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城市性质、规模与目标 城市性质 城市性质代表一个城市在特定区域内的地位和其主要职能,规划确定上杭县城的城市性质为:闽粤赣边客家文化名城,海西金铜产业基地,江滨宜居城市。 城市职能 城市职能包括一下五项:海西金铜产业重要集聚区,闽粤赣边重要的商贸物流基地,全国著名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龙岩市重要的客家文化发展中心,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城市人口规模 规划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规划近期2020年为15万人,规划远期2030年为20万人。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近期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5平方公里;规划远期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0平方公里。 县城规划区范围 规划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2个层次。 县域为上杭县行政辖区范围包括17镇5乡。17镇:临江镇、临城镇、湖洋镇、旧县镇、才溪镇、通贤镇、南阳镇、白砂镇、蛟洋镇、古田镇、茶地镇、太拔镇、溪口镇、蓝溪镇、稔田镇、中都镇、下都镇;5乡:庐丰畲族乡、官庄畲族乡、珊瑚乡、步云乡、泮境乡。总面积为2879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北起旧县河,南至龙湾体育公园,西起古武高速公路,东至七峰山、马鞍山,包括临江镇全域,临城镇九洲村南部、西郊村、富古村、水西村东部、古石村西部、宫桥村西部、西南村、西陂村、城北社区、城南社区、城西社区、城东社区、金山社区、同康社区、土埔村东部、黄竹村、龙翔村北部、璜岗村北部,庐丰乡中坊村西部,总面积为96平方公里。 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 本次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为北起汀江;南至龙湾体育公园;西起石壁寨、深陂水库;东至七峰山、马鞍山。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内陆域总面积约42平方公里,其中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20平方公里。 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管控 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外的各项建设活动,除重大交通设施、必要的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和公园外,原则上不得安排城镇用地指标、不得作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在城市增长边界内,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突破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专题修改论证,且保障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总量平衡。 城市发展目标 上杭应充分发挥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健康城镇化,在规划期内建成经济繁荣、环境优良、特色鲜明的客家文化名城、生态宜居城市、海西金铜产业基地和绿色发展示范区。 城市发展战略 (1)以融入区域整体发展格局为导向,不断加强与周边地区在基础设施、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方面协调发展。 与龙岩的协调:与龙岩协调的重点是全面对接龙岩,加强古田、蛟洋和溪口等与龙岩接壤地区的协调发展,积极接受龙岩的功能转移和经济辐射,培育壮大上杭的区域服务功能。 与武平的协调:与武平协调的重点是合理分工、统筹规划、全面协调,最终实现龙岩市域西部的一体化发展。上杭应充分发挥区位、文化、环境、特色优势,努力建设成为区域休闲、商务、生态宜居的首选之地,落实市域西部副中心城市发展要求。 (2)城乡统筹战略:坚持城镇化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把促进城镇的产业发展作为推动城镇化的重要支撑,提高二三产业吸纳转移人口就业能力,形成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的发展局面。坚持城镇化与深化改革相结合。把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作为推动城镇化的突破口,在全域推行户籍制度、土地制度、保障制度改革,破解阻碍人口流动、资产流转和城镇化进程的瓶颈问题,构建有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城镇化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把改善民生作为推动城镇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坚持城镇化与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相结合。