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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江苏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

 金龙先生3jjspc 2018-11-16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日前,(点此查看具体文件→)江苏省物价局发文,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确保国家及省出台的降本减负政策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什么是转供电?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区域均普遍存在转供电情况

例如:王某在某商场租了一间商铺,每月的电费由商场收取,那么商场就是转供电主体,王某就是被转供用户。


什么是转供电加价?


目前,一些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在转供电过程中存在加价现象。也就是说其向终端客户收取的电价高于政府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差价部分就属于转供电加价。

例如:还是王某,在某商场租了一间商铺,每月的电费商场收取1.2元/千瓦时,而商场向电网企业交纳的电费仅0.7214元/千瓦时,0.4786元/千瓦时的差价就是转供电加价。


转供电主体应如何正确收费?


01


如果终端客户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需继续实行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用户收取电费,相关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向电网企业交纳的电费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02


如果终端客户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电力用户的条件,转供电主体应向电网企业提出改造申请,改造完成后将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相关详情请咨询供电营业厅)。

若遇到转供电加价行为该怎么办?


如果您遇到不合理转供电加价,或者发现了身边的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您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热线12358或者向当地供电公司营业厅反映。您反映的问题将被及时提交至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敦促相关转供电主体规范收费行为。对拒不整改违规加价行为的转供电主体,政府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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