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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好消息!非本市户籍学生也可在东莞购买!快看缴费标准!

 拾穗夜行者 2018-10-13


昨天(10月11日)

市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

目前东莞常住人口为834万

其中211万是户籍人口

说到户籍

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就是在东莞的医保缴纳和使用

新的《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办法给全市参保人带来多项红利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

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东莞购买医保!

取消积分入学等条件限制!

......


赶紧跟着小编看看

新医保办法实施后

具体有哪些变化吧!


与过去政策相比

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主要变化

参保缴费


1.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总体费率下调0.2%,从3%降至2.8%。


2.将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的参保职工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就读的具有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取消需积分入学的限制。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54元,其中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35元,自2018年7月1日起有关的社保缴费和待遇标准将按此执行。因此学生参保的缴费标准应为4454×0.9%×12=481.032(元/年)


3.非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与城乡居民同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待遇同等享受财政补助。


4.在本市累计实际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中断就业时,可由个人接续参保关系。


5.城乡居民与职工同等执行缴费年限政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足规定年限(即男30年,女25年)后不需再缴费,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缴费年限和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6.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全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基本医疗保险基数统一,减轻了参保人缴费负担。



待遇调整

1.简化最高支付限额分段,将享受最高额度支付限额的条件从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调整为满2年以上。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2.提高调整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分段支付比例,8-16万元段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16万元以上段提高20个百分点



3.优化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规则,按基本险规定核付待遇后属于个人自付的,符合三大目录规定部分支付或全部支付项目的医疗费用,由补充险基金补助90%、75%



4.调整急诊抢救的有关待遇,统一市内外住院、门诊抢救的支付比例



5.14周岁以下的儿童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执行。


6.市内符合规定的转院住院,连续转院时向上级医院转院的,其起付标准按上级医院的标准进行补差,向下级医院转院的,不用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配合做好医改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从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参保人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


7.提高新生儿住院医疗待遇,将出生7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的本市户籍新生儿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9000元


8.扩大医保个账使用范围,取消了原规定支付住院自付医疗费用,必须余额超过1000元的规定。增加可用于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范围。



医保政策的调整 

不仅降低了缴费负担

还提高了享受待遇的标准和范围

朋友们都羡慕小编

在东莞工作、生活了!



来源 | 东莞阳光网、东莞社保

编辑 | 赵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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