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镇化全过程,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推进县域人口、就业、服务向县城、重点镇集中,谋划建设古田小城市,发挥小城镇集聚偏远村庄人口作用,正确处理开发建设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关系。 (3)产业突破战略:着力推动矿产冶金、光电、建筑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现代服务业向中高端迈进。培育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共同支撑上杭的经济发展。 (4)生态保育战略:加大对天然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力度,保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并有所提升,以流域治理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种草,通过矿山恢复,农业面源治理,退耕还林等一系列措施,配合农村环境整治提升生态环境,建设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预防监测和防护体系。建设绿色服务功能,培育绿色消费经济。 (5)文化繁荣战略弘扬上杭红色革命文化、客家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突出围绕“文化名城”的目标进行古城保护、整治、更新。 二、 县域城乡统筹规划 县域人口规模预测 2020年县域常住人口43万人,城镇人口24万人;2030年常住人口54万人,城镇人口38万人。 2020年县域户籍人口53万人,非农人口21万人;2030年户籍人口57万人,非农人口34万人。 县域城镇化水平预测 2020年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56%,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40%;2030年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70%,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60%。 城乡生态保护和建设 保证森林公园、梅花山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功能稳定并有所提升;基本完成汀江、旧县河、黄潭河等重点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结合矿山恢复、农业面源治理、退耕还林等一系列措施,建设完善的生态环境预防监测和防护林体系。形成以生态农业、工业、清洁能源、生态旅游为核心的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构建完善生态环境指标体系,打造生态环境良好的生态型社区及生态型村镇。 划定全县基本生态控制线面积约1485.64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51.89%,具体按照相关专项规划和县域空间管制的要求实施控制。 城镇居民点规划 规划县域形成由中心城区、古田城区、重点镇和一般镇构成的城镇居民点体系。 规划包括古田1个小城市;才溪、南阳、蛟洋和稔田4个重点镇;中都、蓝溪、白砂、湖阳、下都、太拔、溪口、茶地、旧县、通贤10个一般镇。 农村居民点规划 规划县域形成集镇、中心村和保留基层村构成的农村居民点体系。规划县域中心村51个,主要建设任务是完善基本乡村公共服务及支农服务功能,重点进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县域基层村183个,主要建设任务是保留乡村特色,改善人居环境,重点进行村庄整治。规划县域城镇转化型村庄107个,是指县城和乡镇规划建设区内的村庄,在城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实施规划建设。 县域空间结构 规划县域形成“一主一副四重点,两大轴线四板块”的空间结构。 (1)“一主”即县域主中心--中心城区,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一副”即县域副中心--古田城区,是全县重要的红色文化圣地和生态旅游基地。 (3)“四重点”即才溪镇、南阳镇、蛟洋镇和稔田镇四个重点镇。 (4)“两大轴线”即上蛟城镇发展主轴和南北城镇发展副轴。 (5)“四板块”即县域四大分区,分别是县域中部板块、县域东部板块、县域北部板块、县域南部板块。 县域农业布局 建设种养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逐步形成县域畜禽养殖、烤烟、蔬菜、竹业、绿色水产养殖、水果、花卉七大产业基地。主要分布于中都、庐丰、临城、湖洋、古田、太拔、茶地、珊瑚等乡镇。 县域工业布局 构建县域“两区三园”的产业空间格局。 (1)上杭工业区 重点发展金铜深加工、新材料、家电卫浴、金银贵金属产业、装备制造业等产业,打造上杭县金铜深加工基地。 (2)蛟洋工业区 重点发展循环经济、电子仪表、农产品加工、机械以及铜加工等产业,打造循环经济基地。 (3)三个工业园 分别为南阳工业园、湖洋工业园和白砂工业园。 城乡交通系统规划 规划浦建龙梅铁路、赣龙铁路(复线)、新武城际铁路、昆明至福州铁路龙岩段以及浦建龙梅铁路联络线。