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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堤防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2018-10-10 | 阅:  转:  |  分享 
  
表3.1.1-2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一、防洪堤(1、2、3级堤防及堤身高于6m的4级堤防) (一)△堤身工程 △1.堤基处理 2.堤基防渗 3.堤身防渗 △4.堤身填(浇、砌)筑工程 包括碾压式土堤填筑、土料吹填筑堤、混凝土防洪墙、砌石堤等 5.填塘固基 6.压浸平台 7.堤身防护 8.堤脚防护 9.小型穿堤建筑物 视工程量,以一个或同类数个小型穿堤建筑物为1个分部工程 (二)堤岸防护 1.护脚工程 △2.护坡工程 二、交叉联接建筑物(仅限于较大建筑物)

(一)涵洞 1.地基与基础工程 2.进口段 △3.洞身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1个或数个分部工程 4.出口段 (二)水闸 1.上游联结段 2.地基与基础 △3.闸室(土建) 4.交通桥 5.消能防冲段 6.下游联结段 7.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三)公路桥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04附录A进行项目划分 (四)公路 三、管理设施 (一)管理设施 △1.观测设施 单独招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2.生产生活设施 房建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B划分分项工程 3.交通工程 公路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2004划分分项工程 4.通信工程 通信设备安装,单独招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注1:单位工程名称前加“△”者为主要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前加“△”者为主要分部工程。

注2:交叉联接建筑物中的“较大建筑物”指该建筑物的工程量(投资)与防洪堤中所划分的其他单位工程的工程量(投资)接近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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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longhu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