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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金融办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区政府部门

 十分位 2018-10-15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石景山区政府机构设置的批复》(京编委〔201514号)和《石景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石景山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石编委〔201523号)精神,设立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服务办公室(简称区金融办)。区金融办是负责本区金融业发展、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建设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北京保险产业园发展的意见和指示精神,统筹推进北京保险产业园建设与发展等各项工作职责。

    2.优化金融安全环境,建立健全金融安全监管体系,统筹推进区域内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的职责。

(二)强化的职责

1.加强统筹规划和指导本区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职责,协调促进本区现代金融功能区发展、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北京保险产业园等现代金融产业功能区建设。

2.加强优化本区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环境的职责,为驻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3.加强指导推进金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4.加强指导推进本区金融体系建设、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以及指导规范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职责。

5.加强本区现代金融安全稳定监管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订本区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制定现代金融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统筹区域内现代金融产业功能区发展,引导相关现代金融机构进驻,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监测分析功能区发展情况。

(三)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北京保险产业园建设与发展等各项工作;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促进北京保险产业园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监督落实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的职责。

(四)负责统筹推进本区现代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驻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五)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参与本区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相关政策;参与研究拟定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本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要区域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六)协调、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提高金融扩大内需、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七)负责指导和推动本区金融和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推进金融市场、要素市场发展,协调指导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根据管理权限,指导、规范各类交易所设立和发展。

(八)推进本区金融信用体系和担保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

(九)负责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指导规范金融中介机构发展;指导、推动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推进金融创新工作。

(十)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非法期货业务、非法外汇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参与本区现代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

(十一)指导、协调本区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承担石景山区现代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保险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景山区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金融办设4个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机关党建、群团、统战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年度计划、总结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信息公开、信访等工作;承担对外联络、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区创业板企业培育中心开展服务工作。

()金融发展科(挂北京保险产业园协调服务科牌子)

研究制定本区现代金融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八个高端体系”、“长安金轴”所涉及金融重点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负责全面统筹推动北京保险产业园建设与发展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与中国保监会、北京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并开展工作;不断优化北京保险产业园发展环境,参与研究落实北京保险产业园政策措施、发展规划、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负责推进北京保险产业园、现代金融产业基地等现代金融产业功能区的建设发展,构建入驻服务体系,为现代金融机构在区域内发展提供服务;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现代金融机构引进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市、区两级现代金融产业发展和支持政策;承担石景山区现代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保险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金融服务科

为驻区金融机构在石景山区发展创造环境、提供服务;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引导协调金融机构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负责金融企业有关重大事项协调工作;参与本区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政策的具体措施;参与研究拟定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重点工程、主导产业和重要区域的融资工作;推动本区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利用上市、挂牌等方式,进入资本市场;负责推进本区企业在场外市场挂牌和股权转让工作;推动金融机构有效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协调、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推进区域金融合作和对外交流工作;研究本区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规律,负责现代金融产业和功能区发展运行监测工作,承担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协调本区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现代金融商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金融市场科

指导、推动本区要素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本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初审和日常监管工作;指导、规范本区各类交易所的设立和发展;推动现代金融信用体系和担保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指导、推动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规范发展;统筹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负责本区金融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拟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金融突发应急处置工作;牵头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期货业务、非法外汇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承担石景山区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人员编制

(略)

五、附则

  本规定由石景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石景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区政府512

电话:88699582 88699584

邮箱:sjsjr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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