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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公司法》救市,A股史上最大回购潮来袭

 天承办公室 2018-11-16

原作者:卢桦  

来源:金角大王Plus(J-Plus)


10月26日,新的《公司法》修改决定通过。

这对A股而言,相当于将整个市场框架进行了重构。上头为了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大开绿灯,支援救市行动,把法律都给改了。这多少还是让人感到有些震惊的。

这个兜底性政策一出来,魔盒已打开,A股史上最大的回购潮正在袭来。



一剂补药稳股价



这次《公司法》修改,集中在第142条股份回购方面。


股份回购,也就是公司对其已发行在外的股份进行收购。


此前在国内,股份回购原则上是被禁止的。因为公司如果使用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来收购自己公司的股份,这会导致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也就是注册资本的减少,债权人利益会因此受损。


当然,也有些许例外的。


1993年,公司法规定有两种例外情形可以回购股份,包括公司为了减少注册资本金而注销股份,以及跟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等两种。再到2005年,又增加了两种例外情形,一是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二是公司股东不认同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决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这一次,还对回购股份的流程、所回购股份的处置方式、数额限制、回购的资金来源都进行了规定。


自此,股份回购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不仅中国,在欧洲和日本,也都原则上禁止公司对已对外发行股份进行回购。不过,美国不在此列。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在美股市场上较为常见。公司赚了钱,然后把发行出去的股票买回来,然后进行注销,这样一来股票数量减少,股价也就跟着上涨了。


一般情况下,国内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会基于以下原因: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股票的价格明显低于股票价值。


不过,A股的估值比起欧洲、美国、香港等股市都高出不少。根据“企业预警通APP”数据显示,目前A股上市公司里,共233家滚动市盈率在三位数,可以说随处可见。而港股的2287家上市公司,总体来说,滚动市盈率大多在个位数甚至负数,平均的滚动市盈率为8.57倍,滚动市盈率超过三位数的上市公司为69家。


市盈率体现的是企业如果按现在的盈利水平,要花多少钱才能收回成本。


用工商银行来举例,市盈率在7倍左右,意味着如果按现价买入该股票,假设公司保持不变的盈利能力,按照所持有的股份计算,7年时间所赚的净利润,刚好等于初始投入买股票的钱。


市盈率也代表了这只股票的市场情绪,市盈率高说明市场对这只股票估值高,都愿意购买。反之说明市场并不是很看好这只股票,不愿意买入。


所以,A股的高管们基本不会认为自己公司估值被低估了


你看不少上市公司高管,在自己公司股价被腰斩的时候,都还坚持要减持自己公司股票;


作为反收购措施被使用,以给收购方造成更大的难度。


这在A股市场也很少见了。自2015年“宝万之争”发生以来,许多上市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在其中加入专门的反收购条款;


公司分红后账上有大量现金,并没有更好的投资或收购对象,因此选择回购股份。


这点在A股也基本不存在的。估值高企、分红率低下,A股这些特征一直饱受诟病。上市公司获得利润,优先考虑的多是分红回馈股东,然后才是对股份进行回购。现在A股分红率随着股价下跌变得更低,能有多余现金去回购公司股票,进行投资的会有几家?



当股价大跌时,通过回购来维稳股价——这才是A股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理由,并常常发生。


股份回购,是公司试图以“公司股票被低估了,连上市公司自己都买了。”的方式给投资者带来信心。或者再不济,起码证明了上市公司资金没问题。


每当发生股灾,都会有大量公司发布回购计划,以图维稳股价。这基本也是维稳股价有效、兜底的方式。今年9月股灾期间,就有108家公司发布了回购计划。



扫清一切环节障碍




回购自己公司股票,此前不少前提条件,包括用于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等。


现在啊,都不用了,没限制了。


这次公司法修订,干脆就删除了对股份回购原则上禁止的相关规定,这表明上头对公司股份回购态度上的转变。


并在原来四种可以回购股份的情形上,新增加了两种情形:一是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二是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也就是说,公司可进行回购股份的理由得到了扩大,尤其是第二条“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这基本是一个万能口袋绿灯大开。



以往,股份回购的通道较为单一,增加了这个条款,上市公司对于股份回购完全可以自行设计理由。甚至上市公司为了操纵股价,也属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权权益”,只要你解释过得去,一样可以实施股份回购。


在股份回购的实施程序和回购股库存制度上,新的公司法也做出了调整。


需要进行股份回购的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的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也就是说,现在上市公司去回购股份,可以不需要进行股东大会同意了。


参加过的人应该都知道,股东大会是一个让人比较焦躁的事。一年大多数是开一次,并且集中在四月份。以回购股票为例,以往的股东大会,由于不同股东利益不一致,有的股东要压价收购,有的希望通过抵押把价格拉上去,也有的本身就是基金投资人。要做出一些决议时,基本上大部分时间都在吵吵嚷嚷。尤其是在当下熊市,想要通过回购股票的决议,很容易就流产其中。吵着吵着,直接离场的可能会占大半人数。


