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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句话

 gyc8848 2018-11-16
        “郝运莱还在手舞足蹈的想笑出来”。
  兹是我从前不知什么时候看到过的不知出处的半句。
        今天当我认真地写语文作业到一半时,该半句却无缘无故地在我脑海中悄然浮现。
        像一条在大海中自由自在的小鱼,为了锻炼自己维命的摄食技能,而子弹出膛般地飞快穿梭时,突然刹车似的撞到海中的暗礁,霎时间止住一般,我暂停了运笔。
  需不需要要将“的”改为“地”呢?在该半句中,“想、笑、出来”每一个语素都是动词。
        “想”在词典中共有六项释义,而且该字头下的所有释义都是动词,但是基于本文所进行讨论的该半句,笔者认为最相关的解释就是第三项释义:“希望;打算”。
  所以“想”在该半句中是动词。
  “笑”在词典中共有三项释义,除了最后一项释义为做“姓”用的名词外,剩下的两项释义均为动词。而且在该半句中,“笑”不可能是名词。又基于本文所进行讨论的该半句,笔者认为最相关的解释就是第一项动词性释义:“露出愉快的表情,发出欢喜的声音”。
  所以“笑”在该半句中是动词。
  “出”与“来”在词典中分别有十五、十七项释义,而且单从单字条目的词类数量上来进行比较,“出”包含于“来”,并且动词是两词素的交集,所以“出”与“来”都含有动词性释义。又因为用在该半句中的单音节动词语素“笑”后面,所以笔者认为该半句中的多音节语素“出来”应该是释义为“用在动词后,表示由隐蔽到显露”的趋向动词。
  所以“出来”在该半句中是动词。
  因此,在该半句中,“想、笑、出来”每一个语素都是动词。所以在半句似乎是一个病句。我的识海告诉我的是:动词面前应该是状语,所以应该把“的”改为“地”变定语为状语。
  这样的更改,源自高三背过的口诀:“主谓宾,定状补。定语放在主宾前,谓前为状谓后补。”
  现在就从这个角度来剖析该半句:
  主语是“郝运莱”,谓语是“想笑”,状语形式上是“还在手舞足蹈的”,补语是“出来”,无宾语。而唯独“手舞足蹈的”难以解释。
        我还清楚地记得老师才说过:“形容词、副词、时间词、处所词都可以做状语。”而“手舞足蹈”是动词,所以不可以做状语,放在动词“想笑”前边表示状态,以修饰谓语动词“想笑”。但是却在后面加上了一个助词“的”,就使得“手舞足蹈”变成了定语,所以“手舞足蹈的”应该放在主语“郝运莱”的前面(因为该半句中无宾语。),而不应该被放在谓语“想笑”的前面状语的位置。
  所以,如果在不改变该半句字形的前提下,应该改为:“还在手舞足蹈的郝运莱想笑出来”。这就符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范了!
  其实也还有另外一种改法,可以不用改变语序,不过需要变更字形,也就是换词。可以把当定语和中心词(主语)之间是一般的修饰关系时,用在定语后面的助词“的”,变更为助词“地”,表示它前边的词组“手舞足蹈”是状语,而状语正是可以放在谓语动词“想笑”的前边,对“想笑”进行正确地修饰。所以以此法可将该半句校订为:“郝运莱还在手舞足蹈地想笑出来”。
  当然,还有最后一种改法,既不用改变语序,也不需要变更字形,而是通过用添加标点符号的渠道来完成对病句的修改。因为“手舞”与“足蹈”都是动词,而通过参考“老乡们沏茶倒水~,待我们很亲热。”我们就能将其很该半句进行比对,然后明显地发现可以在“的”的后面点出一个逗号来。所以可矫正为:“郝运莱还在手舞足蹈的,想笑出来”。这样的句子或许稍微规范一点吧!
  可能是基于最后一种句法的语感吧,所以会暂时不顾它,就继续向下面的题目做去。
  但是在做后面不过一两题的时间段内,总觉得这一道由疑惑积筑成的心坎,越往后就越垒砌得高,以至于背负着汉语言文字学、语法学的语言学学术问题的不堪重负的我,无法再能迍邅坎坷地艰难前行。
  所以就强迫自己写了这篇分析,以解开心中的疑惑,增长自己的学识。对于文首所提出的对半句犹豫纠结的问题,笔者认为其答案自然也就多元化了。
        于是经考证得以解惑后,我这条求学若渴的博海小鱼才又能自信地在知识的海洋中继续向前游了。
        最后,作为学生,我认为还是要规范用词的好吧——做一个规规正正的好学生。
                       2018年11月16日10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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