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文学的一大特色,就是引经据典,即引用历代经典著作中的语句和故事作为论据,以增强论点的思辨性和说服力。我国古代历史悠久,人文厚重,典籍丰富,故事繁多,引经据典便成为巧妙运用、借鉴古人的经验、教训以及哲学、智慧,回答和解决现实问题的一种文化传统。西汉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汉昭帝刘弗陵驾崩,围绕着昌邑王刘贺的兴废,朝廷上下搬出各种经典,借古喻今,鉴往说来,援引了许多历史典籍和历史故事,演绎了一幕亘古少见的精妙用典大比拼。
汉武帝有6个儿子,汉昭帝刘弗陵是最小的一个,继位时只有8岁。汉武帝临终托孤,由大司马大将军霍光、车骑将军金日磾、左将军上官桀、御史大夫桑弘羊共同辅弼。汉昭帝12岁时在长公主的安排下,娶霍光的外孙女、上官桀的孙女为妻,并很快封为上官皇后,而此时她才6岁。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21岁的汉昭帝“崩于未央宫”,上官皇后只有15岁,他们没有子嗣。在这种情况下,由谁来接班,就成为朝廷上下的头等大事。
按照封建社会王位接替的规律,本来可以由刘弗陵的兄弟来接任皇帝。但是此时,汉武帝的6个儿子只剩下广陵王刘胥还健在。《汉书·武五子传》说刘胥身体“壮大,好倡乐逸游,力扛鼎,空手搏熊彘猛兽。动作无法度,故终不得为汉嗣。”更重要的是,由于刘胥一直有觊觎皇位的野心,当初汉武帝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让他来当皇帝。这一点霍光心里非常清楚。但汉昭帝去世后“群臣议所立,咸持广陵王”,即满朝文武都认为应该由汉武帝剩下的唯一儿子广陵王刘胥当皇帝。而霍光认为,“王(指刘胥)本以行失道,先帝所不用,光内不自安。”在这种情况下,有位郞官上书霍光,讲述了历史上“虽废长立少可也”的典故。
周太王即指古公,《史记·周本记》说他“积德行义,国人皆戴之……民皆歌乐之,颂其德。”周太王有三个儿子,即长子太伯、次子虞仲,少子季历即王季。由于王季生了一个儿子叫昌,即后来的文王,周太王看中了这个孙子,于是想把王位传给少子王季,再由王季传给昌,并说“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当太伯、虞仲得知父亲想把王位传给弟弟王季后,主动远走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王季继位后,“修古公遗道,笃于行义,诸侯顺之。”
周文王即王季的儿子昌,又名西伯(图1)。据《史记·管蔡世家》说,文王共有10个儿子,“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同母昆弟十人,唯发、旦贤,左右辅文王,故文王舍伯邑考而以发为太子。及文王崩而发立,是为武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也就是说,周文王选择太子时,“立贤不立长”,没有考虑立长子伯邑考为太子,而选择了次子武王为太子。不过,武王继位时,伯邑考已经死去。
百般忧虑的大将军霍光看到这份引经据典的上书,非常高兴,因为正中下怀,说出了他想说而不便说的话。霍光“以其书视丞相敞等”,即马上拿给丞相杨敞等人看,征求众臣意见,并且立即提拔这位上书的郞官为九江郡太守。郞官是守卫门户、出充车骑的小官,往往是孝廉出身。汉朝一般是以郎官补县令,发展得好的话,经过几次迁转,才能做到郡太守。而这个郎官就因为迎合了霍光的心意,便马上越级提升为一方郡守,这说明当时的朝政完全是由霍光把持着。
既然在汉武帝的第二代中无合适者能够继位,只有在第三代中物色人选。经众臣商议,最后由霍光首肯,挑选年仅18岁的昌邑王刘贺来继承皇位。当天,上官皇后便下诏,迎接远在山东衮州的昌邑王刘贺到长安典丧。
昌邑王刘贺在“夜漏未尽一刻”时,接到由“使行大鸿胪事少府乐成、宗正德、光禄大夫吉、中郞将利汉”送来的玺书,兴奋异常,第二天中午便启程前往长安。然而,就在众人打理行装、一片忙乱之际,昌邑国的中尉王吉却伏案奋笔疾书,他要以奏书的形式告诫头脑已经发热的刘贺,进京后必须冷静地、妥善地面对当朝老臣,特别是霍光。王吉不愧是儒学的领军人物,在这只有187字的奏书中,多处引用历史典故,准确分析判断刘贺的处境和应该采取的对策。
“高宗谅闇,三年不言”,是王吉引用的第一个典故。此典最早出自《尚书》。后来子张问孔子:“《书》云:'高宗谅闇,三年不言。’何谓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论语·宪问篇》)。”
其中“高宗”,是商王武丁(图2)的庙号;“谅闇”,又作“谅阴”或“梁闇”,是指天子居丧之庐;“总己”,统摄己职;“冢宰”,官名,是辅佐天子的最高行政长官。连贯起来就是:子张问孔子:《尚书》中说:“高宗守丧,三年不言”是什么意思?孔子回答说:“不仅是高宗,古人都是这样做的。天子去世,朝廷百官都各自统摄己职以听命于冢宰,共历三年。”
《尚书》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被称为《书》,到了汉代称为《尚书》,意思是“上古之书”,为儒家的重要经典之一。《尚书》所记载的历史,上起传说中的尧虞舜时代,下至东周列国,前后约1500多年,真实地反映了这一历史时期的天文、地理、哲学思想、教育、刑法和典章制度等,对后世产生过重要影响,是了解古代社会的珍贵史料。
至于武丁为什么三年不言,《史记·殷本记》说:“帝武丁即位,思复兴殷,而未得其佐。三年不言,政事决定于冢宰,以观国风。”西汉淮南王刘安在《淮南子·泰族训》中说:“高宗谅闇,三年不言;四海之内,寂然无声;一言声然,大动天下。” 原来,武丁“三年不言”的目的,是为了观察局势,寻找辅佐,思考政策,一鸣惊人。
“天不言,四时行焉,百物生焉,願大王察之。”这是王吉在奏书中引用的第二个典故,出自《论语·阳货篇》。原文是: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翻译成白话是:孔子说:“我真想不再说话了!”子贡说:“如果老师您不说话了,那么我们这些学生如何向别人传述您的思想呢?”孔子说:“天何尝说过话呢!一年四季照常运行,天下百物照常生长。天又何尝说了什么话呢?”