至于临时股东大会,程序繁琐复杂不说,除非公司出现某些事故,可能有巨大损失的可能,否则不会有几个人真的来现场的。


现在呀,董事会三分之二的人开会决议就行了。之前股东大会低效、冲突、无法推行是吧?现在微信群里喊一声,没几分钟就可以把会开起来,决定做出来了,简单快捷。



当然,董事会这个权限,是要股东大会授权,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所以,董事会只要修改公司章程,将股份回购事项的职权赋予董事会,就可以一劳永逸了。股东大会不同意?那你要看着我们股价继续下跌吗?别人都在搞股份回购了,我们尬在这里等死吗?——所以,董事会这个权限,即使一开始会有冲突,但最后拿到是不在话下的。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使用注册资金、资本公积或者未分配利润来回购公司股份,前两者属于减资,后者属于利润分配,都是股东大会的决议事项。


要是没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可能会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以股份回购的方式分配给一部分股东。


回购了的股票应该怎么处置?此前要求应一年之内转给公司职工,或者也有直接注销的。


这次修订,除了公司回购已发行股份总额变为10%以外,还将回购股份的转让或注销年限延长到三年之内,建立库存股制度。这是“库存股”第一次得到法律的认可。


按照官方意思,原先回购以后的股票转让时间限制为一年,这太过于仓促,导致大部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以后,就得进行减资注销动作,无法合理长期进行股权激励安排。现在时间限制改为三年,这样一来,上市公司有足够的时间筹划员工激励计划。因为这些回购回来的股票将要转让给员工,不然就注销掉了。



不过,将股票回购回来,当库存一样放着三年。库存啊,有加库存去库存,按照各种因素运作库存。这真是个调节股价的好办法。


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股份回购可以提高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在回购股份用于注销的情况下,相当于变相的分红派息,但不需要纳税,而且让当前股东与期权持有者同样获利。但,如果不是注销呢?至于转给公司职工,这个可操作空间不要太大了。


所以,这不小心,还是上市公司进行套利、损害股东利益的好办法。


除了流程上的障碍疏通,对于资金来源,这次公司法修订也放开了限制。


此前,公司回购股份,需要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的。现在没所谓了。税后没利润了怎么办?去借啊,找金主一起买买买啊。不过,放开资金来源限制,最大的弊病是,如果公司使用资本金或者资本公积来回购公司股份,然后无需股东大会决议,也无需履行相应的债权人保护程序。那股份回购制度随时都要被滥用了,想拉一下股价的时候,随时来一发。反正,都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之必需。



回购大潮已经席卷



继国资买壳、并购重组分道制审核、千亿专项资管计划后。


为了支援救市行动,这算是第一次在救市当中,提供这么一个具体操作的工具。对上市公司基于护盘进行回购事宜提供了确实可行的明文规定。


上交所对此发表过看法: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公司股份,表明其对自身未来发展情况的信心,借股份回购向市场及投资者传达了公司股份被市场低估的信号,并表明公司目前现金流的充裕。



如果股票的交易价格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那该价格也包含了对未来股利的预判。回购了部分股票以后,虽然每股的收益增加了,但其实股票回购以后,相当于上市公司减资,每股对应的净资产是减少了的。所以长远来看,两者价值是相等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市场会认为上市公司对自己公司未来股价的走势判断得最准确的,当上市公司在某个价位进行回购,市场会判断这是远远低于未来价格的,否则为什么上市公司不等股价再下探时进行回购?


基于这个逻辑,投机者会跟着股份回购的操作跟风买入,因而带来短期内的股价上升。


这种操作,在上半年的话,作用还是很明显的,不过当前,大家已经比较丧了。毕竟现在股市的问题,是整个经济基本面的问题。因此,效果难说。


至于说,对未来发展其实没信心怎么办?表现出来有啊!并没有认为股价被市场低估怎么办?表现出来有啊!公司现金流并不充裕怎么办?表现出来有啊!


