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转载:《增删卜易》最新校对版四作者:易学壁虎 五行相生章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凡用神、元神,宜于逢生,有月建生、日建生、动爻生、动化回头生。 例一:回头相生:如:卯月己卯日(旬空:申酉),弟占兄已得重罪,母叩问能救否?得“复之雷” 兄弟爻为用神,丑土兄动,日月克之,明现大罪难脱,幸兄爻丑土化午火父母回头相生。断曰:速速行之。化父母生兄爻,相生为吉,神告显然,后果蒙恩免死。 例二:父母持世:又如:巳月 丙申日 (旬空:辰巳),占病,得“姤卦” 医者执此卦问曰:“其人得病,固是危灾,予命病人占药可能救否?此卦月建巳火,应爻午火生世,病必可救,如何服药无灵?”余曰:卦甚明,乃君错看也。夫占药,以子孙为用神,父母为忌神。此卦亥水子孙月破无根,申日生之而不起,世父克子,所谓父母持世,妙药难医,服药如何望效? 五行相克章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凡忌神、仇神,宜于逢克。有月克、日克、动爻克、用神动化回头克。此四者,用神、元神但逢一克,他处不见生扶者,即为凶兆,占吉事,乐极生悲;占凶事,须宜急急回避。 例一:有克无生:如:卯月戊辰日(旬空:戌亥),占父官事,已拟重罪。得“萃之同人” 外卦未土父母,卯月克之,内卦亥卯未合成木局,又相克制,月克日刑,全无救助,果被重刑。 例二:克处逢生:同日(卯月 戊辰日)妹占兄官事,同前一案,亦拟重罪。得“否之讼” 申金兄弟爻为用神,巳火鬼动,刑克申金,重罪定矣。幸喜辰日冲动戌土父母,暗动生申,克处逢生,若有父母,可以救之。后因父年八旬,援例告留免死。 例三:人口不安:又如:卯月癸亥日(旬空:子丑),因新迁住宅,人口不安,占得“需之乾” 申金子孙持世,化午火回头之克,乃自身与子孙同受克也。上爻子水财动,又化土克,财为妻妾、婢仆,乃一家受害之象,速宜迁居。彼曰:“另改门户何如?”余曰:不能免也,回头克我,至夏季火旺,必遭凶厄。岂知彼之宅近黄河,卜后,日欲迁而不果。至午月,河决,一家九口,俱逐浪随波矣。夫应午月者,午火当权,克世克子,又冲子水妻财,所以全室罹害也。 圣人作易,原令人趋吉避凶。未卜而不知者,是大数也。卜之而神不告,亦是大数也。既已卜之,神已告之,明知而故犯者,可尽委之于数乎? [乾按] 五行相生相克,乃卦理之大道要义,言其简明即简明,深奥即深奥。真通其旨者即可参天量地,予见人事。浅尝辄止,仅得皮毛者难入其门,学者宜慎之。 克处逢生章 受此处之克,得彼处之生,即为克处逢生。大凡用神、元神,以克少生多为吉;忌神,以生多克少为凶。故忌神宜克不宜生。 如:辰月 丙申日(旬空:辰巳),兄占弟痘症,业已临危,得“既济之革” 月建辰土,虽克亥水兄弟,赖申日以生之,又得动爻相生,临危有救。果于本日酉时,得名医疗治而救活也,至己亥日以全生。 [乾按] 卦遇克处逢生犹入柳暗花明之境,最易恍惚难断。验与不验,一言可决生死,如本章卦例之解析,尤为鲜明。学者细细参悟,尽得真传矣。 动静生克章 六爻安静,旺相之爻,可以生得休囚之爻,亦可以克得休囚之爻。盖旺相者,如有力之人也。 假令春季寅卯月,占得“坤卦”