其实,王吉已经从刚刚接到的玺书中窥透玄机,朝廷以典丧的名义让刘贺进京,是为了进一步观察他、考验他、评估他,究竟能不能当上皇帝,最终还要看刘贺的表现,还要由霍光、上官皇后说了算。因此,刘贺必须过好“慎毋有所发”这一关。这里的“发”,是指兴举众事。只要“日夜哭泣悲哀”就行了。王吉还进一步指出,何止是办丧事,就是当上了“南面之君”也不要随便发表意见。
“南面之君”,即坐北朝南者,天子之位也。古代帝王临朝时均坐北朝南。中国古代宫殿建筑基本上都是坐北朝南的,这种朝向冬天可以避寒,夏天可以迎风。“以南为尊”的习惯由此而形成。《易经·说卦传》称:“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说:“当阳者,君父是也。故人主南面,以阳为位也。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王吉在奏书中用“南面之君”而回避用“皇帝”一词,就是预测到将来刘贺能否当上皇帝,还是一个未知数。
汉代的“髡为城旦”是由秦代的“黥(qíng,音擎)为城旦”演变而来。“城旦”是秦汉时的一种刑罚名,受此刑罚秦代时服四年兵役,汉代时服五年兵役,服役期间夜里筑长城,白天站岗防敌寇。“黥”,是用刀在犯人的脸上刺上记号或文字,再涂上墨,又称“墨刑”。秦始皇焚书坑儒时命令:“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史记·秦始皇本纪》)。”到了汉代,废除了黥刑,改为髡刑。“髡”,是指剃光犯人的头发和胡须,属于古代一种耻辱刑。所以,中尉王吉、郞中令龚遂虽然免除了死刑,但还要服“髡为城旦”之刑,受到的惩罚是相当严厉的。
讲到对昌邑王刘贺的劝诫,就不能不提到王吉写的另一篇重要疏谏。这篇疏谏是在王吉见到刘贺热衷于“遊猎,驱驰国中,动作亡(无)节时”写的。王吉直言不讳地批评刘贺说:“今者大王幸方舆,曾不半日而驰二百里,百姓颇废耕桑,治道牵马,臣愚以为民不可数变也。”
驱驰,就是骑马,汉代也叫驰马、驰逐、走马,是那时的王公贵族子弟都非常喜爱的一项运动。方舆,位于昌邑国东南方向,距昌邑城直线距离80余里,换算成汉制约百余里,往返大约200里。只用不到半天时间就跑完200余里,创造了当时骑马的最高速度。这说明一是刘贺的马匹好、奔跑快,二是刘贺的身体好、骑术高,三是昌邑的道路好、无阻碍。而为了保证道路畅通,老百姓废弃耕地,毁掉桑田,修整驰道,真是劳民伤财。为了规劝昌邑王刘贺,王吉引用了《诗经》中的语句。
这句诗出自《诗经·匪风》。匪,通“彼”;匪风,指那风;发,指风吹声。揭,指疾驰的样子。周道,指大道。怛,指痛苦、悲伤。全句翻译过来就是:那风儿发发地响啊,那车儿辚辚地疾驰啊。回头瞧瞧渐行渐远的大道,心中多么痛苦和悲伤啊。
为什么痛苦和悲伤呢?王吉在疏谏中自问自答:“说曰:是非古之风也,发发者;是非古之车也,揭揭者。盖伤之也。”颜师古注释:“今之发发然者,非古有道之风也;今之揭揭然者,非古有道之车也,故伤之。”原来,王吉是借《诗经·匪风》引出自己的感受,看到刘贺骑马风驰电掣的样子,望着那新铺成的平坦大道,心中想到老百姓辛辛苦苦,不由得充满悲伤。
为了进一步规劝昌邑王刘贺爱惜百姓、莫要扰民,王吉在疏谏中还引用了另一个典故:“昔召公述职,当民事时,舍于棠下而听断焉。是时人皆得其所,后世思其仁恩,至虖(hu,音乎)不伐甘棠,《甘棠》之诗是也。”
召公为周文王的长庶子,周公之兄,是西周初年著名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召公与周公分陕而治,他巡行陕间乡里,住在甘棠之下,断案于阡陌陇亩之间,深受百姓爱戴。后人赋《甘棠》之诗,敬召公而爱其树(图3)。《诗经·召南·甘棠》写道:
把这首诗译成现代语言,就是:“枝叶茂盛的棠梨,不剪不砍莫动它,召公曾留在树下!枝叶茂盛的棠梨,不剪不劈莫损它,召公曾歇在树下!枝叶茂盛的棠梨,不剪不拔莫伤它,召公曾停在树下。”
王吉这篇疏谏,引之以经,据之以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完全感动了昌邑王刘贺。但是一个人多年养成的性格、习惯、脾气、秉性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感动不一定能够行动。《汉书·王贡龚鲍传》说:刘贺“虽不遵道,然犹知敬礼吉,乃下令曰'寡人造行不能无惰,中尉甚忠,数辅吾过。’”赏赐给王吉牛肉500斤、酒5石、脯5束。但顽劣恢复快,正果修成难,“其后复放從自若。”
作者:王金中
