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事前防范 谈出提醒震慑 ——关于推进干部约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贵州省贵阳市纪委监委调研组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要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方式,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 加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约谈,是各级党组织和各级纪委抓好事前防范,着眼于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以教育关爱为基,抓好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的有效方法。 日前,贵州省贵阳市纪委监委组成调研组,深入区(市、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就推动干部约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情况进行调研,并对梳理出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干部约谈震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约谈主体不明晰,界线不清、职责不明。有的地方存在以纪委约谈代替党委约谈,或以党委约谈包揽纪委约谈的现象,对于党委、纪委分别在什么时候谈、谈什么、怎么谈,界线不清、职责不明。特别是约谈制度的设计碎片化问题突出,往往缺乏统筹安排、各有侧重,常常是同一个问题,党委在谈,纪委也在谈,相互之间衔接不到位,出现断层,不能形成有机整体。 约谈重点不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约谈过程中,不能有效结合约谈制度的特点和聚焦主业要求,没能精准选取约谈内容,把与约谈对象工作相关的事项全部纳入约谈内容之中,使约谈与一般的工作汇报难以区分,导致约谈的重点不突出、目标不明确、针对性不强,出现“越位”“错位”的问题。 约谈标准不明确,操作随意性较大。有的党委、纪委没有严格的约谈范畴,是否约谈、何时约谈、怎么组织实施等基本上靠领导来决定,随意性较大。有的即使设定了约谈标准,大多采用“监督不力”“落实不力”等概括性语言,没能形成一套具体规范的统一标准,常常依靠领导或上级组织来评判。 约谈机制不完善,刚性约束不够。个别地方党委、纪委把约谈重点放在“谈”上,对“谈”后该怎么督促整改,促进问题解决,缺乏相应的约束措施,谈完即完,虎头蛇尾。有的虽然制定了诸如回访等机制来督促约谈对象落实整改,但由于缺乏问题和建议的精准度,造成整改效果并不是很好。还有的尽管针对约谈过程中约谈对象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等情形,明确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但最终大多以批评教育等方式予以督促,缺少刚性约束,约谈的震慑作用打了折扣。 影响干部约谈工作质效的原因分析 认识缺乏高度。个别地方党委、纪委政治站位不高,没有把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放到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高度来抓,囿于惯性思维,抓大放小,养痈遗患,日常监督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得不够,约谈千篇一律,流于形式。同时,由于在约谈上责任划分不明,职责没有理顺,衔接不畅,影响了约谈质效。 约谈缺乏招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个别实施约谈的主体能力不足,缺少抓约谈工作的科学统筹和安排部署。对约谈对象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没有当下“谈”的实招,缺乏长远“立”的谋划,对如何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落实到约谈工作中,通过政治思想工作解决问题的功效不明显,约谈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好。 制度缺乏规范。规范有效的制度机制是确保约谈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一方面,涉及约谈的工作制度有的较为宽泛、过于原则、笼统,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制度执行不力,一些地方有约谈工作制度,但执行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随意性大,使制度束之高阁、形同虚设。 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干部约谈的思考 强化精准约谈。一是明确约谈主体。各级党组织要抓好事前防范,着眼于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以教育关爱为基,从小节问题入手,早发现、早提醒。各级纪委要抓好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约谈。二是把握约谈时间。定期约谈,要明确各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定期约谈下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相关制度,听取落实有关“两个责任”的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要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及纪委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党委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下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廉政谈话的相关制度。随机约谈,各级党委和纪委要采取单独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针对具体问题和具体对象进行专项约谈。如,对巡视巡察、监督执纪和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择机约谈。三是讲究约谈形式。个别约谈由各级党组织和纪委主要负责人与约谈对象“一对一”“面对面”的谈话方式进行。集体约谈由各级党组织和纪委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对存在问题的班子集体进行约谈,可定期专题开展,也可与工作调研、督查及民主生活会等结合进行。 注重约谈方法。一是约谈前做足功课。开展约谈前,对涉及参加约谈人员要开展培训,掌握约谈的程序和方法。对甄选出适宜约谈的对象,要全面收集了解其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工作表现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约谈方案和预案,合理选择约谈的时机、地点和方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有关要求,原则上实行一人一套约谈方案、一份约谈提纲、一份问题清单、一份“签字背书”承诺、一份约谈记录。二是约谈中因势利导。约谈过程是查摆问题、修正自我、提高自我的过程。约谈中,首先要开门见山,宣讲政策,其次,对线索清晰的就针对问题,直指要害。约谈过程中,问题浮现的,要追根问底。对拒不承认、而线索又不明朗的,要严肃提醒,既要一针见血地直戳痛处、点准穴位,又要开诚布公地亮明政策、因势利导,让约谈对象深刻认识到,这是组织上给予的机会、政策和出路,促使被约谈人敞开心扉讲真话,确保约谈的效果。三是约谈后督促整改。约谈结束后,被约谈人要书面承诺、签字背书,纪委要根据约谈情况,结合问题线索进行综合研判,采取信访初核、了结和暂存等方式,提出处理意见;组织部门要对被约谈后的党员干部进行重点观察,纳入重点监督范围。要通过约谈发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属于共性问题的,党组织要研究解决,纪委要积极协助;属于具体问题的,党组织要挂账管理、加强指导、限期整改、跟踪问效,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发挥约谈的警示震慑和教育提醒作用。 落实约谈保障。一是建立精准发现问题机制。变坐等问题线索为主动深入干部群众中和易发多发问题领域打听“东家长”“西家短”,从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围绕重大项目、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部门和领域等,充分发挥各类专项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优势,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二是建立约谈工作责任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党组织要摒弃约谈只是纪委一家事的错误认识,强化在约谈中的领导责任;各级纪委要转变放水养鱼、查办大案要案的政绩观,立足抓早抓小,防止养痈遗患;组织部门要做到干部考察与日常监管并重,更加注重干部的日常监管。厘清责任边界,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明确党员干部出现哪些问题需要对其约谈,哪些问题由党委来谈、哪些问题由纪委来谈,以清单管理方式促知责明责。完善责任考核,将开展约谈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并将落实约谈制度作为领导干部个人年终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实行约谈全过程记录、痕迹化管理,突出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三是建立约谈整改评估机制。综合时间节点、问题性质、个人态度、纠错过程、整改效果等,对被约谈人约谈后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已经讲清问题,确属错告甚至诬告的澄清是非、还人清白,使之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态度诚恳、知错就改,主动交代自身违纪违规问题,从轻或者减轻处理;对有问题不说清不说全,欺骗组织甚至对抗组织审查的,一经查实要从严从重处理。四是建立约谈责任追究机制。根据约谈的具体情形,对在年度内受到一次诫勉约谈后,在限期内整改措施不力、整改进度缓慢、无整改效果的,对其再次约谈,并启动问责。年度内受到两次诫勉约谈,且在限期内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的,当年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并对其进行组织处理;情况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和重大组织调整。(贵州省贵阳市纪委监委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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