如占父母,巳火为父母,三爻之卯木,当春旺相,能生巳火,即为父母旺相。巳火父母,既逢春木相生,父旺能克子孙,如占子孙,子孙衰矣。春木当令,能克丑未二土,土临兄弟,如占兄弟,谓之休囚无气。余仿此。 卦有动爻,能克静爻,即使静爻旺相,亦不能克动爻,盖静者,如坐如卧;动者,如行走之人也. 假令寅月,占得“兑之归妹”
酉金发动,虽则休囚,动而能克旺相之卯木。卯木当令,能克丑未二土,今既木被金伤,亦难克土。余仿此。 [乾按] 动则变,动则克,动则生。卦中玄机尽在动中,非独动静生克也。 动变生克冲合章 卦有动爻,动而必变。夫变出之爻,能生克冲合本位之动爻,不能生克他爻,而他爻与本位之动爻,亦不能生克变爻。 假令子月卯日,占得“坤之晋”
酉金发动,酉为动爻,变出巳火,巳为变爻,变爻之巳火能回头克本位之酉金,并不能生克他爻。四爻之丑土,动而能生世爻之酉金,不能生变出之酉金;而变出之酉金,亦不能生克他爻。 然则变爻谁能制之?惟日月能生之、克之、冲之、合之,何也?日月如天,能生克动爻、静爻、飞爻、伏爻、变爻,而诸爻皆不能伤日月。《黄金策》曰:“爻伤日,徒受其名。”即如此卦。子水月建,能克世爻变出之巳火,卯木为日建,能冲变出之酉金是也。余仿此。 [乾按] 本章所论,为动变生克冲合之条件与节制,学者不可忽视,卦中幽微之处即在此间,须熟记法诀,深思熟虑,方保用时不出差错。
[居士按] 野鹤老人所论生克冲合、动静旺相休囚之条件,乃积四十年之经验而得出。非一般卦师所能比。而今有些断卦者,卦爻不动亦论生克冲合,卦有六爻,必有旺相休囚,皆可为用,如何断事?取准用神看爻之动静,方可论生论克。已补上此缺。谢谢指正。 四时旺相章 正月建寅,寅木旺,卯木次之;二月建卯,卯木旺,寅木次之。正、二月,木旺生火,火为相,其余金、水、土,俱作休囚。 三月建辰,辰土旺;丑未之土次之。土生金,金为相,木虽不旺,犹有余气,其余水、火,俱作休囚。 四月建巳,巳火旺,午火次之;五月建午,午火旺,巳火次之。四、五月,火旺生土,土为相,其余金、木、水,俱作休囚。 六月建未,未土旺,辰戌之土次之。土生金,金为相,火虽衰矣,犹有余气。其余木、水,俱作休囚。 七月建申,申金旺,酉金次之;八月建酉,酉金旺,申金次之。 七、八月,金旺生水,水为相,其余木、火、土,俱作休囚。 九月建戌,戌土旺,丑未之土次之。土生金,金为相,其余木、火、水,俱作休囚。 十月建亥,亥水旺,子水次之;十一月建子,子水旺,亥水次之。十、十一月,水旺生木,木为相,其余金、土、火,俱作休囚。 十二月建丑,丑土旺,辰戌之土次之。土生金,金为相,水虽衰,犹有余气。其余木、火,俱作休囚。 [乾按] 解得四时量相之理,方能明了卦逢生旺死地,此为断卦依据之首要,不可不熟习之。 月将章 月将即是月建,又为月令。月将掌一月之权,司三旬之令。一月三十日内,当权得令。 操持万卜之提纲,巡查六爻之善恶,能助卦爻之衰弱,能挫爻象之旺强,制服动变之爻,扶起飞伏之用。月建乃当权之主帅,万卜以之为纲领。爻之衰弱者,能生之、合之、比之、拱之、扶之,衰而亦旺;爻之强旺者,能冲之、克之、刑之、破之,旺而亦衰。 卦有变爻克制动爻者,月建能制服变爻;卦有动爻克制静爻者,月建亦能制服动爻;用神伏藏,被飞神压住者,月建能冲克飞神,生助伏神,以之为用。 爻逢月合而有用,爻逢月破以无功。月建合爻,则为月合,乃有用之爻也。月建冲爻,即为月破,乃无用之爻也。月建不入爻,亦为有用,月建一入卦,愈见刚强。