汉语文学的一大特色,就是引经据典,即引用历代经典著作中的语句和故事作为论据,以增强论点的思辨性和说服力。我国古代历史悠久,人文厚重,典籍丰富,故事繁多,引经据典便成为巧妙运用、借鉴古人的经验、教训以及哲学、智慧,回答和解决现实问题的一种文化传统。西汉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汉昭帝刘弗陵驾崩,围绕着昌邑王刘贺的兴废,朝廷上下搬出各种经典,借古喻今,鉴往说来,援引了许多历史典籍和历史故事,演绎了一幕亘古少见的精妙用典大比拼。
一、霍光忧虑谁接班:“唯在所宜”解难题
用典背景
汉武帝有6个儿子,汉昭帝刘弗陵是最小的一个,继位时只有8岁。汉武帝临终托孤,由大司马大将军霍光、车骑将军金日磾、左将军上官桀、御史大夫桑弘羊共同辅弼。汉昭帝12岁时在长公主的安排下,娶霍光的外孙女、上官桀的孙女为妻,并很快封为上官皇后,而此时她才6岁。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21岁的汉昭帝“崩于未央宫”,上官皇后只有15岁,他们没有子嗣。在这种情况下,由谁来接班,就成为朝廷上下的头等大事。
按照封建社会王位接替的规律,本来可以由刘弗陵的兄弟来接任皇帝。但是此时,汉武帝的6个儿子只剩下广陵王刘胥还健在。《汉书·武五子传》说刘胥身体“壮大,好倡乐逸游,力扛鼎,空手搏熊彘猛兽。动作无法度,故终不得为汉嗣。”更重要的是,由于刘胥一直有觊觎皇位的野心,当初汉武帝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让他来当皇帝。这一点霍光心里非常清楚。但汉昭帝去世后“群臣议所立,咸持广陵王”,即满朝文武都认为应该由汉武帝剩下的唯一儿子广陵王刘胥当皇帝。而霍光认为,“王(指刘胥)本以行失道,先帝所不用,光内不自安。”在这种情况下,有位郞官上书霍光,讲述了历史上“虽废长立少可也”的典故。
典故诠释
郞官上书的原文是:“周太王废太伯立王季,文王舍伯邑考立武王,唯在所宜,虽废长立少可也。广陵王不可以承宗庙。”其中引用的两个故事都是西周时期发生的。
周太王即指古公,《史记·周本记》说他“积德行义,国人皆戴之……民皆歌乐之,颂其德。”周太王有三个儿子,即长子太伯、次子虞仲,少子季历即王季。由于王季生了一个儿子叫昌,即后来的文王,周太王看中了这个孙子,于是想把王位传给少子王季,再由王季传给昌,并说“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当太伯、虞仲得知父亲想把王位传给弟弟王季后,主动远走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王季继位后,“修古公遗道,笃于行义,诸侯顺之。”
周文王即王季的儿子昌,又名西伯(图1)。据《史记·管蔡世家》说,文王共有10个儿子,“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同母昆弟十人,唯发、旦贤,左右辅文王,故文王舍伯邑考而以发为太子。及文王崩而发立,是为武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也就是说,周文王选择太子时,“立贤不立长”,没有考虑立长子伯邑考为太子,而选择了次子武王为太子。不过,武王继位时,伯邑考已经死去。

图1
引用的这两个历史故事意在说明,“唯在所宜”,只要情况适宜,“虽废长立少可也”,废弃年老的而用年少的也是可以的。这样,就完全排除了广陵王刘胥当皇帝的可能性。
简析效果
百般忧虑的大将军霍光看到这份引经据典的上书,非常高兴,因为正中下怀,说出了他想说而不便说的话。霍光“以其书视丞相敞等”,即马上拿给丞相杨敞等人看,征求众臣意见,并且立即提拔这位上书的郞官为九江郡太守。郞官是守卫门户、出充车骑的小官,往往是孝廉出身。汉朝一般是以郎官补县令,发展得好的话,经过几次迁转,才能做到郡太守。而这个郎官就因为迎合了霍光的心意,便马上越级提升为一方郡守,这说明当时的朝政完全是由霍光把持着。
既然在汉武帝的第二代中无合适者能够继位,只有在第三代中物色人选。经众臣商议,最后由霍光首肯,挑选年仅18岁的昌邑王刘贺来继承皇位。当天,上官皇后便下诏,迎接远在山东衮州的昌邑王刘贺到长安典丧。
二、王吉苦心献良策:“三年不言”学高宗
用典背景
昌邑王刘贺在“夜漏未尽一刻”时,接到由“使行大鸿胪事少府乐成、宗正德、光禄大夫吉、中郞将利汉”送来的玺书,兴奋异常,第二天中午便启程前往长安。然而,就在众人打理行装、一片忙乱之际,昌邑国的中尉王吉却伏案奋笔疾书,他要以奏书的形式告诫头脑已经发热的刘贺,进京后必须冷静地、妥善地面对当朝老臣,特别是霍光。王吉不愧是儒学的领军人物,在这只有187字的奏书中,多处引用历史典故,准确分析判断刘贺的处境和应该采取的对策。
