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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之概要

 天地虚怀xia 2018-10-15
《阿毗达摩概要精解.缘之概要》: 节一:序文 于此我应适当地详细解释诸有为法之分析、属于它们诸缘之法,以及它们如何互相牵连。

在解释了四种究竟法及它们的类别之后,如今阿耨楼陀尊者在此章“缘之概要”里,再进一步解释它们之间的关系,即由缘力所连系的缘法及缘生法。有为法是依靠诸缘而生起之法,即:一切的心、心所及色法(除了四种相色)。
    
缘,是对其他法的生起及住立有资助之法。这即是说当缘在运作时,将会导致其他与它有关连而还未生起之法生起,以及导致已生起之法得以久住。

一切有为法及涅槃与概念,都包括在缘法这一组之内。涅槃与概念,是能作为其他法之缘的缘法,但它们不是缘生法或有为法,因为它们不是由于因缘和合而生。

它们如何互相牵连:这是指在诸缘法及有为法之间运作的二十四缘力。这二十四缘,也将在此章分析。

节二:简说:两种方法  缘之概要有两个部分:一、缘起法;二、发趣法。当中,缘起法的特性是一法依靠其他法,而纯粹只是发生。发趣法,则依诸缘的特有资助力而说。诸导师则把此二法混合一起解释。

缘起法:缘起这一词,是由paticca(缘于)及samuppāda(生起)两个字组成的复合字。通常,这一词是指在节三里所解释及常见于诸经的十二因缘。

此缘起法的法则,可通过以下常见的格言来形容:“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在此书里,该法则则被形容为:“一法依靠其他法而纯粹只是发生”。
    
在此 tabbhāva“其他法”是指缘的生起,bhāvī(一法)是指有为法,而“纯粹只是发生”,是指有为法只是发生。
    
运用此法则于经中的十二因缘时,它是指当无明等任何缘存在时,那么,依靠该些缘法,行、识、名色等诸缘生法也都存在。
    
发趣法:这是记载于《阿毗达摩论》第七部《巴他那》的方法。有别于只是解释缘法如何造成缘生法生起的缘起法,发趣法也解释“缘力”。力,是有能力带来或完成某种效果之法。

就有如辣椒之辣,是潜藏在辣椒之内,不能不依靠它们而存在。同样地,缘力是潜藏在缘法里,不能不依靠它们而存在。一切缘法,都具有各自特有的缘力,而即是此缘力,使它们能够造成缘生法生起。
    
诸缘的特有资助力:这是对晦涩难懂的巴利片语 ahaccapaccayatthiti的尝试性译文。列迪长老解释该片语为“诸缘的特力,即它们在各种不同方面的资助力”,而他说有别于只举出缘法的缘起法,发趣法则全面地举出诸缘的特有资助力。
    
诸导师则把此二法混合一起解释:《清净之道》第十七章里记载了混合解释法,其中运用了二十四缘,来阐明十二缘起支每一对之间的关系。

缘起法 节三:基本程式 于此,一、缘于无明,行生起。二、缘于行,识生起。三、缘于识,名色生起。四、缘于名色,六处生起。五、缘于六处,触生起。六、缘于触,受生起。七、缘于受,爱生起。

八、缘于爱,取生起。九、缘于取,有生起。十、缘于有,生生起。十一、缘于生,老、死、愁、悲、苦、忧、恼生起。如是生起了这整堆苦。于此,这是缘起法。

缘起法:缘起法基本上是解释生死轮转的因缘结构,开显维持生死轮转及令它从一世转到另一世的诸缘。在注疏里,缘起被定义为:诸果同等地依靠诸缘的聚合而生起。这显示了没有单独的因,能够产生单独的果。也没单独的果,能够缘于单独的因而生起。反之,永远都是一组的缘产生一组的果。

在十二因缘里只有说及一法是另一法的缘,这么说是为了指出在一组缘当中最为主要的缘,以及指出它与一组果当中最为主要的果之间的关系。在下文里的说明,是依据《清净之道》第十七章及《迷惑冰消》第六章。
    
(一)缘于无明,行生起:无明是痴心所,覆盖了对诸法真实性的觉知能力,就有如白内障阻碍看色所缘的视力。根据经教法的解释,无明是没有四圣谛的智慧。根据论教法,无明是没有对以下八事的智慧:四圣谛、过去世、未来世、过去世与未来世、缘起。
    
行,是与二十九世间善及不善心相应的思心所。八大善心及五色界禅那善心里的思,整体地被称为“福行”,十二不善心里的思则被称为“非福行”,而四无色禅善心里的思,则被称为“不动行”。
    