卦无用神,即以月建为用神,不必寻取伏神。月建入卦,动而作元神者,为福更大;动而作忌神者,为祸更深;不入卦者,缓之。 爻值月建,旺相当权,逢空不空,逢伤无害。古有此说,余试不然,在旬内者,毕竟为空。 如:寅月 庚戌日(旬空:寅卯),占求财,得“火天大有” 寅木财爻为用神,财爻克世,此财必得,但目下尚空,要到甲寅日,出空方得。果于甲寅日得之。古以逢空不空,非也,若在旬内,还作空亡,必待出旬,始不为空。 逢空亦空,非落底之空;逢伤亦伤,却有待时之用。用神逢空,勿即指为不空,毕竟为空,但此空者乃目下旬内之空,待至出空之日,则不空也。作忌神者,仍出而为祸;作元神者,仍出而为福。非比休囚之真空,到底而为空也。爻值月建,乃为旺矣。 或被他爻所克,即谓之逢伤。占病者,目下不愈;占事者,目下不成。待至冲去伤爻之日,则不受其伤矣!病者必愈,图事必成,故曰:逢伤亦伤,却有待时之用。 如:酉月 丙寅日(旬空:戌亥),占谒贵,得“蛊之蒙” 世临月建之官,定得面见。但被午火回头之克,须待子日,冲去午火,方得拜谒。果得见于丙子日。故曰:逢伤亦伤,却有待时之用。 日绝、日冲、日克,须察别位有生扶;化绝、化墓、化克,又怕他爻增克制。 爻值月建,其绝墓于日,及日建冲克者,可以敌之,无吉无凶之象。倘得他爻又动而生扶者,更为吉兆。只恐他爻又来克制,用爻虽临月建,亦难敌矣。 如:寅月 丙申日(旬空:辰巳),占官之升迁,得“艮之颐” 寅木官星持世,临月建而旺相,虽被申日冲克,喜申子辰合成水局以生世,不独无害,定然三月高迁。果于三月升任云南。夫应即升者,乃因又得水局以生扶也。应三月者,辰土出空之月也。应云南者,世与官星,皆在六爻之故耳。 又如:辰年 午月 丁未日 (旬空:寅卯),占弟被论,吉凶何如?得“困之恒” 酉金兄爻为用神,午月克之,未日生之,可以相敌。但不宜又动出午火相克,正所谓最怕他爻增克制。彼问:“有大害否?”余曰:午火为月建,动于卦中,谓之“入卦者,更见刚强”,又谓之“月建作忌神,得祸不浅,大凶之象。”又问:“凶在何时?”余曰:酉金兄弟化退神,今岁辰年,太岁相合,自是无妨,恐退至申年而无路矣!”果于本年下狱,至申年而被重刑。 大象吉者,由斯而泰,大象凶者,出月遭殃。克少生多者,大象吉也;克多生少者,大象凶也。大象固凶,在月内还许不碍,出此月定受其殃。用神遇之,得福不轻;忌神逢之,受祸不浅。此言用神临月建,并无他爻以伤克者,凡占皆吉。忌神临月建,而用神休囚无救者,诸占大凶。 生扶忌神,乃助恶而为虐;克制元神,为邀路以截粮。忌神克害用神,得月建克制忌神者,名为有救。若月建反生忌神者,乃助恶而为虐也。如用神得元神之生,月建又生元神,吉而又吉。倘月建若克制元神者,如枭神以夺食也。 物穷则变,器满则倾。用神衰者,遇时则发,即如用神临火,冬占不旺,等到交春则旺矣,故谓之物穷则变。又如正月占卦,用神临寅木月建,谓之太旺,若到交秋遇金冲克,不无破败,故谓之器满则倾。 如:寅月 辛酉日(旬空:子丑),占开铺面,得“艮之明夷” 世临寅木,得令当时,目下开张,可许热闹。独嫌日辰克世,世又化回头之克,生少克多,又是六冲卦,六冲不久。彼曰:“伙伴不同心乎?或是别有他故?”余曰:鬼在身边,预防疾病,恐伙伴亦从此变心,必受其累。后果于六月痢症,至八月未愈,伙伴盗财几尽。鸣之于官,分文不获,此谓之“当时旺相无伤,过时受害”。夫应六月者,木墓于未;伙伴变心者,应爻申金,秋天当令而冲克世爻;财被盗尽者,因子水财落空亡也。 