典故诠释
“高宗谅闇,三年不言”,是王吉引用的第一个典故。此典最早出自《尚书》。后来子张问孔子:“《书》云:'高宗谅闇,三年不言。’何谓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论语·宪问篇》)。”
其中“高宗”,是商王武丁(图2)的庙号;“谅闇”,又作“谅阴”或“梁闇”,是指天子居丧之庐;“总己”,统摄己职;“冢宰”,官名,是辅佐天子的最高行政长官。连贯起来就是:子张问孔子:《尚书》中说:“高宗守丧,三年不言”是什么意思?孔子回答说:“不仅是高宗,古人都是这样做的。天子去世,朝廷百官都各自统摄己职以听命于冢宰,共历三年。”

图2
《尚书》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被称为《书》,到了汉代称为《尚书》,意思是“上古之书”,为儒家的重要经典之一。《尚书》所记载的历史,上起传说中的尧虞舜时代,下至东周列国,前后约1500多年,真实地反映了这一历史时期的天文、地理、哲学思想、教育、刑法和典章制度等,对后世产生过重要影响,是了解古代社会的珍贵史料。
至于武丁为什么三年不言,《史记·殷本记》说:“帝武丁即位,思复兴殷,而未得其佐。三年不言,政事决定于冢宰,以观国风。”西汉淮南王刘安在《淮南子·泰族训》中说:“高宗谅闇,三年不言;四海之内,寂然无声;一言声然,大动天下。” 原来,武丁“三年不言”的目的,是为了观察局势,寻找辅佐,思考政策,一鸣惊人。
三、南面之君须哭泣:“天之不言”是真谛
典故诠释
“天不言,四时行焉,百物生焉,願大王察之。”这是王吉在奏书中引用的第二个典故,出自《论语·阳货篇》。原文是: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翻译成白话是:孔子说:“我真想不再说话了!”子贡说:“如果老师您不说话了,那么我们这些学生如何向别人传述您的思想呢?”孔子说:“天何尝说过话呢!一年四季照常运行,天下百物照常生长。天又何尝说了什么话呢?”
简析效果
在连续引用了上述两个典故后,王吉郑重地告诫刘贺:“今大王以丧事徵,宜日夜哭泣悲哀而已,慎毋有所发。且何独丧事?凡南面之君何言哉!”
其实,王吉已经从刚刚接到的玺书中窥透玄机,朝廷以典丧的名义让刘贺进京,是为了进一步观察他、考验他、评估他,究竟能不能当上皇帝,最终还要看刘贺的表现,还要由霍光、上官皇后说了算。因此,刘贺必须过好“慎毋有所发”这一关。这里的“发”,是指兴举众事。只要“日夜哭泣悲哀”就行了。王吉还进一步指出,何止是办丧事,就是当上了“南面之君”也不要随便发表意见。
“南面之君”,即坐北朝南者,天子之位也。古代帝王临朝时均坐北朝南。中国古代宫殿建筑基本上都是坐北朝南的,这种朝向冬天可以避寒,夏天可以迎风。“以南为尊”的习惯由此而形成。《易经·说卦传》称:“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说:“当阳者,君父是也。故人主南面,以阳为位也。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王吉在奏书中用“南面之君”而回避用“皇帝”一词,就是预测到将来刘贺能否当上皇帝,还是一个未知数。
对于王吉苦口婆心的规劝,急于赴长安的刘贺并没有听进去,我行我素,结果当皇帝27天后被废。王吉、龚遂“以忠直数谏正得减死,髡(kūn,音昆)为城旦。”
汉代的“髡为城旦”是由秦代的“黥(qíng,音擎)为城旦”演变而来。“城旦”是秦汉时的一种刑罚名,受此刑罚秦代时服四年兵役,汉代时服五年兵役,服役期间夜里筑长城,白天站岗防敌寇。“黥”,是用刀在犯人的脸上刺上记号或文字,再涂上墨,又称“墨刑”。秦始皇焚书坑儒时命令:“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史记·秦始皇本纪》)。”到了汉代,废除了黥刑,改为髡刑。“髡”,是指剃光犯人的头发和胡须,属于古代一种耻辱刑。所以,中尉王吉、郞中令龚遂虽然免除了死刑,但还要服“髡为城旦”之刑,受到的惩罚是相当严厉的。
四、劝诫驱驰勿扰民:“顾瞻周道”生悲伤
用典背景
讲到对昌邑王刘贺的劝诫,就不能不提到王吉写的另一篇重要疏谏。这篇疏谏是在王吉见到刘贺热衷于“遊猎,驱驰国中,动作亡(无)节时”写的。王吉直言不讳地批评刘贺说:“今者大王幸方舆,曾不半日而驰二百里,百姓颇废耕桑,治道牵马,臣愚以为民不可数变也。”
