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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物业新规征求意见!物业费价格拟由业主大会定

 孟溪ProbeT连山 2018-11-19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7日讯 (记者 吴鑫矾)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发改委、市住建委日前制定《关于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全文链接),并在市发改委官网进行公示。从11月15日起至12月4日,市民可就该意见稿内容通过邮箱留言或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建议反馈,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邮箱:邮箱:csfgwjtc@163.com,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018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处)。

  外来车辆停放1小时内免费

  意见稿规定,我市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等。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服务企业在基准价格及其浮动范围内,根据物业服务内容、服务等级确定,上浮不得超过基准价的30%。

  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按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对应的基准价格的70%收取,但电梯住房物业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1.5元/平方米,非电梯住房物业服务费不得超过0.8元/平方米。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采取业主自管、自治的模式,由业主委员会决定小区的管理、服务、收费等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原已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的普通住宅小区,其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原审核标准执行。住宅物业小区已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其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确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对于小区车位及停车收费,意见稿进行了相关规定。意见稿明确,已购买地下停车位的,按每车位每月30元收取停放服务管理费;子母车位按每月40元收取停放服务管理费。未购地下停车位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与该停车位的产权所有人或停车位使用权所有人协商确定。停车收费标准需在停车场公示,对进入住宅小区的外来车辆停放1小时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拟规定不得以未交物业费为由停水停电

  在长沙不少小区,水费、电费等由物业代收。近年来,因业主未及时缴纳物业费而引起物业停水停电的事件屡屡发生。

  《意见稿》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同时指出,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也不得以未交物业费为由拒绝或限制业主购买水、电的数量。如果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费,物业可以怎么办?《意见稿》提出,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业主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在供电方面,供电企业未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专用变压器转供电的物业小区,供电公司要加快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已列入供电公司改造计划的物业小区并签署同意“一户一表”改造协议的居民生活用电到户电价,按用户用电电压等级相应的合表用户电价执行;未签署同意“一户一表”改造协议的物业小区的居民生活用电到户电价,在用户用电电压等级相应的合表用户电价基础上可加收6%的损耗。

  供水方面,供水企业未直接抄表到户并实行二次供水的物业小区,可加收不超过8%的合理水损和加压电费,计算公式为:到户水价=供水价格×(1+8%)+加压电费。二次供水加压电费实行限价管理,分别按有屋顶水箱不超过0.3元/吨和无屋顶水箱不超过0.6元/吨收取。

  装修押金每户不超过2000元

  业主(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业主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相应服务费用。

  其中,装修垃圾清运费,一般不超过建筑面积2元/平方米,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拆墙垃圾清运费,一般不超过30元/平方米(拆墙面积),具体收费标准和清运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装修工人实行持证管理的,可以向房屋装修单位按每人每证不超过5元的标准收取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普通住宅装修押金按户收取,最高不超过2000元。

【作者:记者 吴鑫矾】 【编辑: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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