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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汤品》·【唐】苏廙 撰

 草庐经略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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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汤品》
【唐】苏 廙 撰


    《十六汤品》是一本茶书,是点茶道的代表之作。对茶的煮法加以分析衍释成十六种,将口沸程度分成三种,注法缓急则分三种,茶器种类不同分为五种,依薪炭燃料亦可分为五种,共计十六汤品。其约作于唐末五代,至迟也应作于宋初,其对茶艺、茶道及茶文化史上有着不可或缺的价值。

【正文】

    湯者,茶之司命。若名茶而濫湯,則與凡末同調矣。煎以老嫩言者凡三品,自第一至第三。注以緩急言者凡三品,自第四至第六。以器類標者共五品,自第七至第十一。以薪火論者共五品,自十二至十六。 

第一, 得一湯 

    火績已儲,水性乃盡,如斗中米,如稱上魚,高低適平,無過不及爲度,蓋一而偏雜者也。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湯得一可建湯勛。 

第二, 嬰湯 

    薪火方交,水釜才識,急取旋傾,若嬰兒之未孩,欲責以壯夫之事,難矣哉! 

第三, 百壽湯,
一名(白發湯)
 
    人過百息墨水逾十沸,或以話阻,或以事廢,始取用之,湯已失性矣。敢問鬢蒼顔之大老,還可執弓抹矢以取中乎? 還可雄登闊步以邁遠乎? 

第四, 中湯 

    亦見夫鼓琴者也,聲合中則妙;亦見磨墨者也,力合中則濃。聲有緩急則琴亡,力有緩急則墨喪,注湯有緩急則茶敗。欲湯之中,臂任其責。 

第五, 斷脉湯 

    茶已就膏,宜以造化成其形。若手颤臂,惟恐其深,瓶嘴之端,若存若亡,湯不順通,故茶不匀粹。是猶人之百脉,氣血斷續,欲壽奚苟,惡斃宜逃。 

第六,大壯湯 

    力士之把針,耕夫之握管,所以不能成功者,傷于粗也。且一甌之茗,多不二錢,若盏量合宜,下湯不過六分。萬一快瀉而深積之,茶安在哉 

第七,富貴湯 

    以金銀爲湯器,惟富貴者具焉。所以策功建湯業,貧賤者有不能遂也。湯器之不可捨金銀,猶琴之不可捨桐,墨之不可捨膠。 

第八,秀碧湯 

    石,凝結天地秀氣而賦形者也,琢以爲器,秀猶在焉。其湯不良,未之有也。 

第九,壓一湯 

    貴厭金銀,賤惡銅鐵,則瓷瓶有足取焉。幽士逸夫,品色尤宜。豈不爲瓶中之壓一乎? 然勿與誇珍炫豪臭公子道。 

第十,纏口湯 

    猥人俗輩,煉水之器,豈暇深擇銅鐵鉛錫,取熱而已矣。是湯也,腥苦且澀。飮之逾時,惡氣纏口而不得去。 

第十一,減價湯 

    無油之瓦,滲水而有土氣。雖御胯宸緘,且將敗德銷聲。諺曰:“茶瓶用瓦,如乘折脚駿登高。”好事者幸志/誌之。 

第十二,法律湯 

    凡木可以煮湯,不獨炭也。惟沃茶之湯非炭不可。在茶家亦有法律:水忌停,薪忌熏。犯律逾法,湯乖,則茶殆矣。 

第十三,一面湯 

    或柴中之麩火,或焚餘之虚炭,木體雖盡而性且浮,性浮則湯有終嫩之嫌。炭則不然,實湯之友。 

第十四,宵人湯 

    茶本靈草,觸之則敗。糞火雖熱,惡性未盡。作湯泛茶,減耗香味。 

第十五,賊湯 一名(賤湯)

    竹筱樹梢,風日幹之,燃鼎附瓶,頗甚快意。然體性虚薄,無中和之氣,爲茶之殘賊也。 

第十六,大魔湯 

    調茶在湯之淑慝,而湯最惡煙。燃柴一枝,濃煙蔽室,又安有湯耶。苟用此湯,又安有茶耶。所以爲大魔。



【《十六汤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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