驱驰,就是骑马,汉代也叫驰马、驰逐、走马,是那时的王公贵族子弟都非常喜爱的一项运动。方舆,位于昌邑国东南方向,距昌邑城直线距离80余里,换算成汉制约百余里,往返大约200里。只用不到半天时间就跑完200余里,创造了当时骑马的最高速度。这说明一是刘贺的马匹好、奔跑快,二是刘贺的身体好、骑术高,三是昌邑的道路好、无阻碍。而为了保证道路畅通,老百姓废弃耕地,毁掉桑田,修整驰道,真是劳民伤财。为了规劝昌邑王刘贺,王吉引用了《诗经》中的语句。
典故诠释
“匪风发兮,匪车揭兮。
顾瞻周道,中心怛(dá,音达)兮。”
这句诗出自《诗经·匪风》。匪,通“彼”;匪风,指那风;发,指风吹声。揭,指疾驰的样子。周道,指大道。怛,指痛苦、悲伤。全句翻译过来就是:那风儿发发地响啊,那车儿辚辚地疾驰啊。回头瞧瞧渐行渐远的大道,心中多么痛苦和悲伤啊。
为什么痛苦和悲伤呢?王吉在疏谏中自问自答:“说曰:是非古之风也,发发者;是非古之车也,揭揭者。盖伤之也。”颜师古注释:“今之发发然者,非古有道之风也;今之揭揭然者,非古有道之车也,故伤之。”原来,王吉是借《诗经·匪风》引出自己的感受,看到刘贺骑马风驰电掣的样子,望着那新铺成的平坦大道,心中想到老百姓辛辛苦苦,不由得充满悲伤。
五、应以圣人作榜样:“《甘棠》之诗”思召公
典故诠释
为了进一步规劝昌邑王刘贺爱惜百姓、莫要扰民,王吉在疏谏中还引用了另一个典故:“昔召公述职,当民事时,舍于棠下而听断焉。是时人皆得其所,后世思其仁恩,至虖(hu,音乎)不伐甘棠,《甘棠》之诗是也。”
召公为周文王的长庶子,周公之兄,是西周初年著名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召公与周公分陕而治,他巡行陕间乡里,住在甘棠之下,断案于阡陌陇亩之间,深受百姓爱戴。后人赋《甘棠》之诗,敬召公而爱其树(图3)。《诗经·召南·甘棠》写道: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憇。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

图3
把这首诗译成现代语言,就是:“枝叶茂盛的棠梨,不剪不砍莫动它,召公曾留在树下!枝叶茂盛的棠梨,不剪不劈莫损它,召公曾歇在树下!枝叶茂盛的棠梨,不剪不拔莫伤它,召公曾停在树下。”
简析效果
王吉这篇疏谏,引之以经,据之以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完全感动了昌邑王刘贺。但是一个人多年养成的性格、习惯、脾气、秉性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感动不一定能够行动。《汉书·王贡龚鲍传》说:刘贺“虽不遵道,然犹知敬礼吉,乃下令曰'寡人造行不能无惰,中尉甚忠,数辅吾过。’”赏赐给王吉牛肉500斤、酒5石、脯5束。但顽劣恢复快,正果修成难,“其后复放從自若。”
十、罗织罪名引经典(1):“籍曰未知,亦既抱子”
用典背景
在大将军霍光的精心策划和安排下,上官太后召刘贺进未央宫承明殿,而把昌邑群臣200余人挡在了金马门外,由车骑将军张安世带着羽林军的骑兵,捆绑起来关入牢狱里等待处置。此时,上官太后身穿珍珠串缀的短袄,华服盛装,坐在武帐之中,几百名手拿兵器的侍卫与持戟的期门武士排列于殿下。朝廷的官员按照品级先后进殿,然后召刘贺,让他前伏在地上,听候宣读奏牍。
这份943字的奏牍,是霍光与大司农田延年、车骑将军张安世等共同拟定的。这篇奏牍在罗列了刘贺赴京后的20多条罪状,定性为“荒淫迷惑,失帝王礼谊,乱汉制度,……日以益甚,恐危社稷,天下不安”之后,连续引用了三个典故,由此得出结论:“刘贺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民,当废。”
典故诠释
第一个典故出自《诗经·大雅·抑》。
《诗经》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诗歌总集,历经两千多年,成为一种文化基因,融入华夏文明的血液,一直受到历代文人的尊崇。而《大雅·抑》的作者是卫武公,为周朝的四朝元老,经历了周厉王流放,周宣王中兴,周幽王覆灭,到周平王在位时,卫武公已是八九十岁的老人。看到自己所扶持的周平王,品行败坏,政治黑暗,不禁忧愤不已,于是写下了这首《抑》诗。其中一段是:
“于乎小子,未知臧否。匪手携之,言示之事。
“匪面命之,言提其耳。借曰未知,亦既抱子。
“民之靡盈,谁夙知而莫成?”
