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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你振兴不了中医!

 紫気東來 2018-11-18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医走上了越振兴衰退得越快的怪圈。究其原因,主要是两个消灭中医的恶法的出现,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它几乎把民间中医消灭殆尽;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用西药标准来消灭中药。现在重新提出了振兴中医,却仍然把这两个消灭中医的恶法包含在内,我真的不知道,这到底是要振兴中医,还是要消灭中医!


中医是需要管理,但管理应该以疗效为核心,而不是通过西医式的考试。中医和西医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科学体系,一个是用统一的一种物质(气)的有序(阴)和无序(阳)变换的规律来解释自然界的一切,一个是用少数几个基本粒子的不同组合来解释自然界的一切。一个是系统论,一个是还原论;一个是通过整体的力量来治病,一个是利用外力来治病;一个是通过恢复整体管理的办法来治病,一个是通过杀死局部的病变细胞来治病;一个是通过恢复整体的平衡来治病,一个是通过病药的机械对应来治病。因此,中医的管理不能学西医,搞机械对应那一套,而是要根据一个人的体质偏性灵活运用不同的中医方法。用西医的法律来管理中医,就让那些只懂得病药机械对应的人竞争出来来代表中医,他们强差人意的疗效就败坏了中医的名声,使国民抛弃了中医。相反,那些真正懂得辩证论治的中医却竞争不出来,甚至被打压,尤其是那些民间中医。


自《执业医师法》执行以来,对西医来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根据统计,仅在2004年与2005年进行全国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行动中,被取缔的民间中医就有10万户,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高达几亿元。这些民间中医是毛泽东时代发展“赤脚医生”时期成长起来的,那时候是合法的,国家鼓励的,改革开放后就被管理者用《执业医师法》定义成非法行医的了。虽然这对西医来说不算是大成就,但对中医来说却是致命的,因为它造成了大量民间医术失传,大医往往成长在民间,这也堵塞了大医的成长之路。


对于西医来说,它只有一个病因,那就是细胞病变,用外力杀死病变细胞就是西医的全部。而中医的病因则有两大类,一类是细胞的功能亢进,一类是细胞的功能低下,与之相对应,中医的治法也有两大类,针对细胞的功能亢进,中医就用中药堵塞细胞的营养通道——经络,缺乏了营养,细胞就无力亢进,这就是中医上的祛邪法;针对细胞的功能低下,中医就用中药疏通细胞的营养通道——经络,得到了更多的营养,功能自然增强,这就是中医上的扶正法。显然,中药和西药有着不同的药理,西药的靶子是病变细胞,而中药的靶子是细胞的营养通道——经络。用西药标准来管理中药,和消灭中药无异。


《药品管理法》实施以来,中医的传统技法都成了非法的了!因为每一个人的遣方用药都可以称为非法制药。通过这个法律,不少中医被以非法制药的名义关进监狱,至于查抄、罚款的更是不计其数。要知道,中医在中华大地上行医了五千年,自制膏、丸、丹、散从来都是中医必备的技能,更不存在不合法的问题。一些人为了消灭中医,就制定了这个法律,使中医药遭受了灭顶之灾,原因很简单,按照西药标准来管理中药,中药就不是中药了!


《中医药法》的制定本义是为了振兴中医,却仍然为这两个消灭中医的恶法护航,这与其说是振兴中医,还不如说是消灭中医。看看基层老百姓的反应就知道了,民间中医简便易廉,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可消灭了民间中医,就必须到大医院看病,这时,花费高了不知多少倍。因此,每当出现对民间中医的查抄,老百姓都会出面阻止,并质问他们为什么要取缔?


历史上的中医从来都是自由执业,什么病都可以看。原因很简单,中医把一切疾病都归于不平衡引起的整体管理失控造成的,因此,不管什么病,中医都是一种方法,那就是恢复整体的平衡。可《中医药法》呢?却要中医提供中医药服务范围,这显然是延续了西医的管理思想,头上的病要找治头的医生,脚上的病要找治脚的医生,把本来全科的中医机械地分科,使中医的优势消灭殆尽。


更可笑的是,《中医药法》还规定了执业的地域,如果你在外地救了一个病人,那是犯法的。熟悉中医历史的人都知道,中医是不分地域的,不管是哪里的病人都可以到外地找名中医治病,从来没有听说只能找当地的中医来治。如此地划地为牢,和见死不救有什么区别?


中医要发展,就必须优胜劣汰,把真正高水平的中医优选出来,而把那些疗效差的中医淘汰出局。而《中医药法》则继续让那些有执业证却不会临床看病的“假中医”招摇撞骗,而把那些有丰富临床经验却没有执业证的人淘汰。如此地劣胜优汰,中医如何才能够发展。历史已经证明,这样的方法越振兴中医死亡得越快,而我们却不思愧改,仍然执行那些消灭中医的法律,真的很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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