逢绝不绝,逢冲不散,日生月克,兼看生扶,日克月生,还查冲克。 月将当权,岂能衰绝?旺相如刚,岂能冲散?月克日生,遇帮扶而愈旺,月生日克,逢克制而亦衰。 如:午月 戊辰日(旬空:戌亥),占妹临产吉凶,得“火地晋” 酉金兄爻为用神,月令克之,日建生之,许之无碍,明日卯时必生。果于次日卯时生,母子平安。应卯时者,酉金与辰日相合。《黄金策》曰:“若逢合住,必待冲开,此月克而日生,无增克制或帮扶也。” 又如:未月 甲午日(旬空:辰巳),占子痘症,得“履之中孚” 申金子孙为用神,月生日克,可以相敌,但不宜爻中动出午火又来克之。幸午与未合,目下不碍,防丑日冲去未土,火来伤金则危矣。果卒于丑日。 李我平曰:诸书皆以月将当权,逢空不空,遇伤无害。此书以增克制,空亦为空,伤亦为害,明彻之极,实堪为法。《易冒》以日克月生,得生之八;月克日生,得生之七。七分八分,何以决疑?即如此章所存占验。占产,不增克制,危而即安;占痘,叠见逢伤,命之不保。一死一生,七耶八耶? [乾按] 本章论月建生克帮扶,紧要之处有三:一曰逢空亦空终非落底之空,逢伤亦伤却有待时之用;二曰卦中天象吉凶,当看月建作用;三曰逢绝不绝,逢冲不散,决于月建生克冲合。学者宜反复研读,详审卦例,自不难领会其中曲折难断之处。 日辰章 子水,丑土,寅木,卯木,辰土,巳火,午火,未土 ,申金,酉金,戌土,亥水。 日辰为六爻之主宰,司四时之旺相。日辰即本日之日辰,又为日建。前章言:月令司三旬之令,令于春则生,令于秋则杀,春夏秋冬,各令其时。独日辰不然,四时俱旺,操生杀之权,与月建同功。 冲旺相之静爻,即为暗动,冲衰弱之静爻,则为日破。爻之旺而静者,冲之则为暗动,愈得其力;爻之衰而静者,冲之则为日破,愈加无用。 冲空即起,冲合即开。爻之衰弱,能生扶拱合,如时雨以滋苗;爻之强旺,能克害刑冲,似秋霜之杀草。爻遇旬空,日辰冲起而为用,谓之冲空则实;爻逢合住,遇日建以冲开,谓之合处逢冲。但凶神合处喜逢冲,吉神合住又不宜冲也。 爻之衰弱者,日辰能生之、合之、旺之;同类者,比之、扶之;爻之强旺者,能刑之、冲之、克之、绝之、墓之。 按:旺之者,爻之帝旺于日也。比之者,爻与日月同也。扶之、拱之者,爻与日月同类也。墓之、绝之者,爻墓绝于日也。 爻旺而动,冲之愈动,爻衰而动,冲之则散。卜书云:爻逢月建,日冲而不散,是明知当令不畏日冲矣。及讲论祸福,不拘旺相休囚,概以散论。又最重者散,独余屡试绝不应乎散,因知神兆机于动,动则必验,何尝见其散也。旺相者,冲之愈强,休囚无气者,间或有散,亦百中仅一二也。 逢月破而不破,遇冲克以无伤。爻临日建,月冲不破,月克无伤,逢动爻之克,亦不为害,化回头之克,亦不为殃。似此之强,如山如陵,似与月建同权,中天日丽,旺相之极。 生多克少,锦上添花;生少克多,寡难敌众。爻临日建,卦中又有动爻生扶者,似锦上添花。爻临日建,而月建动爻同来克者,如寡不敌众。即如酉月卯日占卦,爻临卯木,谓之“逢破不破”,假设爻中又动出申酉之金,或卯爻动化申酉,此之谓“寡不敌众”,破亦为破,伤亦为伤。余仿此。 如:申月 戊午日(旬空:子丑),自占病,得“遁之姤” 世爻午火临日辰,本主旺相,但不宜申金月建生亥水回头克世,应卒于亥月。 又如:巳月 丁亥日(旬空:午未),占仆何日回,得“夬之履” 亥水财爻为用神,亥为月破,虽曰值日建破而不破,但不宜四重土动以伤之。