奏牍在引用时,将“借曰未知,亦既抱子”,写作“籍曰未知,亦既抱子”。“借”与“籍”,古代通假;“未知”,未有所知;“亦既”,已经;“抱子”,抱着儿子。这句话的意思是,你借口年少无知,但是你已经怀抱儿子了,还能说年少不懂事吗?借这个典故,用在刘贺身上真是恰如其分。
十一、罗织罪名引经典(2):“五辟之属,莫大不孝”
典故诠释
第二个典故出自《孝经》,是从“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演化而为“五辟之属,莫大不孝”。
《孝经》是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著作,据说是孔子所作,以问答的方式阐述观点,类似于《论语》。全书共分18章,以孝为中心展开论述,认为“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指出“孝”是诸德之本。《孝经》在中国伦理思想中,首次将孝亲与忠君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强调“孝悌之至”就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孝经》还把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联系起来,认为“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提出要借用国家法律的权威,维护封建的宗法等级关系和道德秩序。
《孝经》中的这句话原文是:“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翻译成白话文是,孔子说:“五刑所属的犯罪条例有三千之多,其中没有比不孝的罪过更大的了。要挟君主的人,眼中没有君主的存在;诽谤圣人的人,眼中没有法纪的存在;对行孝者有非议、不恭敬的人,眼中没有父母双亲的存在。这三种人的行径,乃是天下大乱的根源所在。”
《孝经》在汉代被尊为经典,提倡孝道,以孝治国,因此对社会的影响特别巨大。就连皇帝死后的谥号都要加上一个“孝”字,如汉惠帝谥号为“孝惠皇帝”、汉文帝谥号为“孝文皇帝”、汉景帝谥号为“孝景皇帝”、汉武帝谥号为“孝武皇帝”、汉昭帝谥号为“孝昭皇帝”,等等。
十二、罗织罪名引经典(3):“天王出居于郑”
典故诠释
第三个典故出自《春秋·僖公二十四年》。奏牍的原文是:“周襄王不能事母,《春秋》曰:'天王出居于郑’,繇(由)不孝出之,绝之于天下也。”
《春秋》(图8)是儒家的经书,记载了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到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的历史,也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史书。相传《春秋》出于孔子之手,旧时有“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之说。《僖公二十四年》中所说的“天王”,指周襄王,他是周惠王的儿子;“事母”,指孝敬母亲;“出居于郑”,指离开京城到郑国去居住;“繇”,与“由”通假,当“自从”讲。据《左传》记载:周襄王得罪了同母弟、母亲所宠爱的儿子叔带,为了躲避叔带造成的祸难,就离开京城,野居在郑国。由于不孝而丢掉王位,到郑国去居住,这是自绝于天下的。

图8
引用这一典故,旨在说明,即使是周天子,如果违反了孝道,也会丢掉王位,并且遭到世人的唾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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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光在奏牍中连续引用“籍曰未知,亦既抱子”、“五辟之属,莫大不孝”、“天王出居于郑”这三个典故,就如三把利剑,直插刘贺的心头,不仅起到坐实所罗列种种罪状的作用,而且上升到孝道的高度加以鞭笞,这让刘贺落到“离席伏地”、有口难辩、无法招架的境地,而霍光却占据了道义上、舆论上的制高点,使废黜刘贺成为必然。
十三、反唇相讥作辩护:“争臣七人”今何在?!
用典背景
奏牍宣布废黜刘贺后,霍光恳请上官太后下令,以太牢之礼,向高祖之庙祭告,完成最后的法律程序。上官太后下诏曰:“可!”此时,刘贺与霍光两人之间的角色关系无形中完成了转换,刘贺不再是皇帝,而霍光也不再听命于刘贺。霍光命令昌邑王刘贺起拜受诏,而并不服气的刘贺刚从宣布的罪状中缓过劲儿来,猛然昂起头,也引用一句经典反击霍光。
典故诠释
刘贺说:“闻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天下。”此典故出自《孝经·谏诤》。全文是: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翻译成白话是,曾子问:“像慈爱、恭敬、安亲、扬名这些孝道,已经听过了教诲,我想再冒昧地问一下,做儿子的一味遵从父亲的命令,就可称得上是孝顺了吗?”孔子回答:“这是甚么话呢?这是甚么话!从前,天子身边有7个直言相谏的争臣,因此,纵使天子是个无道昏君,他也不会失去他的天下;诸侯有直言谏争的争臣5人,即便自己是个无道君主,也不会失去他的诸侯国地盘;卿大夫有直言劝谏的3位臣属,即使他是个无道之臣,也不会失去自己的家园。普通的读书人有直言劝争的朋友,自己的美好名声就不会丧失;为父亲的有敢于直言力争的儿子,就能使父亲不会陷身于不义之中。因此在遇到不义之事时,如系父亲所为,做儿子的不可以不劝争力阻;如系君王所为,做臣子的不可以不直言谏争。所以对于不义之事,一定要谏争劝阻。如果只是遵从父亲的命令,又怎么称得上是孝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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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贺在情急之下脱口而出引用这句经典,说明他对《孝经》是非常熟悉的,也说明他知行不一,学用脱节。但是,此时引用“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天下”的典故,却是一种很贴切、很恰当、很有力的反驳:既然你们给我刘贺扣上无道昏君的大帽子,那么,你们是直言相谏的争臣吗?如果你们是直言相谏的争臣,那么,《孝经》上说了,我刘贺即使是无道昏君,也不应该失去天下呀!