预留龙川至龙岩客运专线通道。规划铁路站场3处,分别是上杭西站(城区站)、上杭北站(古田会址站)和上杭火车站(坪埔站)。其中,上杭西站(城区站)为客货站,上杭北站(古田会址站)为客运站,上杭火车站(坪埔站)为货运站。 规划县域高速公路有长深高速公路、古武高速公路、厦蓉高速公路以及上蛟高速公路。规划设置11处高速公路出入口。 规划形成“两纵两横”的国省道网,形成“八纵八横三联”的干线县道公路网。规划2处小型水上通用航空飞机场。 规划综合交通枢纽1处,结合上杭西站(城区站)布置,包括一级长途客运站、公交综合枢纽、商贸物流中心、公交车扬招站等设施。规划二级长途客运站2处,一处位于中心城区铜城路与龙翔大道交汇处北侧;另一处位于古田城区,结合上杭北站(古田会址站)布置,逐步取缔原蛟洋镇和古田镇汽车站。重点镇各设1处四级客运站,一般镇各设1处五级客运站。结合中心村建设招呼站。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结合县域居民点体系组织,构建由县级、重点镇级、一般镇级、集镇、中心村级和基层村级服务中心组成的六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规划1处县级政务中心,位于上杭大道与北三环交汇处东北侧。规划2处县级文化中心,一处位于中心城区的龙翔片区,另一处位于古田城区。规划扩建紫金学院,在城北片区新建教育园区1处。规划扩建上杭县职业中专学校和卫生学校,规划扩建特殊学校。规划在全县设置2所高中、6所完中、19所初中。规划在全县设置综合医院7所,专科医院2所,乡镇卫生院15所。规划在全县设置6处公益性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和10处敬老院。 城乡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全县共划定24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石禾仓水厂水源保护区、横滩饮用水源保护区、铁东水库水源保护区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目标达标率100%,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水质要求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域功能II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地下水水质I类标准的要求。 中心城区规划水厂2座,分别是兰地水厂和石禾仓水厂;水西水厂作为应急备用水厂,以汀江及汀江支流为主要水源,以铁东水库和新坊水库等为备用水源。古田规划水厂1座,以梅花山水库和古田溪为水源。蛟洋镇和蛟洋经济园区分别规划水厂1座,以梅花山水库、梅坝溪、黄潭河上游支流为水源。除湖洋镇和庐丰乡之外的其他乡镇均规划1座集镇水厂,以就近水库、地表水为主要水源,部分乡镇以地下水为水源,考虑乡镇周边村统一供水,对乡镇水厂规划规模稍微放大,才溪镇、南阳镇、稔田镇等重点镇规划水厂规模为5000-8000立方米/日,一般乡镇水厂规模为1000-2000立方米/日。 中心城区规划佳波污水处理厂和城南污水处理厂,规划总规模为9万吨/日,总用地面积为10公顷。规划古田污水处理厂,规划总规模为2万吨/日,总用地面积2公顷。规划蛟洋镇和蛟洋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规划总规模为10万吨/日,总用地面积为10公顷。其他乡镇各规划建设1座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古田城区、蛟洋镇和蛟洋经济园区污水处理采用二级处理方式,其他乡镇污水处理可采用一级处理方式。 高压线走廊主要沿城镇外围及规划绿化隔离带敷设,走廊宽度按规范标准及实际需要进行预留,控制宽度(单杆单回)一般为: 220千伏控制35-40米;110千伏控制15-25米;35千伏控制12-20米。 燃气设施应布置在独立的安全区域,并按国家规范要求保持相应安全防护距离。高压输气干线安全防护距离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区域按单侧按50米进行控制,规划燃气管线应集中敷设,节约建设用地。 保留现状上杭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规划在中心城区、才溪镇、稔田镇、古田镇新建4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分中部、东部、北部、南部四个片区收集处理。近期生活垃圾运送至县内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远期龙岩市垃圾焚烧厂建成后,将生活垃圾送到龙岩市垃圾焚烧厂进行集中处理,现有垃圾填埋场作为建筑垃圾消纳场。县域规划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共34座。 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县内共有已公布文物保护单位6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4处11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15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0处53点。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点548处,非遗项目1211个。