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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至今……案11」:齐鲁“11.18”特大绑架抢劫案侦破记

 lixj1028 2018-11-15

警钟长鸣

「八十年代至今……案11」:齐鲁“11.18”特大绑架抢劫案侦破记

济南市某陵园总经理李某,是位39岁的女人。她为人低调、处事稳当,凡事小心谨慎。

2007年11月17日,李某驾车外出采买。时近中午,她悠闲地驾驶着自己的三菱越野吉普车驰返回家。不曾想,一辆轿车尾随而行,一直来到济大路舜玉花园小区院内。下车关门的当口,一只有力的大手猛然捂住她的嘴巴,顺势将她推回其三菱吉普车内。懵然间,她发现自己车内已坐进了三个人。李某被眼前这一幕弄得瞠目结舌,整个人全都傻了。

一天之后,也就是11月18日11时50分,一位满脸彷徨的女性急匆匆来到市中公安分局舜玉路派出所。她对值班所长说:“从昨天晚上21点到现在,我的同事也就是济南某陵园总经理李某给我打了不下40多次电话,她什么也不说,只是一个劲儿地叫我抓紧凑齐30万元存到她的银行卡上,她说要急用。刚才李总还打来电话催着要钱。我和李总在一块儿工作这么多年了,从来没有碰见过她这么着急,急着用这么多的钱?你给说说看这到底是怎么了?!”

推算下来,从李某打电话要钱到这位女士来所报案,时间已过了13个多小时,假如李某确实被绑架,那她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绑架案的侦破就是与时间赛跑的过程,不但要求指挥员在危机面前沉着冷静、准确决断,还要求参战民警密切协作、随机应变。专案组兵分几路迅速展开艰苦细致的走访排查工作。

一路深入被害人单位,一路排查被害人社会关系,一路走访被害人暂住地。调查显示:被害人李某,现任某陵园总经理已一年半,此前主要从事保险销售工作,交往面广,收人丰厚,家底殷实。其现在就职的某陵园属于个体经营性质,董事长及其员工多系其亲戚朋友,个别员工与陵园有经济瓜葛。陵园雇有50余名当地临时工,管理难度较大。是熟人见财起意,蓄谋绑架,还是犯罪嫌疑人随机作案,歪打正着?各种围绕被害人亲属、工作、朋友圈子的排查信息汇集到专案组。

19日下午13时,专案组指挥部召集临时紧急会议,决定主动进攻,迫敌现形。利用绑匪尚未完全拿到索要钱款这一时机,为了防止绑匪狗急跳墙,确保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决定向指定银行账户存入部分钱款,以牵制绑匪,缓解绑匪情绪,并引导报案人以钱款数额太大,正在积极协调筹集为由,与被害人李某始终保持不间断的通话联系,为侦查破案赢得宝贵时间。

神兵天降劫匪落网

11月19日晚,专案组对被害人、外围关系人细致排查的基础上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曾经在济打工的商河县农民吕某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日21时,在确定了嫌疑人所在房间,掌握了现场情况后,抓捕组民警以商河县银河路和祥招待所服务员身份来到嫌疑人所在房间门口: “你好,服务员送水”。狡猾的嫌疑人并没有立即开门,而是挂上安全栓,只打开一条门缝试图观察门外情况。说时迟那时快,抓捕民警一脚踹开房门,冲进屋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吕某岩(男,1990年生,商河县人),成功解救被绑架人李某。在突审吕某岩的同时,警方继续侦查。当晚22时许,在商河县中路土产公司宿舍院,另一名团伙成员吴某(男,1983年生,商河县人)被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吕某岩、吴某分别供述他俩伙同李某远、白某莉绑架李某勒索钱财的犯罪事实。

11月21日下午15时许,侦查人员在济南市历山路家乐福超市附近当场抓获李某远(男,20岁,商河县人)。11月23日,上午10时53分,在商河县城南关某居民小区内,犯罪嫌疑人白某莉(女,34岁,商河县人)被抓捕归案。

手法老到,定是惯犯

该犯罪团伙成员于11月17日绑架被害人李某后,从不使用他们自己的手机,而是一直使用被害人的手机与外界联系。在将被害人眼睛蒙住后,他们相互之间对话交流都使用普通话。作案时,他们分工明确,绑架后勒索钱财配合默契,具备较强的反侦查能力。

综合这些信息,济南刑警认为:这一犯罪团伙全部都是商河县农民,其文化水平、社会背景等均不能表明仅仅第一次作案就能达到如此“专业”水准,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他们身后有事,案外有案!

