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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右转即将迎来日出时刻 --- 回顾最高法院献给世界的史诗(二)

 云龙秋韵 2018-10-09

2005,就在人们议论的话题是云天之巅的大法官会再度掷下哪份或是震铄全美或是恐骇听闻的裁决时,Sandra Day O'Connor“致仕”了。


高台之上如日中天之际,奥康纳却无力阻止“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渐渐远去 --- 先是她的丈夫患了帕金森氏症,到了无法料理自己的地步;接着,当年在斯坦福没有走到一起但却一直为她遮风挡雨的伦奎斯特也身体欠佳来日无多。在众人仰视却不胜寒意的高处,奥康纳充斥着伤感的内心,大约也是体味到了“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的意境。


2005年夏,在确认伦奎斯特并无引退之意后,奥康纳通知时任总统小布什因家庭需要决意卸职。这是九十年代前半期克林顿任命金斯伯格和布雷耶两位大法官之后,超过十年的时间里最高法院首次出现人事变动。

然而,还未等到国会审议奥康纳的继任,伦奎斯特就在初秋猝然去世。经过两天的考虑,小布什决定收回前命,将新一代的明日之星约翰·罗伯茨直接送上最高法院的首座。

2005年7月19日,G W Bush总统在白宫宣布,提名John G. Roberts Jr. 接替Sandra Day O'Connor的最高法院大法官职位;9月3日,伦奎斯特在阿灵顿辞世;9月5日,小布什致信国会,提名罗伯茨为首席大法官


一番波折之后,奥康纳终于在次年1月将大法官职务交接给阿利托(Samuel Alito)。随着伦奎斯特和奥康纳的离场,联邦最高法院在坊间的冠名,也由伦奎斯特法庭转换为罗伯茨法庭。


只是,跟当年的导师相似,罗伯茨很快就体会到,就职首席大法官,未必就等于掌控了最高法院。


安东尼·肯尼迪

由里根在1987提名的肯尼迪大法官,在2006占据了奥康纳曾经占据的位置


安东尼·肯尼迪作为里根提名的最后一位大法官,是在1986国会选举后反对党控制两院的形势下,两度更换人选方才出线。近20年后,肯尼迪占据了奥康纳释出的中间位置(the median position),但占据的方式却不尽相同。


首先是奥康纳在各类问题上的主张都比较一致,属于温和保守派的光谱;而肯尼迪却在某些领域是立场强硬的右派,某些领域却又跟左翼在一起。奥康纳左右最高法院走向的手法,往往是在投票支持某个裁决的同时,书写一份单独的意见书以限制这份判例的范围;而肯尼迪则往往更为“暴力”的直接代表多数颁布裁决书。


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社会左右之争日益两极化,妥协的空间也随着距离的拉大而难以寻觅。最高法院9位立场迥异哲理不一的大法官,也唯有在此环境之下,摸索着为每每举国关注的重大争议提供答案。

2008大选后,苏特和斯蒂文斯两位大法官引退,最高法院在2010至2016期间形成了罗伯茨、斯卡利亚、肯尼迪、托马斯、阿利托5位右派与金斯伯格、布雷耶、索托马约尔、卡根4位左翼遥遥相对的格局


肯尼迪屡屡决定走向的一票,在争议日趋失序的年代,也在被几何级的放大:


2010的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Citizens United v. FEC),由于肯尼迪大法官始料未及的强势右翼立场,罗伯茨出让了多数派的执笔排序(首席大法官永远排在第一位)。肯尼迪对言论自由赋予宽广诠释的意见书成为最终裁决。此案之后,企业、工会与为各类政治理念而组建的行动委员会(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PAC)投放广告论述观点时,享有了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无上限开支的权利。这对2012之后的美国选举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而在2015的终结了历时数年的极度情绪化争议的裁决中(Obergefell v. Hodges),肯尼迪却同左翼的4位大法官结为同盟,宣判同姓婚姻在美国全境受联邦宪法保护。罗伯茨则出具了一份言辞激烈的异议书,诘问“到底我们把自己当作了是谁”( Just who do we think we are)


不过,在此期间,或许是最具爆炸性的一桩大案当中,掷出决定一票的,却出人意料的并不是肯尼迪。


Obamacare合宪司法审查:National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 v. Sebelius

2012是美国的大选之年,寻求连任的奥巴马忙着筹款和演说,而两年前费尽力气的奥巴马全民健保(Obamacare)也在此际进入了合宪司法审查的最后阶段。

参与这场宪法诉讼的美国州府(深红首批起诉,浅红随后加入),弗吉尼亚与俄克拉荷马则参与了平行诉讼


2012年3月26日至28日,最高法院的9位大法官听取了围绕Obamacare的复杂而激烈的庭辩,从诉讼是否可以进行到这个全民健保法要求全体美国人必须购买医保是否合宪,再到联邦以转移支付迫使各州就范是否违宪,美利坚最顶级的大律师们展开了一场场唇枪舌剑。单是司法部首席律师(Solictor General)就到场了两位:小布什政府的Paul Clement与奥巴马政府的Donald Verilli(后者的表现大失水准,招来了嘘声一片)。


6月28日,3个月的内部讨论后,最高法院宣布了判决。裁决书的内容峰回路转宛如迷宫,以致几大新闻网的直播报道尽数将含义弄反。当九十九倒拐的逻辑杂技被解读后,更大的问题出现了。


最高法院裁决Obamacare合宪的依据,居然不是庭辩期间激争的州际商务条款而是宪法赋予国会的征税之权。而以州际商务条款的解读为据,反对Obamacare合宪的那份意见书竟然并没有署名


事实上,也无需署名 --- 如此华贵雍容力透纸背劈山截江横扫千军的文笔一等一的大律师大法官亦是断无冒仿之能 --- 几小时之后,全美已是尽人皆知,那份未署名的意见书跟生效的判决书一样,出自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的手笔。

就是说,否定与肯定Obamacare合宪性的两份意见书,罗伯茨是一人包办


究竟发生了什么,让如此不同寻常的局面出现在最高法院的庙堂之上?


随后十几个月,消息陆陆续续披露出来:3月的庭辩之后,罗伯茨跟其余4位右派大法官一致认为,Obamacare强令购买医保的条款(individual mandate)并不能在宪法的州际商务(Interstate Commerce )条款里找到足够的支持。在5票支持下,罗伯茨决定由自己来撰写宣布Obamacare违宪的多数意见书。


但到了5月,反复思考之后,罗伯茨告知其他大法官,虽然州际商务条款不得强迫私人购买其不想购买的商品,但对拒绝购买医保者的罚款,却可视为一个特殊的征税。因此按照宪法的这一条,Obamacare是合宪的。


接下来,以斯卡利亚领衔,保守派的大法官们在整整一个月里竭力劝说罗伯茨回到先前的立场。然而直到最后,首席大法官依然坚持己见。就这样,约翰·罗伯茨以一个人的意见左右了最高法院,将Obamacare以面目全非的形式送出了司法审查的后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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