主要以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古建筑、古墓葬为主,大部分文物保护较好。实体保护以文物保护单位为主,历史文物必须原址保护,定期日常保养,对不存在的建筑切忌重建。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古田镇、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才溪镇和中国传统村落院田村的保护应落实整体性、原真性的保护原则,严格保护名镇名村的空间形态、传统格局;严格保护历史形成的总体风貌环境特征;控制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周边建设;严格保护历史环境要素。 城乡景观风貌规划 以继承、融合、提升为核心理念,优化城乡功能空间,构建自然与人文和谐共生的体系,使上杭成为源于山水、融于自然的具有滨河亲水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 城乡旅游发展规划 发展定位:闽粤赣边地区旅游中心节点城市、全国著名的休闲度假城市。 发展目标:将上杭县建设成为闽粤赣边地区旅游发展的龙头和全国重要的高端旅游示范区,成为国内一流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 城乡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各乡镇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规划山洪防治标准为10年一遇。紫金山矿区、20万吨铜冶炼项目等大型工矿企业,防洪标准需达到100年一遇,并采取专门防护措施。 全县以地震基本烈度Ⅵ度为一般工程抗震设防标准,以地震基本烈度Ⅶ度为生命线工程抗震设防标准。规划城镇主干道、次干道和高速公路、以及国省干道为作为主要避震疏散救援通道。 城乡近期行动计划 规划至2020年,生态宜居环境显著提升,客家文化名城基本建成,海西金铜产业基地职能显著增强,绿色发展示范区基本形成。经济规模达到400亿,常住人口46万人,城镇化率55%。重点做优中心城区和古田城区、做强重点镇、做特小城镇、做美新农村;提升产业重点发展平台,选择重要的生态功能地区实施生态修复,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水平。 三、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规划 城市发展方向与策略 城市发展方向与策略为“北扩、南优、中控、拥江发展”。 (1)“北扩”即跳出老城,向北发展城市新区。破解以老城区为中心的“单核集聚”现象,实现老城区向文化、旅游等特色功能转型发展;培育城北新区发展动力,支撑城北新区向综合型城区功能转型。 (2)“南优”即优化城市南部工业发展区。重点实现区内和区外交通的衔接与联通。 (3)“中控”即控制老城区、南岗、龙翔等地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强化文化、商贸、医疗、体育、旅游、休闲绿地等服务功能建设,形成拥江发展态势,培育城市公共服务核心。 (4)“拥江发展”即营造特色,环湾布局,提高城市空间的层次感与吸引力,彰显“三折回澜、山环水绕”独特的城市与自然山水格局的关系。 空间结构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一带、两轴、一心、双区”的城市空间结构。 (1)一带 汀江景观带是城市最重要的公共空间,由汀江两岸文化健身休闲带、沿河连续的绿化带和慢行通道构成。沿河布置一系列广场、公园和公共建筑。引导视线廊道控制,形成开敞的景观格局。 (2)“两轴” 上杭大道综合服务轴和龙翔大道产业发展轴。上杭大道综合服务轴指沿上杭大道、建设路一直延伸至客家缘的南北向服务轴线,承担行政办公、商业服务、老城文化、客家旅游等综合服务功能。 龙翔大道产业发展轴指沿龙翔大道,从规划火车站延伸至连塘片区的产业发展轴,串联火车站站前区、商贸区、客家缘片区以及工业片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区域产业发展轴。 (3)“一心”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核心,由汀江两岸公共服务设施构成。主要承担县级政务、文化、旅游、医疗、商务等综合服务功能,构成中部服务核心区。 (4)“双区” 分别为北部综合城区和南部工业综合区。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形成“市级和社区级” 两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市级公共服务中心位于县城中部汀江两岸地区,主要承担政务、旅游、商务、文化、医疗等功能,主要位于老城区、站前地区、南岗和龙翔地区。社区级中心集中安排文化娱乐、体育、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社会福利、医疗卫生、商业金融服务、邮电等功能,结合居住分区布置。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2030年居住用地达到707.0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8.29%,人均居住用地28.28平方米/人。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不低于住宅总量的10%。根据城市总体布局和居住区开发类型,规划将中心城区划分为15个居住分区。