然而,在残酷的政治斗争面前,霍光根本不会去听刘贺的辩解,他说:“上官太后已经下诏废了你,这里哪还有什么天子!”当即抓住刘贺的手,解下戴在他身上的玺绶,交给上官太后。然后扶刘贺下殿,从金马门出宫,群臣跟在后面目送。刘贺出宫后,向西拜别说:“愚戆不任汉事。”起身,登上御驾的副车,在霍光的护送下,抵达长安昌邑邸。就此,当了27天皇帝的刘贺被彻底废黜了。
十四、昌邑群臣尽诛杀:“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用典背景
刘贺被废后,众臣建议按照“古者废放之人屏于远方,不及以政”的办法,将他流放到偏远贫穷的汉中房陵县。但上官太后坚持让贬为平民的刘贺回到昌邑,原昌邑王的家产全部留给他用,还赐给他维持生活的汤沐邑二千户,刘贺的四个姐妹每人也得到汤沐邑一千户。昌邑国号被除掉,改为山阳郡。
最惨的是刘贺从昌邑国带到长安的200多名随从,除王吉、龚遂、王式外,均被霍光以“坐无辅导之谊,陷王于恶”为名,全部诛杀。临刑前这200多人穿过街巷时不断呼喊:“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典故诠释
此典故出自《黄帝四经·兵容》:“因天时,与之皆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其中的“断”指决断;“乱”指祸乱。全句是指因为天时的原因,必须作出决断;应当作出决断的时候而犹豫不决,没有作出决断;这样,反而会受到因为没有决断而产生的祸乱。意指做事应当机立断,否则后患无穷。
司马迁在《史记·春申君列传》中也引用了这一典故。战国“四君子”之一的春申君黄歇,在担任楚国令尹期间,名重于诸侯,权驾于国君,生前极尽威重显赫。然而,考烈王无子,赵人李园欲献其妹给考烈王而不得,遂献于春申君。此事知之者无几。不久,李园妹怀孕,李园兄妹与春申君瞒天过海,将李园妹献于考烈王,生一子,立为太子。李园恐事情暴露,密谋致春申君于死地。春申君幕僚朱英多次提醒春申君提防李园,春申君不以为然,犹豫未决。考烈王一死,李园马上使人刺杀春申君。聪明一世的春申君最后却受制于佞小,惨死于乱刀之下!司马迁评价春申君时说:“语曰:'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春申君失朱英之谓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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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在被杀害的200多名随从中,确有饱读经书、博古通今之人。从临死前高呼“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中判断,他们曾经向刘贺建言,只有果断地杀掉大将军霍光,才能稳坐皇帝宝座。然而,他们的这个主意存在着巨大的风险,没有天时、地利、人和是干不成的,刚刚到长安的昌邑王刘贺立足未稳,绝对不可能采纳。
听到亡命之徒“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的呼喊,大将军霍光一定会让一起策划废帝的大司农田延年、车骑将军张安世等人彻查,确认刘贺本人并没有加害于霍光的意图。因此可以说,刘贺因为当断未断而得以保全了性命,但那200多名随从却因当断未断而“反受其乱”,全部掉了脑袋。
十五、丙吉荐贤立宗亲:“人道亲亲故尊祖”
用典背景
自从废黜刘贺后,大将军霍光又陷入“立谁为帝”的艰难选择之中,车骑将军张安世等人找他多次商议皇帝人选,迟迟未定。汉武帝的第二代只剩下不适合当皇帝的广陵王刘胥,而第三代比来比去挑不出合适的人选。难道霍光还要走伊尹废太甲三年后,再迎太甲复位的老路吗?
正在左右为难的关键时刻,光禄大夫丙吉建言,汉武帝的嫡曾孙、即戾太子刘据之孙、亦即史皇孙刘进之子刘病已,“至今十八九矣,通经术,有美材,行安而节和”,是一位不错的人选。
原来,汉武帝在“巫蛊事件”中,不仅错杀了卫皇后、戾太子刘据、史皇孙刘进,还下令对因“巫蛊事件”入狱的罪犯,不论轻重均处死。此时,尚在襁褓中的刘进之子刘病已也被收系郡邸狱,而丙吉正是管理监狱的廷尉监。当执行命令的使者连夜赶到监狱检查时,得到消息的丙吉关闭狱门不让进,并高声说:“皇曾孙在。他人亡(无)辜死者不可,况亲曾孙乎!”一直僵持到天亮,使者退去。后来汉武帝悔悟,评价丙吉的这一举动是“天使之也”,不仅赦免了曾孙刘病已,而且还令宗正将其名录入皇家宗谱。眼下,作为参与迎、废昌邑王刘贺的全过程,又曾经拼死保护过刘病已的光禄大夫丙吉,郑重推荐皇帝人选,是相当有份量的。
大将军霍光与丞相杨敞等经过慎重考虑后,上奏上官太后,引经据典,建议“择支子孙贤者为嗣”,立刘病已为皇帝。
典故诠释
在奏牍中,大将军霍光和丞相杨敞等人首先引用“《礼》曰:'人道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此典故出自《礼记·大传》,全文是:“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nǐ,音你,意父庙)。是故,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财用足,财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礼俗刑,礼俗刑然后乐。”
《礼记》(图9)又名《小戴礼记》、《小戴记》,据传为孔子的七十二弟子及其学生们所作,西汉礼学家戴圣所编,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选集,共20卷49篇,主要记载了先秦的礼制,体现了先秦儒家的哲学思想、教育思想、政治思想、美学思想。《礼记》与《仪礼》、《周礼》合称“三礼”,对中国文化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图9
