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字子敬,为王羲之第七子,深受王羲之的喜爱。他少负盛名,放达不羁,虽终日在家闲居,但形貌举止并不显得懒散,才华气度超过时人,是魏晋书家群体中的一位巨子,在书法造诣上与其父王羲之并称“二王”。 东晋是门阀政治,琅琊王氏也是权贵中的权贵。加上王献之的才华,王羲之的名气,这老王家也算是顶尖的贵族了。偏偏就是这样的门阀,才华横溢的王献之却没办法面对自己的爱情,真是可怜可叹。 王献之的前妻郗道茂是他母亲郗璇的嫡亲外甥女,因为比他略长一岁,也就是他的表姐。两人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渐渐日久生情,私订终身。由于琅玡王氏与高平郗氏都是甲等世族,门当户对,所以到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时候,双方父母便顺水推舟,成就了两人的姻缘。 早年,这对青梅竹马的夫妻生活幸福,感情甜蜜,互相珍惜,誓言生生死死永不分离,正如汉乐府民歌《上邪》所唱的那样: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然而老天总是残忍的,从天而降了一位公主,这便是晋孝武帝的妹妹新安公主司马道福。 话说那个年代,这女人的地位还真不低。这公主可不是省油的灯,之前就是恒温的儿媳妇。后来因为老公争夺权位未果被废,果断的踢掉了他,转过眼就看上了风流倜傥的王献之。一通死缠乱打下,居然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折腾掉了王献之与表姐的美好姻缘,摇身一变成了王家媳妇。这本事真是令人可畏。 这样不着调的公主,王献之怎么能看上呢?可偏偏成了,历史达人们众说纷纭,各种论调都有。 有说王献之贪慕虚荣的,他可是翩翩佳公子,醉心于山水书法,恬淡的很,至于这样么?大大的荒谬至极! 有说王献之喜新厌旧的,历史记载,为了推掉公主的厚爱,王献之不惜毁掉自己的腿,变成瘸子,可惜未果,这公主实在太爱他了,这都挡不住,这疯狂的占有欲那也是没谁了。 何况王献之对表姐的深情厚谊,翻出他的名作《奉对帖》便可见分晓。 所书:“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匹,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唯当绝气耳。 “ 情深深意浓浓,满腹的爱恨缠绵,又怎能排解掉心里的抑郁思念,结果四十三岁,王献之就含恨而终了。 或许还得归结到政治斗争啊,这宦海的刀光剑影,杀人于无形啊。尤其是这些高门子弟,最大的悲哀就是自身的婚姻要为家族所束缚,时刻准备着为了家族而作出牺牲。 琅琊王氏,看着清贵无比,但也是内在的虚无。自王羲之往后,就没再出一个有才能的政治人物,能拿得出手的也就是王献之了,还不务正业,成天游山玩水醉心书法,这王家恐怕也是心里没底啊。 而司马家贵为皇族,虽然东晋的皇帝权利没那么大,但是这实力还是首屈一指的。王家与司马家联姻,自然是上佳的好事。这家族长老们压迫下来,这王献之恐怕也是顶不住的。 因为婚姻郁郁寡欢,更是自残伤了根本,再加上当时的风流人物都喜欢吃五石散,这可是毒药啊! 可怜了一代书法大家,早早的就追随着表姐(7年前逝世)散手人寰,让王羲之白发人送黑发人,委实可悲可叹! 我是蓝白,欢迎关注“蓝白聊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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