当有情的心流,还是受到无明影响时,行即会制造能够产生未来世的业。由此,无明被称为产生行的主要缘。无明在不善业里很显著,而在世间善业里,则是潜伏性地存在。所以,世间善与不善行两者,皆被说为缘于无明。
   
(二)缘于行,识生起:这是指三十二种世间果报心,缘于行(上述二十九种善与不善思)而生起。在前一世死时,其中一个累积在心流里特强的业,即会在下一世与该业相符之地里产生十九种结生心之一。

如在第五章、节二十七至三十三里所解释,在随后的生命期里,其他以往所累积的业,也能够根据情况产生其他种类的果报心。
    
(三)缘于识,名色生起:在第二项里的“识”专指“果报识”,然而在此,它则是指“果报识”及前世的“业识”两者。

“名”一词是指与果报识相应的诸心所,“色”一词则是指业生色法。在“五蕴有”里,即是在拥有一切五蕴的界地里,识缘生了名色两者。

但在“四蕴有”里,即在无色界天里,它只缘生了名法。而在“一蕴有”里,即在无想有情天里,它只缘生色法。

于五蕴结生,当结生心在结生那一刹那生起时,同时也生起了受、想、行三名蕴,以及某些色聚——于人类,该些色聚是身十法聚、性根十法聚与心所依处十法聚。由于心(识)在这些俱生名色法里是主,所以说识缘生了名色。
    
(四)缘于名色,六处生起:在此,“名色”的定义与第三项相同。在六处当中,首五处是眼、耳、鼻、舌、身五净色,而意处则是指三十二种世间果报心。

当业生色法生起时,它们缘助也是属于业生色法的五净色生起。当诸相应心所生起时,它们缘助于此称为意处的果报心生起。

换言之,果报心缘生名(心所),而名则缘生果报心,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缘”。在欲地里,名色缘生所有六处;在色地里,它们则只缘生眼、耳及意三处;在无色地里则只有名缘生意处,这是该地仅有之处,因为在其地完全没有五色处。
    
(五)缘于六处,触生起:在此,“触”是指与果报心相应的触心所。触,是心、诸心所及目标“前来相聚于”六处当中之一处。生起于眼处的触名为“眼触”,它是眼净色、色所缘及眼识之相聚于一处。

其他的耳触等,也同样地依靠各自的处生起。“意触”,则是与除了双五识之外的二十二果报心相应的触心所。由于触必须有处才能生起,所以说触缘于六处而生起。
    
(六)缘于触,受生起:每当触生起时,受即会缘于该触而同时生起。触,是识与目标接触,而在它们接触时,必定会有某种缘于触而生起的感受。

受有六种:眼触生受、耳触生受、鼻触生受、舌触生受、身触生受及意触生受。在感受的素质方面,受依据其处及目标可以是乐受、苦受或舍受。
    
(七)缘于受,爱生起:受缘生渴爱。爱有六种:颜色爱、声爱、香爱、味爱、触爱及法爱。每一种又可依以下三方面分为三种:一、纯粹只是渴爱欲乐。
    
二、渴爱有(生命),即含有常见的渴爱。三、渴爱断灭,即含有断见的渴爱。在究竟界上,所有不同种类的爱,都是贪心所。虽然爱可依其目标而分别,但事实上,爱是依靠接触目标而生起的感受。若人体验到乐受,他就会享受该乐受。
    
而他追求该目标的目的,纯粹只是因为它能够激起该乐受。反之,当他体验到苦受时,他会渴望脱离该苦受,以及渴望会有某种乐受取代它。舍受的本性是宁静的,而这也能成为渴爱的目标。如是,三种受缘生了种种爱。
    
(八)缘于爱,取生起:在此,取是欲取、邪见取、戒禁取、我论取。欲取是强化了的爱,是贪心所的一种呈现方式。其他三种取,则是邪见心所的呈现方式。

这些取都缘于爱。于欲取,对目标微弱或起始的贪名为爱,而强化了的贪则名为取。于其他三项,缘生邪见的贪名为爱,在受到该贪的影响之下而接受的邪见则名为取。
    
(九)缘于取,有生起:有(存在)有两种:业有与生有。业有,是指二十九种善与不善思,或一切能够产生新一世的善与不善业。生有,则是指三十二种果报心、它们的相应心所及业生色。取是业有之缘,在取的影响之下,人们才会有作为而累积了业。取是生有之缘,因为即是取,导致人们依所造之业再生死轮回。
    