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期末工业用地376.3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5.06%,人均工业用地15.05平方米。其中一类工业用地12.81公顷,二类工业用地363.54公顷。 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26.17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05%,人均1.04平方米,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共规划两处物流中心,为县城各个地区提供物流服务,分别为:(1)站前物流中心,规划面积23.7公顷,主要为城北片区提供物流配套服务。(2)水西物流中心,规划面积2.5公顷,主要为城北东部片区提供物流配套服务。 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384.30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15.38%,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为15.37平方米/人。其中公园绿地面积260.16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0.41平方米。规划6处县级公园和11处社区级公园。 整体构建“一带四廊五园”的城市绿地系统,形成“山环城,水绕城”的城市绿地体系。(1)“一带”,以汀江两岸滨江绿带形成贯穿中心城区的主要绿化景观带。(2) “四廊”,构建四条生态隔离廊道,为城北隔离廊道、水南滨水廊道、土埔隔离廊道、竹岐头滨水廊道,作为中心城区各个片区之间的绿带,渗透入中心城区内部绿化网络。(3)“五园”,五个大型生态郊野公园,为七峰山文化生态公园、深陂水库生态公园、马鞍山休闲生态公园、石壁寨文化生态公园、龙湾体育生态公园满足居民骑行、登山、郊游等户外活动需求。 打造城市绿道网络,建设城市绿道系统。规划绿道结合绿化系统布局,主要布置在汀江及主要支流两岸、城区主要绿地和环城一重山游山等主要开敞空间,总长度100公里以上。在绿道中每隔8-10公里设置一处生态驿站。 环城一重山与周边建设控制 环城一重山保护山体包括七峰山、西普陀山、摩驼寨山和石壁寨等山体。该类山体周围沿山脚线20米以上为非建筑区;以各座山山顶投影点为圆心,半径500米内为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区。涉及国家森林公园的部分,应按照有关国家森林公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实施严格的保护与管理;不同类型保护区的重叠部分,按照最严格的管控标准实施保护和管理。 环城一重山范围内景观持续改善。控制城市区域平均建筑高度,形成视觉通廊。环城一重山范围内森林覆盖率持续增加,阔叶林比例持续增加,森林树种持续丰富。 总体形成“一江五溪携两翼”的总体水系格局。 在确保汀江、濑溪、廖坑溪、苦竹溪、安乡溪、下坊溪及其溪流形态保持自然和既有坑塘数量、面积不减少基础上,深陂水库、上游汀江为城区生态景观用水水源,通过整理现状坑塘,贯通溪流等措施,形成城北和龙翔两大生态景观水系景观区。其中,城北生态景观水系布局应充分结合地形,通过蓄水点、提水泵站以及水闸等设施合理引导水系景观布局,保障自然水系蜿蜒流淌,避免截弯取直或被直接填埋。龙翔生态景观水系布局应垂直于汀江并预留20-50米宽生态绿地,确保排涝防洪达标。 综合交通规划 (1)客运专线 规划预留龙川至龙岩客运专线,接上杭西站。 (2)城际铁路 规划新武城际铁路,沿上蛟高速-长深高速城区段走廊建立城际铁路交通,加强上杭与龙岩和武平的城际铁路联络;规划城际铁路场站与浦建龙梅铁路上杭西站(城区站)合并建设。 (3)铁路 规划浦建龙梅铁路,线路平行于上蛟高速-长深高速城区段南侧,通往广东省梅州市。 规划昆明至福州铁路龙岩段,西起昆明,经百色、柳州、贺州、韶关、龙岩、漳平、莆田至福州。 规划上杭西站(城区站)位于城区西部北侧,客货运兼顾,主要为游客和上杭市民服务。 (4)公路 规划改线现状国道205线由,由老城区北侧改线至长深高速公路北侧,疏解过境交通压力。 规划改线国道357(原省道309)线由,改至中心城区西侧,形成中心城区西侧南北向过境交通,增强中心城区南北向交通能力。 (5)客运站场 规划搬迁北环路与上杭大道路交叉口客运站。新建2处客运站,一处结合火车站建设北部客运站,用地2.8公顷;一处结合龙翔地区开发新建南部客运站,用地1.0公顷。 (6)货运站场 规划结合铁路上杭西站(城区站)新建货场。 城市道路 规划城市道路系统按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规划建设。规划主干路道路网密度2.0公里/平方公里,机动车设计速度40-60公里/小时。规划主干路14条,其中交通性主干路6条,生活性主干路8条。规划中心城区城市次干路41条。 规划跨汀江桥梁14处。其中改造桥梁包括水西大桥、东门大桥、南门大桥、涨滩大桥、李家坪大桥、竹岐大桥、枫竹湾大桥7处。新建桥梁包括富古大桥、建设大桥、铜城大桥、龙翔大桥、古武大桥、枫竹湾大桥、紫金桥7处,其中紫金桥和涨滩大桥为步行桥。 慢行系统 规划慢行系统结合城市绿化系统建设,由滨河慢行通道、街区慢行通道和游山慢行通道构成。 公共交通 规划公交保养场1处,位于城西国道G205北侧,保养能力为250标台,占地2.2公顷。 规划保留原金山路东侧停车场,规划布局公交停车场4处,分别位于火车站前、三环路与金岗路路口、西外环路与立民路、龙翔大道与铜城路路口,每处占地约0.4-1.0公顷。 规划布局公交首末站结合人口规模和服务的公交线路条数布置,每处首末站的用地面积一般在1000平方米左右,最低不得小于700平方米。