 

年少时我们都曾鲜衣怒马,做最狂妄的自己,然而青春的路上,总是充满泥泞,稍有不慎,就会摔得满身污秽。

 

在大理待时间长了,我们似乎忘了自己还有故乡。有好几年都没回过家的我,在去年冬天,得知爷爷生了重病,爸妈好几次打电话催我回家,可我依然认为爷爷不会一蹶不起,所幸每天还是和楚枫一起夜夜笙歌。

 

然而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那夜的噩耗,我怎么也忘不掉。凌晨3点,父亲一个电话,唤醒了多年沉醉在梦里的我。电话里,他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只有深沉的几个字“你爷爷去世了”,然后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那边就挂了电话,只留下无尽的嘟嘟声,在我耳边响起。

 

我懵了!连哭都不知道怎么哭。

 

我只想订最早一班的机票回到从小爷爷带我长大的地方。

 

楚枫见状,不准我回去。他说逝者已矣,回去除了徒增伤悲,没有任何改变,更何况第二天晚上还有五周年的店庆活动。 


他抢过我的手机,我拼命央求他还给我,我要回家。可他却说,从我为了音乐离家出走那一刻,那儿就不再是我的家。

 

是的,我承认,当年为了梦想,我不顾家里的反对,铤而走险,离家出走。可这么多年过去,我永远忘不掉那个让我魂牵梦绕的地方。有多少次,我都在梦里,真真切切地听到了爷爷在唤我回去。

 

我和楚枫之间很少闹矛盾,可那次,我们当着顾客和吧员的面,狠狠吵了起了。我骂他无情,他说我不守信用。后来,手机我也不要了,直接拎起包就打车去了机场。

 

故乡很远,3个多小时的飞机,5个多小时的大巴,等我回到家的时候,已是夜晚。此时大理的灯火应该照亮了整个古镇,音乐声此起彼伏,店里的所有人都在等着我去歌唱,而我却出现在了爷爷的遗照前。

 

照片里,爷爷还是笑得那么慈祥,就像小时候为我剥虾仁时一样,眼里闪着温柔的光,嘴角上扬。一路上,我都忍着没哭,但那一刻,所有的言语都已苍白,我除了放声哭泣,不知道还能怎样向爷爷道歉。

 

为了自己的梦想,我竟如此残忍地对待那个日夜盼望我回家的老人。以前,爷爷最爱抽烟,可是他为了能给我多买点东西,总是省钱,抽三五块一包的香烟,所以,那时我就暗暗发誓,等长大了,一定要给爷爷买最好的烟抽。

 

可是,子欲养而亲不待。我终究还是没能给爷爷递上一根烟。

 

丧期结束,父母劝我留在家里,找份安稳的工作,可我还是不死心,我执意要回到大理,因为那里除了有可以歌唱的地方,还有我最爱的楚枫。

 

临走前,我去爷爷坟前,为他唱了一首歌。想来自己唱了那么多年,竟没有一首是为爷爷唱的歌。我把自己对爷爷的感情,都寄托在了歌声里,希望他能原谅我的不孝,希望他能懂我的梦想。

 

等我再次回到大理时,已是7天后。谁知短短的7天,一切居然物是人非。当我出现在酒吧的时候,等来的不是楚枫的拥抱,而是最不堪的一幕。楚枫对着一位漂亮的女孩正在深情地唱着情歌,曾经,他说那首亲自谱写的情歌,只会为我一人而唱,如今看来,是我太自作多情,才会信以为真。 


我把从家乡为他带来的特产,狠狠扔到了他身上。

 

我是个不擅长说分手的人,虽然他不停跟我解释,但是一想到他对我的爱,已经没那么单纯的时候,我就恨不得立马离开他。

 

所以,分手很快,快到我都不敢相信,这几年的感情,在终结的时候,竟然只是用一句“我们分手吧”,就草草画上了句号。

 

离开他以后,我回到了故乡。那是一座很传统的县城,酒吧屈指可数,能安静听我唱歌的人更是微乎其微。我遇到过让我陪酒的人,也遇到过对我出言不逊的人,放在以前,楚枫一定会出面帮我解决这些难缠的客人,可如今,我都要一个人面对。

 

有时太过委屈,唱歌时,我也会几度哽咽。但客人从来不会为我的泪水买单,除了让自己变得更强,别无他法。

 

不敢生病,不敢喝烈酒,时间对于女性音乐人来说,太残忍。敷面膜,成了每晚熬夜回家必备的项目,保护嗓子,成了比恋爱嫁人还要重要的事情。

 

也许曾经我会为了成名,去北漂,也会为了爱情,去大理寻找世外桃源,但在经过一系列反反复复的变故后,现在,我只想为了自己,回归到最真实的生活中去感受平凡。

 

所以,每逢唱到“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的时候,我都会闭上眼睛,回想起阿坤,回想起楚枫,回想起曾经在酒吧里唱歌时,遇到过的每一个人。

 

虽然他们都已成了我梦中的回忆,但我却想对他们说:

 

谢谢你们曾听过我的歌,谢谢你们曾陪我一起度过那么多孤独的夜。 

 

以上是今天的职业故事。

 

梦想能让一技之长发光,为了歌唱,小游可以不辞辛苦地去酒吧驻唱。

 

记得采访时,我们曾问她,在经历过种种不愉快的事情之后,有没有后悔过自己驻唱的选择。小游听后,只是摇摇头说:“年轻的时候闯一闯,总好过老了之后有遗憾”。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酒吧并不是一块理想的歌唱圣地,但是对那些爱歌唱的人而言,只要在那儿,还有一小块舞台,就足以成为他们离梦想实现,又近了一步的地方。

 

其实这个世界很公平,机会与挑战从来都是并存的,不管最后驻唱的结果是怎样,我们都不该忘了自己的初心,只有守住内心的一方净土,才能感受到歌唱给予我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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