谚云:“双拳不敌四手。”不独难望归期,犹防不测。果于午月卯日得信,中途已被害矣。 此章当与月建章参看。李我平曰:《易冒》以爻临日辰,莫能散之,莫能空之,谓逢散而不散,逢空而不空也。然动逢日冲谓之散,既作日辰,岂又有日辰来冲乎?旬空者,乃旬内之所无也。既是旬空,岂又有临日辰之事?故知读书之不足据如此。 [乾按] 本章当与月建章同看。月建、日建决卦气之盛衰,定用神之旺相,不可不用功研习之。 六神章 甲乙 玄武 白虎 螣蛇 勾陈 朱雀 青龙 诸书无不以青龙为吉,白虎为凶。如《天玄赋》曰:身旺龙持多喜庆。《碎金赋》曰:龙动家有喜,虎动家有丧。《卜筮元龟》曰:螣蛇白虎忧尊长。《卜筮大全》曰:畏衔刀之白虎,喜戏水之青龙。《阐奥歌章》占疾病曰:螣蛇主死,白虎主丧。此皆不以五行,竟以六神而断生死者也。惟《千金赋》曰:虎兴而遇吉神,不害其吉;龙动而逢凶曜,难掩其凶。此正理也。 然则六神竟而不验耶?非也,乃附和之神耳。卦之吉者,逢青龙而更吉;卦之凶者,逢蛇虎而更凶。且玄武主盗贼,朱雀主是非,无有不验。至于家宅坟茔,尤不可少。 如:戊子日(旬空:午未)占生产,得“剥之观” 子孙子水,化绝变鬼,主本日落草而亡。却是青龙临子孙,亦可谓之喜耶? 又如:申月 甲辰日(旬空:寅卯),占兄病,得“屯之震” 子水兄爻为用神,卦中忌神、元神同动。土动生申金,申金动而生子水,月建又生子水,主戊申日沉疴复起,岂可谓之蛇动主死,虎动主丧耶? 又如:辰月 己巳日 (戌亥空),占会试,得“观之否” 青龙加未土,文章持世,动化回头之生,日建五位作官星,共来生世,首唱无疑。 又如:未月 戊辰日 (旬空:戌亥),占官事罪之轻重,得“巽之涣” 世临卯木,既墓于未月,又遇酉金鬼动,冲克世爻,加临白虎,谓之白虎刀,主罪之凶极。彼问:“凶在何时?”余曰:西金化午火,目下无碍,秋后防之,果至秋典刑。 以上二卦,所谓逢龙更吉,遇虎加凶也。 [乾按] 六神排列须从下至上看,装卦时亦如此。因甲乙为木,故青龙属木;丙丁日为火,故朱雀属火。余类推。断卦参照六神不可拘泥,亦不可疏漏,明察动时轻重缓急即应验如神。 六合章 子与丑合。寅与亥合。卯与戌合。辰与酉合。巳与申合。午与未合。 相合之法有六: 日月合爻者一也。如丑月占得坎卦,世爻子水与月建作合是也。 爻与爻合者二也。如占得天地否卦,世应两爻俱动,卯与戌合是也。但有一爻不动,亦不为合。 爻动化合者三也。如占得天风姤卦,世爻丑动,化出子水作合是也。 卦逢六合者四也。如占得天地否卦,内外六爻自相和合者是也,不动亦是。 六冲卦变六合者五也。如占得乾为天卦,乃八纯六冲之卦,若外卦三爻俱动,变为乾之泰卦,谓之六冲而变六合是也。 六合卦变六合者六也。如占得火山旅卦变山火贲卦是也。 爻之合者,静而逢合,谓之合起;动而逢合,谓之合绊;爻与爻合,谓之合好;爻动化合,谓之化扶。爻静,或与日月动爻合者,得合而起,即使爻值休囚,亦有旺相之意。爻动,或与日月动爻合者,谓之动逢合而绊住,反不能动之意。爻动与动爻相合,乃得他来合我,与我和好相助之意。爻动,化出之爻回头相合者,谓之化扶,得他扶助之意。 凡得诸合,诸占皆以为吉。占名名成,占利利就,占婚必成,占身发迹,占宅兴旺,占风水聚气藏风,占求谋遂心合意。然必用神有气相宜,用若失陷无济。卜书云:万事若得三六合,诸事必得久远,有始有终。然吉事逢之,事之必就,凶事逢之,事之难结。 