规划按每2-3万居住人口配置1-2处的标准设置,具体选址在详细规划中落实。 社会停车场 规划社会停车场配建标准为人均0.8平方米/人,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面积为20公顷。 总体城市设计目标 建设山水与城市融合发展的人居环境典范---山水城市。 上杭城市山水格局概括为山环水抱的自然山水格局。 (1)山体格局 城区山体格局概括为“五峰三谷”,其中“五峰”为紫金山、石壁寨、西普陀山、摩陀寨山和七峰山,形成大致的三角视线关系;“三谷”为汀江上游峡谷、旧县城峡谷、汀江下游峡谷。 (2)水系格局 城区水体格局概括为“六湾六支”,其中“六湾”是指城区的汀江纵横捭阖,形成六处主要的水弯,是重要的观景地区;“六支”是指城区的六条支流,分别为濑溪、丰竹溪、廖坑溪、安乡溪、下坊溪和宫前溪。 结合汀江特有的水系形态,形成以水为脉、三大城市片区、轴线联系控制、生态绿链环绕的整体空间形态。 上杭城市总体风貌定位概况为“客家千年古邑,杭川绿色家园”。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框架 规划按照“古城区、历史风貌区、不可移动文物”三个层次保护。分别对古城、历史地段、文物古迹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规划方案,对传统文化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与保护要求。 古城区保护 (1)古城区格局保护 古城区应重点保护和展示 “横街纵巷三中心”的空间格局,延续城市肌理、空间尺度和功能格局,合理控制古城高度和城市景观视线。 (2)用地功能优化整合 疏解部分行政办公、教育两类公共服务职能,新增空间用以腾挪自建房以及植入文化、旅游功能。重点整治滨水空间,增加文化设施和旅游设施。重点改造瓦子街文化步行商业街、解放路传统风貌特色商业街。构建以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服务功能为主的传统文化街区。 (3)道路基础设施控制 避免城市主干市政管网穿越历史地段。建立保护古城的路网结构,实现古城区“一环+方格网”的结构。有条件改造的街巷,管线敷设应按规范采用下限,或采用综合管沟等工程措施处理。消防站应配置人工携带式消防设备,在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开辟消防应急通道,加强与外围城市道路的衔接。历史风貌区以外的道路拓宽、改造和新建应尽量在原有道路格局基础上进行,保留原有道路名称。保持宜人的街巷尺度,提倡步行和非机动车优先出行,逐步将瓦子街改建为步行街,形成联系解放路特色商业街、临江路酒吧街的环状步行交通体系。 规划沿解放路划定三片历史风貌区。解放路西段历史风貌区,范围为临江路以北,原县医院以东,人民路以南,建设路以西区域,面积16.2公顷。临江楼历史风貌区,范围为临江路以北,建设路以东,人民路以南,县政府以西区域,面积8.8公顷。瓦子街历史风貌区,范围为临江路以北,北大路以东,人民路以南,和平路以西区域,面积28.0公顷。 给水工程 中心城区以汀江和汀江支流为主要水源,汀江取水点设在汀江干流珊瑚乡横滩段,以铁东水库和新坊水库作为应急备用水源。 中心城区规划水厂2座,即兰地水厂和石禾仓水厂;兰地水厂以汀江为水源,以铁东水库和新坊水库为备用水源,规划用地面积为13公顷;石禾仓水厂以汀江支流为主要水源,规划用地面积为1公顷。规划备用水厂1座,现状水西水厂作为备用水厂,以铁东水库为主要水源,用地面积为1.5公顷。保留南岗水厂用地,建设南岗泵站和清水池,规划用地面积为1.3公顷。 排水工程 中心城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老城区近期采用截流式合流制,远期逐渐过渡到雨污分流制。 中心城区规划污水处理厂2座,即上杭佳波污水处理厂和上杭城南污水处理厂,每座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面积分别为5公顷。 电力工程 规划新建220千伏龙翔变,主变容量360兆伏安,规划用地面积为5.0公顷,与220千伏旧县变共同作为上杭中心城区主要电源。 高压走廊布局规划尽量避免穿越建设用地,走廊宽度按规范标准及实际需要进行预留,控制宽度(单杆单回)一般为:220千伏控制30-40米;110千伏控制15-25米;35千伏控制15-20米。 通信工程 中心城区规划邮政局(所)7处,邮件分拣中心与火车站邮政局共建。 燃气工程 规划新建水西渡天然气门站,规划用地面积为1.0公顷,龙翔LNG储配站远期作为应急气源。保留现状LNG气化站,远期改为南岗调压站。规划新建竹歧调压站。 环卫工程 2030年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 中心城区规划设置13座具有压缩功能的密闭式小型垃圾转运站,其中新建10座垃圾转运站新建垃圾转运站规模为30吨/日,每座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为1-2公里,用地面积为800-2000平方米。 规划在中心城区南部和北部地区分别设置1座环卫车辆停车修理场,每座用地面积均为0.5公顷。 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建设需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海绵城市建设需统筹协调城市开发建设各个环节,包括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在城市各层级、各相关规划中均应遵循低影响开发理念,明确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结合城市开发区域或项目特点确定相应的规划控制指标,落实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 水环境保护目标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汀江及其支流中心城区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及以上水质标准。