霍光等人引用这一典故意在说明,依照礼制,为人重视血统关系,就应尊重自己的祖先;尊重祖先,就会敬奉祖宗的事业。汉昭帝没有后代,应选择宗支子孙贤德者为继承人。而汉武帝的曾孙刘病已,“至今年十八,师受《诗》、《论语》、《孝经》,躬行节俭,慈仁爱人,可以嗣孝昭皇帝后,奉承祖宗庙,子万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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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刘病已为皇帝,合情合理,特别是符合《礼记》中“人道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的规范。于是,上官太后马上批准,立即迎接刘病已入宫,奉上传国宝玺,晋谒高庙,成为西汉第十位皇帝——汉宣帝。
丙吉一向做人低调,从不向人提及有恩于皇帝。直到霍光死后,汉宣帝亲政,才了解到丙吉曾在狱中冒死保护他,又在关键时刻提议他为嗣,感慨万千,封丙吉为博阳侯,后为丞相。
十六、刘贺加封海昏侯:“象有罪”而“舜封之”
用典背景
汉宣帝继位十年后,“心内忌贺”,也就是怕他的叔父刘贺东山再起。因为在“伊尹废太甲”的典故中,被废的太甲三年后又回到了天子的位置上。刘贺难道就没有觊觎皇帝位置的野心吗?于是,他派遣自己的心腹、山阳郡太守张敞监视刘贺并随时报告情况。
张敞亲自到刘贺的居住地察看,把他的身体状况、家庭生活、思想觉悟等一一如实相告。接到张敞的报告后,汉宣帝“由此知贺不足忌”,第二年春天便封故昌邑王刘贺为海昏侯,食邑四千户。在封侯的诏书中引用了“盖闻象有罪,舜封之,骨肉之亲,析而不殊”的典故(《汉书·武五子传》)。“析”表示分开,“殊”表示断、绝。骨肉至亲,即使分离,也断绝不了那份血浓于水的亲情。在《汉书·宣帝纪》中写作“骨肉之亲,粲而不殊”,这里的“粲”,表示明、亮,意思是骨肉至亲,当明于仁恩不离绝也。
典故诠释
“象有罪,舜封之”的典故,演化于《孟子·万章》中的“象至不仁,封之有庳”一语,讲的是,舜(图10)的同父异母兄弟象,当年协同生母屡屡虐待舜、迫害舜,但舜以德报怨,以至后来被尧看重,禅让帝位。舜当上天子后,并没有记恨象,还封象到江南边远偏僻的地方有庳去做官。“有庳”是古地名,亦作有卑、有鼻、鼻墟、鼻亭,在今湖南省道县北。

图10
对此,孟子的弟子万章提出疑问:象总是要谋害舜,舜当天子以后,只是将其放逐,为什么呢?
孟子回答:舜并没有放逐象,而是将有庳封给他,有人不知其理,以为是放逐罢了。
万章又问:舜将共工流放到幽州,将驩兜流放到崇山,将三苗这个部落的君王在三危杀掉,将鲧在羽山这个地方杀掉,惩处这四个罪犯之后天下归顺,这就是惩处不仁。象是最不仁德的,舜却将他封到有庳。同样是不仁的人,舜对别人就惩处,对自己的弟弟就进行封赏。
孟子回答:因为仁人对于弟弟,最重要的是亲爱,既然亲爱就希望其富贵,封之有庳,正是为了使其富贵。不然自己身为天子,弟弟却只是一个普通百姓,那还能说是亲爱吗?
万章又问:那为什么有人说是流放呢?
孟子回答:象不能在封地有庳为所欲为,不能够暴虐有庳的百姓,因为舜给他派遣了官员来治理国家、缴纳赋税。象即便已经封到有庳,舜还是经常见到象,象也经常与舜见面。有句话叫做“舜不必等到朝贡,假借政治事务也去见封到有庳的象”,说的就是这个事。
在孟子看来,“象至不仁,封之有庳”,这种做法是正确的,至少是一举三得:一方面,表明了兄弟之间的情谊,象有了封地,可以衣食无忧;另一方面,象在封地并无实权,不能侵民;再一方面,象可以不断朝见,舜能够常常与其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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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古代圣人的做法为榜样,汉宣帝果断下诏,封刘贺为海昏侯。不过,朝廷中有一个叫金安上的侍中卫尉上书,说“贺天之所弃,陛下至仁,复封为列侯。贺嚚(yín,音银)顽放废之人,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此议得到汉宣帝的批准。尽管刘贺被封为海昏侯,但不得像其他王侯那样每年到长安祖宗庙前祭祀,即剥夺了刘贺朝拜的政治权力。
神爵三年(公元前59年)34岁的刘贺死后,本来应当由其子刘充国接替海昏侯,但在报批过程中刘充国死去;再上报其弟刘奉亲接替海昏侯,但在报批过程中刘奉亲也死去。于是,豫章太守上奏说:“舜封象于有鼻,死不为置后,以为暴乱之人不宜为太祖。……陛下圣仁,于贺甚厚,虽舜于象无以加也。宜以礼绝贺,以奉天意。”这里再次引用象有罪而舜封之的典故,不过,这次重点是说明象死以后不再对其后代实行分封。这样,刘贺的子孙在汉宣帝时代不再封侯,海昏侯国也随之除去。
从2000多年前围绕着刘贺兴废而发生的这场引经据典大比拼中,给人以哪些启发呢?其一,引经据典必须用在其时,才能在关键时刻起到引人注目、醍醐灌顶、启发借鉴的作用。其二,引经据典必须恰在其理,尽量做到情况相似,人物相类,道理相通,才有强大的说服力。其三,引经据典必须深在其意,着力开拓、挖掘经典本身所具有的文化内涵和深意,才能画龙点睛,给人以思想启迪、心灵震撼、精神升华。
2018年6月26日
本文摘自王金中著《管窥汉代文明之光——海昏侯墓出土文物探析》
本文参考资料:《史记》、《汉书》、《论语诠解》、《孟子》、《孝经》、《礼记》、《淮南子》、《考古2016·7》;《南昌汉代海昏侯国考古成果展》展板说明、近期报刊有关新闻报道。
图片来源:《五色炫曜》展览、首都博物馆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