如:丑月 戊申日(寅卯空),占岁考,得“坎之困” 世爻子水,丑月合之,申日作父母而生世,卦中之申金又动,兼是六冲变六合,卦称全美,上誉无疑。果考一等,即于子科高发。后探之,前试考过四等,此以六冲变合,先否后泰之象也。 又如:戌月 丁卯日 (旬空:戌亥),占讼事,得“地天泰” 此卦虽爻逢六合,但不宜戌月冲世、卯日克世,而应爻暗动,月建生之,彼之得志,官事必输。已而被杖。被杖者,卯木克世之故耳。用神受克,六合有何益哉?所以凡得诸合,若世爻失陷者,难以吉断。 又如:申月 丙子日(旬空:申酉),占出行,得“明夷之小过” 世动,被子日合住。余曰:合住必有事绊,不能动身。彼问:因何而阻?余曰:卦中子动变鬼,防儿女不安。彼曰:“正因小女多病,男家催促成婚,今欲往外求取财物,以备妆奁。”余曰:所得何病?彼曰:血枯成痨。余曰:卯木子孙,申月绝之,子日刑之,且又动而变鬼,令媛恐嫁之不及矣。后因病重,此人未去,女死辰日。夫应不去者,世动而逢合也。女死辰日者,卯木子孙变辰土鬼也。以上乃爻之遇合,卦逢六合之验也。 余又验其六冲卦变六合者,如未月丁巳日(旬空:子丑),占已悔婚,还可成否?得“离之旅” 此卦从来难以吉断,因得屡验,六冲变合,散而复聚,离而必合,此婚一定还成。果于次年三月仍复成婚。 按:诸合皆以用神旺者为吉,独此六冲卦变六合者,不看用神,竟以吉断。占婚姻,先吴越而后朱陈;占夫妻,先参商而终合好;占功名,始则艰难,终须荣显;占求谋,先难后易;占身命,先否后泰;占风水,巧处奇逢;占家宅,先衰后盛;占妻儿,抛散者终须会合;占田园,卖出者,仍旧归来。 爻逢六合,已为吉兆,动而又变六合,终始佳祥。 占风水,百代簪缨;占宅舍,千秋基业;占婚姻,白头相守;占伙计,管鲍雷陈;占功名,仕路亨通;占财帛,聚积如山;占兄弟,累世同居;占学艺,始终成就;占修炼,指日丹成。 宜合吉,不宜合凶。以上诸占,用神旺临日月者,吉而又吉。惟占讼狱不利,冤仇难解;及犹疑怪事,终不开心。占孕胎安,占产难生。再若用神受克,更为凶兆。 如:卯月 甲寅日(旬空:子丑),占风水,得“困之节” 余曰:占祖茔,必有其故,自葬后何事不亨?今日之念因何而问?明以告我,方敢决断。彼曰:“自葬后,功名屡困,年近五旬,尚无子息,是以问之,因此茔之有碍否?”余曰:龙自右脉而来,水亦从左而绕,源流水不归漕之故耳。彼曰:“何以知之?”余曰:亥水子孙,化申金生之,申为源流,寅日冲之。若能使水归源,不至旁流者,明年起用,再拜丹墀,申岁必生麟种。彼问:“长久安泰否?”余曰:六合化六合,万载安然。 古法子与丑合,丑中有土,土克子水,谓之合中带克,克三合七。巳与申合,巳火克申金,谓之克七合三。 右非通论,余得验者,子丑作合,若于辰戌丑未月日占之,而子水并无他处生扶者,即言克不言合,若有生扶,仍以合论。所以子水逢丑月、戌土遇卯月、申金逢巳月,再遇动爻克者,克而又克,何能言合耶?其克三合七、克七合三之说,有问凶吉者,以此答之,何以决人之疑? 如:丑月 庚辰日 (旬空:申酉),占子病,得“剥卦” 子水子孙,与月建作合,卦无生扶,言克不言合也。又加日辰克制辰日又冲动戌土,以克子水,只恐难过辰时。果如期而卒,此乃合中遇克,病之不救,岂可谓之克三合七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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