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质量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 声环境保护目标 中心城区声环境按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交通干线两侧噪声不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环境噪声标准。 污染防治保护目标 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医疗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得到安全处置。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以地震基本烈度Ⅵ度为一般工程抗震设防标准,以地震基本烈度Ⅶ度为生命线工程抗震设防标准。 规划要求紧急避难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各用地规模不宜小于0.1公顷;固定避难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各用地不宜小于1公顷。 规划城镇主干道、次干道和城镇高速公路作为主要避震疏散通道。 合理确定消防责任区,规划特勤消防站1座,普通消防站4座,分别位于城北、城东、南岗、张滩以及黄竹,每座消防站规划用地面积为0.4-0.5公顷。 规划人防工程建设标准不低于乙类常六级,人均人防工程面积达到1平方米,城镇报警覆盖率达到100%。 村庄规划 到2020年,逐步开展“城中村”、 “城边村”和“城郊村”综合治理改造。到2030年完成“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将“城郊村”建设成为依托景观资源的特色乡村。 (1)突出重点、整治违建先行。围绕突出“四个重点”开展整治工作,实施“六先拆”行动。 (2)加强廉租房建设,解决流动人口住房问题。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以市场行为进行。 (3)加强宣传,解决村民就业。提供适宜的劳动岗位。 (4)注重时序引导,分步成片改造。 城市更新规划 通过城市更新,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城市功能结构,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均衡供给;盘活存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城市集约发展、增强城市空间活力;实现新老城区分工协作,共同发展。 通过老城区内城市环境改善与优化,再现城景交融的山水城市特色,打造文化名城具有的独特景观风貌和优良的服务功能。重点调整老城区、南岗内部工业、行政办公等用地;新增文化、旅游等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近期建设规划 (1)建设重点 北部综合城区近期发展重点突出上杭大道两侧地区、上杭西站站前地区、西环路地区以及老城区。 中部服务核心区近期发展重点突出骨干路网建设、工业用地“退二进三”以及城市环境的改善提升。 南部工业综合区近期发展重点突出工业园区扩容提质和龙翔大道两侧地区开发建设。 (2)住宅建设 中心城区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8平方米,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约为500公顷;保障性住房(包括安置房)用地供应约50公顷;加快进行城中村改造。 (3)公共服务设施 重点完善县级体育中心、文化中心,建设县级医疗中心。 教育事业方面,老城区重点优化中小学设施配置;新区重点解决中、小学配套问题。规划新建中学2所、小学8所,改扩建中学2所、小学2所。 医疗卫生事业方面,新建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医院等,改扩建县中医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体育事业方面,改扩建县体育中心、新建水上运动中心。 文化事业方面,完善县级文化中心,提升市民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鼓励文化事业发展。 商贸服务业方面,重点建设城北商贸物流中心、东门商贸综合体、有色金属现货交易市场,提高城市商贸活力;加快老城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培育旅游休闲基地;加快养老、健康事业发展,培育健康产业。 (4)公园绿地 新建县级公园3处,提升2处;新建社区级公园6处,提升3处。建成20公里以上城市绿道。 (5)对外交通设施 推进浦建龙梅铁路及上杭西站建设。 推进古武高速公路及出入口建设、205国道城区段建设;提升国道357线、358线技术等级;建设上杭西站公路客运(公交)枢纽。 (6)城市道路 重点建设、改造上杭大道二期、琴岗路改造、建设南路、江滨西路、西环路、北三环路二期、北四环路、金山路北段、梁壁路、琴岗路西延等道路建设。