据此,专案组对其加大侦查、审查力度。经过三天三夜的智勇较量,终于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述了几起绑架抢劫案件。

——2007年10月24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吕某岩、吴某、李某远三人在山东省临邑县正大华联超市门口绑架被害人王某敏(女,27岁,临邑人),并抢劫其骊威轿车一辆,现金300元,三星D608手机一部,后王某敏成功逃脱,勒索钱财未果。

——2007年10月26日,犯罪嫌疑人吕某岩、吴某、李某远三人驾驶抢来的骊威轿车又在山东省乐陵县希森小区一居民楼下绑架被害人郭某芳(女,27岁,乐陵人),并抢劫现金300元,金耳环一副,夏新手机一部。后因所要钱财未果,将郭某芳遗弃在路边后逃逸。

——2007年11月13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吕某岩、吴某、李某远三人流窜至山东临邑县一公路边,绑架被害人朱某彬(男,29岁,德州市临邑县人),抢劫面包车一辆、摩托罗拉手机一部、现金300元。并逼迫朱某彬通知家人往朱的银行卡上汇款6000元后,将朱某彬放回,后犯罪嫌疑人将6000元钱取走。

——2007年11月15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吕某岩、吴某、李某远三人驾驶抢来的面包车流窜至山东乐陵县兴隆街绑架被害人张某(女,25岁,山东乐陵人),并抢走其现金60元,后索取钱财未果,放掉张某后逃窜。

至此,以吕某岩为首的绑架抢劫犯罪团伙彻底覆灭。共侦破绑架抢劫案件5起,涉案金额25万余元。现已追缴赃款赃物价值19万元。

豪华住宅的保安离职之后

吕某岩等四名犯罪嫌疑人中,离异女子白某莉年龄最大,今年34岁,其他三人年龄均在17—24岁。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是他们的共同特点。17岁的吕某岩在家排行老末,自幼骄横任性,飞扬跋扈,仅读到小学二年级便辍学在家,15岁便外出打工。由于怕苦怕累,吕某岩所做工作从来没有超过一年时间的。2006年,他被招至济南市某物业干了半年保安,又学了数月美容美发,均一无所成,只好浪迹社会混日子。20岁的李某远与吕某岩是同村老乡,24岁的吴某则是一年前混吃混喝时与吕某岩搭讪认识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吕某岩曾在济南一豪华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打过工。后来,在一次聚会时,他们商议如何才能弄大钱时,吕某岩立马提议可以绑架那个豪华住宅小区的住户勒索钱财,李某远、吴某二人均点头应允。

2007年11月15日,吕、李、吴三人聚集,准备再次作案。为了伪装以便于绑架富婆,他们又叫来了白某莉,四人开着抢来的面包车从商河赶到济南。他们首先来到舜井街将抢来的手机卖掉兑现,然后驾车直奔选定地点,伺机作案。直到11月17日1l时左右,他们发现被害人李某购物后驾车离去,便尾随其后,择机绑架了李某。

从17日作案后一直到18日上午,他们带着被绑架的李某赶到商河,从下午到晚上,开着车一夜没停,在商河县城附近兜圈子。其后,他们开车跑到德州,当得知李某的同事已将86000元赎金打到他们指定的银行卡上,才驾车从德州开往乐陵县城,从ATM上取走19700元。第一笔赎金到手后,他们又熬等到第二天即11月19日,驱车前往滨州市惠民县,先在ATM上取出20000元,然后又去银行,使用身份证将剩余赎金存款全部取走。正是由于警方操控掌握了支付赎金的数额不等和一次次的间隔延缓,既满足了这伙绑匪的贪婪欲望,又麻痹了他们的警觉神经,才为破案赢得了时间,为抓捕抢占了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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