是不是舍本逐末没必要讨论了,未来必然会看到很多为回购股份而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毕竟这是表现出你靠不靠谱的一次路演,或者说是秀肌肉。至于肌肉是不是假的,它是不是割大腿上的肉贴出来的,谁关心呢。


起码,这对于A股,在上市公司自己判断里,会是一个可能性很大的短期利好。


市场一如所料的热情高涨。截止10月30日,沪深两市有超过208家上市公司实施或拟实施股份回购,回购金额合计超277.43亿元。


10月26日《公司法》修改通过当天,就有30家上市公司发布回购公告。10月29日,新政发布后第一个工作日,多达41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份回购、提议或最新进展等公告。这些公司回购上限规模达167.51亿元。


毕竟,A股上市公司,面临质押爆仓的不在少数,急需要股份回购冲一波股价。


根据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截止10月30日,当前A股市场整体的市场质押市值规模4.38万亿,相较于5月份的6.3万亿高峰值有所缩水,但这并不意味着股权质押风险危机已经解除。当前大股东疑似触及平仓市值或高达1.07万亿。



股权质押,此前金角大王被删的文章有讲过。这是市场上补充流动性的常用方式。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说白了就是将股票抵押了借钱,多由银行或信托实施。


通常情况下,如果一家企业选择股权质押,其融资会打折扣,比如你向银行融资1000万,可能你需要质押的股权价值须在2000万以上,一般折扣率在3-6折不等,折扣率也就是质押率。


举个例子,金角大王的妖怪吃饭公司是上市公司,由于近段时间需要资金1000万,选择股权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假设由银行出借资金给他,折扣率为5折,那么金角吃饭公司实际拿到手的资金为500万。


而由于股票市场波动比较大,若股票价格上涨,那大家相安无事。但如果股票价格下跌,妖怪吃饭公司就有可能出现无法偿付本金的风险,所以这时候银行会为个股设置预警线,平仓线,以保证自己的利益不会损失,一般预警线多为160%、140%,平仓线多为150%、130%。


比如妖怪吃饭公司质押时市值为10元,质押率为5折,预警线为160%,平仓线为140%,那么:


预警价位:10*0.5*1.6=8元,即股价下跌20%即为预警价;  

平仓价位:10*0.5*1.4=7元,即股价下跌30%银行就可强制平仓。


当股权跌至平仓价以下,质押方有权对其进行强行平仓。一般而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快达到警戒线时,双方会进行沟通,可以继续追加质押的股权,也可以选择偿还部分融资,随着股价下挫,股权质押的风险开始显现。



如果股票价格一直下跌,质押方就会要求股东补仓,也就是补充股权质押。这时候妖怪吃饭公司就要考虑是继续补还是就此收手平仓,因为补的多了,到时候就会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没准变成了天神吃烟公司了。


倘若以主板股票40%、中小创30%为质押率统一估值,且以平仓线140%、警戒线160%为标准计算,最近一个统计年度(2017年10月24-2018年10月23),低于平仓线的上市公司约557家,股权质押规模2689.11亿。低于股权质押预警线的上市公司约829家,共涉及3011笔股权质押,股权质押规模达4182.38亿。



民营上市公司没有选择



面对股权质押风险,部分上市公司选择通过补充质押来“自救”。


所谓补充质押,不过是有进行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为了防止被券商或银行强制平仓,以股权作为抵押,增加抵押物,提高安全垫。


最近一个月495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补充质押公告,共涉及1450笔质押业务。不过,这些上市公司的自救行动显然是失败的。近一个月来,补充质押的这些上市公司股价下跌幅度增大,大部分跌幅高于13%。这些股票远远领跌于市场。


很多进行了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已经到了平仓线,马上就要爆仓了。如果爆仓,证券公司或者银行这些接受上市公司质押的机构,抛出企业质押的股权,导致公司股价进一步暴跌。这让本来就恐慌的市场更加恐慌。


这时候,国企开始入资救市,顺水推舟。


最近一个月,浙江、深圳、东莞等各地的国资频频出手接盘民营上市公司,国企资本的版图正在快速扩张。今年以来已经有50多家民营上市公司获得国有资本接盘,其中有24家是控股权转让。



从已经委身“国资系”的那些民营上市公司来看,它们都有一些共同点,今年以来股价暴跌,暴跌30%以上是非常普遍的现象,直接腰斩的也不少。并且,他们多数做了股权质押,不少企业的质押率还很高。 国企入资救市,看起来又正义又及时雨。


不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国资入股企业,如果企业无法达到约定的业绩,就得给国资赔偿,企业要么给钱,要么给更多股份。 


需要国资入股的公司本身就没什么钱,其实大概率还是给股份。


民营上市公司从国资借债,也是为了缓解企业股票爆仓的压力。对于缺钱的民企来说,让国资入股,能解燃眉之急。但对于企业来说,这也不划算,现在自己家的股价这么低,让国资入股,就便宜了国资,自己苦心经营的企业,就这样拱手让人了。 


但相比股票爆仓,被银行追着讨债,还是让国资入资会好过一些。  


截至10月31日,今年有189家民营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换人,其中不乏因为股权质押险些爆仓从而交出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家。 


当然,更多的民企,国资看不上,多半只能自生自灭。

为了不走到这一步,上头开放管制,让这些公司回购股份,自己抬自己家的股价。


回购的前提是公司有钱,要是公司没钱,又没人注资,就只有等着券商或银行抛售质押的股票或者被银行催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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