(十)缘于有,生生起: 于此,生(jāti)是指新一世的世间果报心、其相应心所及业生色生起于其中一个生存地。使未来世发生的主要缘是善与不善业,即业有。
    
(十一)缘于生,老死等生起: 一旦生发生,老死已是无可避免的,而在生与死之间也可能会生起其他苦,例如愁、悲、苦、忧及恼。这一切苦的根源即是生,所以把生列为它们的主要缘。
    
如是生起了这整堆苦:在第十一项里所举出的整堆苦即因上述互相牵连的诸缘法及缘生法而生起。

节四:分析的类别  当知有三时、十二支、二十法、三连结、四摄类、三轮转及二根。

节五:三时  无明与行属于过去世,生及老死属于未来世,中间八支属于现在世。如是一共有三时。

《阿毗达摩义广释》:世亦可译为时段,是在行进、不断地过去与发生的时。无明与行属于过去世,因为这里所指的是属于过去生有的因,也因为在取该世时,只取无明与行,因为没有它们的过去时是不可得的。

当十二支依三世分别时,应明白这只是为了显示生死轮回里的因缘结构。当知被归纳于某一世的缘起支,并不是只在该世运作,而不会在其他世运作。事实上,在每一世里都有这些互相牵连的十二缘起支。

节六:十二支是: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所示的愁等词,是出生之后偶有的结果。

节七:四摄类  于此,在提及无明与行时,爱、取与有也已包括在内。同样地,在提及爱、取与有时,无明与行也已包括在内。在提及生与老死时,识等五果也已包括在内。如是有:一、过去五因;二、现在五果;三、现在五因;四、未来五果。如是有二十个方式、三连结及四摄类。

《阿毗达摩义广释》:爱、取与有,也已包括在内:由于它们都有作为烦恼的本质,所以在提及无明时,爱与取也都包括在内;由于它们都有作为业的本质,所以在提及行时,业也已包括在内。

同样的,在提及爱、取与有时,无明与行也已包括在内,这是其组合。后面的也一样,应以同样的方式来理解,在提及某个支时,其他支也已包括在内。因为就只是识、名色、六处、触与受的生、老与灭,称为生、老、死,所以他说:提及生与老死时。
    
过去五因:依相似本质而提及的那些支,即无明与行两支,和依本质也包括在内的爱、取与有三支,这些发生在过去世的五因,是现在果的因缘。

当心中的无明还未断除时,爱与取就还会生起,而每当爱与取发生时,它们都是以无明为根本及与它俱行。再者,行与有二词都是指同一种究竟法,即:造业之思。

因此,每当提及其中一词时,另一者也已包括在内。在二十个方式(行相)当中,并没有个别列出生与老死,因为它们是名色法之相,而不是究竟法。它们所代表的究竟
法是从识至受这五个缘起支。
    
三连结是:一、过去因(行)与现在果(识)的因果连结。二、现在果(受)与现在因(爱)的果因连结。三、现在因(有)与未来果(生)的因果连结。

节八:三轮转:一、无明、爱与取属于烦恼轮转。二、称为“业有”的一部分有与行属于业轮转。三、称为“生有”的一部分有与其他支属于果报轮转。

这三轮转显示了生死轮回的方式,最为基本的轮转是烦恼轮转。在受到无明蒙蔽及渴爱驱使之下,人们投入于造作种种世间的不善与善业,如是烦恼轮转引生了业轮转。

当此业成熟而产生果报时,那即是业轮转引生了果报轮转。在对这些苦乐的果报作出反应时,还沉溺于无明的人即会受到渴爱所制伏,而欲享受更多愉悦体验、执取已获得的、以及尝试避免痛苦的。如此,果报轮转再引生另一个烦恼轮转。如是这三轮转不断地转着,直至无明被阿拉汉道根除。

节九:二根  当知无明与爱是二根。无明被称为从过去直透到现在受之根,爱被称为从现在直透到未来老死之根。

节十:总结  通过断除此二根,轮回即会断灭。对于常受老死之惑逼迫者,一旦诸漏生起,无明即再次转起。如是大贤者说示三地缠结及无始的轮回为“缘起”。

在《中部.经九.正见经》里,沙利子尊者受到询问以解释无明之因,而他回答道:“当漏生起,无明即生起。”在询问他什么是漏的因时,他回答道:“当无明生起,漏即生起。”由于在诸漏当中最为根本的即是无明漏,沙利子尊者所说的意谓了任何一世的无明,都缘生于前一世的无明。这即成立了无始轮回,因为任何一世的无明,都缘生于前一世的无明,而如此往回推是无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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