完成南门大桥及桥头改造工程、建设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富古大桥以及建设大桥建设。适时开展利民大桥、紫金桥(步行)、南岗大桥以及铜城大桥建设。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 (7)工业用地 重点推进上杭工业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产业升级,降低工业对城市生活区的影响。创新用地回征机制,回收使用期满和闲置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实现存量土地的盘活、更新。 (8)市政设施 重点开展城区备用水源管网工程和城区供水西部管网扩建工程,全面改造完成铁东水库引水隧洞及新铺供水管网。 推进旧城区排水设施改造,重点实施县城区排水升级改造工程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以上洪涝。 推进县城天然气管道改造提升工程、上杭工业园区天然气管网工程,开工建设昆润管道天然气项目一期工程。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到2020年人防工程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 远景发展构想 适度控制中心城区发展规模,着力促进中心城区优化提升,进一步促进生态保护与特色发展。 提升城区内部生态水系景观和慢行步道系统,贯穿城区内部公园水系与城区外围5大郊野公园,完善中心城区“环城公园”体系。 上埔组团依托汀江景观资源,在基本农田以外的空间发展旅游服务功能,完善中心城区休闲度假职能。 湖洋工业区组团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承担中心城区产业转移。 军联组团依托临近县城区位,利用低丘缓坡地政策,承担中心城区产业转移。 四、 实施机制与政策措施 规划落实和深化要求 (1)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政府组织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总目标和各分项目标。明确各部门、各级政府和各社会团体执行规划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以及相应的奖惩措施。 (2)依据本次规划提出的县域空间结构和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要求,编制控规单元规划和乡镇、村庄总体规划。 (3)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层次以上的法定规划以及村庄规划由县政府统一审批管理。 规划实施政策措施 (1)建立多规协调机制。建立以城乡空间规划体系为载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综合协调的“多规统筹”平台。 (2)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制度。建立全过程的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制度,增强规划编制和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加强对城市规划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维护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建立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整治力度。 (3)深化区域规划合作机制。深化龙岩市域西部区域协调体制机制改革措施,积极推进重大规划共商、重大事项共议,加强在区域生态系统保护、跨界河流污染治理、填海造地、重大基础设施对接、跨界地区开发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 (4)建立城市更新政策法规体系。建立规划、土地、财税、产业、拆迁等相关领域政策法规互为支撑的城市更新政策法规体系,确立政府在城市更新中的统筹和引导职能。建立“存量用地”与“新增用地”相挂钩的建设用地管理机制,制定低效、闲置用地的认定标准和更新处置方法,创新容积率管理和土地出让政策,制定旧工业区功能置换政策,设立城市更新组织协调和管理专职机构。 五、 附则 规划实施主体 本规划经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上杭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规划修改程序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于上杭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杭县人民政府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本规划:(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规划修改前,县政府应当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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