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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给出了准话:回国带礼物,都得排队缴税!出国党哭晕

 roselihong 2018-11-19

代购法出了之后,

类似的新闻层出不穷。

人们都人心惶惶...

就连没参与代购的出国党也开始疑问:


回国给家人带点东西没事吧?



然而,官方这次给出的答案,

真的是凉了..


刚刚,官方给出了准话...出国党哭晕了!


要知道每次回国,

亲朋好友都涌了上来,

都装作不经意地让带几件东西..


就算他们不说,

自己也得适当买一些

当做礼物。


回国前买东西,

这都成为海外党回国的定律了。



而如今在新代购法之后,

大家都懵了,


尤其是不少人的惨痛经验,

看的我们心里颤巍巍



到底还能不能帮亲朋好友带礼物?

十万火急啊!


大家心里都急疯了,

给个准话啊!



而今天小编,就两个字解决大家的疑惑

不能!


或者说,

至少不能像以前那样带了..


不信?



呵呵,官方都已经发话了..



#帮亲友带礼物或被缴税# 登上了热搜,


全网都炸了!




让我们看看文章里怎么说的:



文中的小梅,可以说是和我们大部分人的情况一模一样了。


可能不少人已经像小编一样看晕了,文中没有给出一个直接的答案。


而是再三强调《电商法》:


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同样要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否则将会被处以2万~50万元不等的罚款


也就是说,事实上,你带东西给谁都无所谓,不管是亲朋好友还是你的客人,关键就是,


有没有达到“经营活动”的基准!



如果你达到了经营活动的标准,就算你真的是带给家人,也没有用,


照样罚款交税!


最高可达50万!


如果你没有达到经营活动标准,退一万步来说,你是转手卖给他人,


你就不算违法!


到底什么是“经营活动”的基准呢?


“经营活动”这个专有词汇,听得真的好累..


到底在这次新代购法中,

什么算是“经营活动”呢?


小伙伴们,

再次敲重点了!



如果满足下面一条,就算是“经营活动”,如果不如实申报纳税,就会遭遇


重罚!


最高可达50万!


在加拿大的华人朋友们,

一定要注意啦!


这和我们的钱包可是息息相关,

要是一不小心,

就可能罚得裤子都不剩,

赔的倾家荡产啊!



1
境外获取总值在5000人民币以上


境外获取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如果境外获取物品超过5000人民币以上,换算就是1000加币以上,下场怎么样,就是不言而喻了..


等着缴税罚款吧!




有些小伙伴可能想钻漏子,


我不在境外买,

我在免税店买买买咯!



然而,你能想到的,别人早就想到了.. 


《电商法》早就想出了法子,整治这一招:


免税放行物品连同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仍予以免税放行。


也就是说..


境外获取物品 免税店产品,如果超过8000人民币,


就将面临罚款!


5000人民币,换算只有1000加币

8000人民币,换算之后1500加币


什么奢侈品包包,

什么护肤品和化妆品,


疯狂购物买买买!



都别想了!


可能连亲朋好友的礼物都买不齐呢!



哎,真的叹气啊!


不少人都炸了,恳求能把上限再调高一点,


不然真的太难办了!



但是大家真的是Too young Too simple,这一条针对中国旅客的条款,已经是非常极其的仁慈了,


法律对于非中国国籍旅客,


那才是真正的严苛!


2
非居民旅客自用物品2000人民币以上


重点提醒:

非居民旅客携带2千元以上自用物品征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

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非居民旅客”,是指进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者


对于长期定居在加拿大的华人华侨,无论是回中国探亲还是旅游,


大多数属于“非居民”旅客。



因此,多适用于这条。


加国华人们许久不回一次国,回国去见亲朋好友,只能带2000人民币以下了..


不管从哪里带东西回中国,也要留意哦!物价连年增高,2000元限额真的是比较紧张了。


2000块约等于400刀加币,爱马仕和LV真的永别了....


3
有大量重复和未开封商品


可能很多小伙伴,都想说:幸好!


以后只要少带点东西,或者带点便宜的东西回国送送人就好啦..


例如加拿大的蜂蜜、冰酒..


人情还是可以做的!



但是这条法律,告诉所有人,千万不要太天真..


如果有大量重复或者未开封,仍极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经营活动”,


那也还是逃不过啊..


提醒:啥叫合理自用?就是尽量不要有大量重复和未开封的商品。哪怕你只是买了2000块的东西,但如果有大量重复商品,也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非自用,到那时恐怕就要缴税了...



4
必征税产品


不管你带的东西总价值多少,如果有这些产品,你就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


就得面临重罚!


海关20种必征税产品:


有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大家一定要牢记以上四条,

否则,


下一个开箱验货的

就是你了...



这一事件揭示了:对于中国“代购现象”,


政府终于出手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

新法出台也烧了一把大火!


不管是普通的小老百姓,还是所谓的“人肉代购”,


都通通彻查!


小编结语


中国对于代购市场的监管和规范,现阶段都是非常明显。不管是给亲朋好友带礼物,还是真的“人肉代购”,其实都应该依法进行申报。


毕竟法律制度的出现,都是为了让本来混乱的市场,更加健康有序。


但是法律实施的初始阶段,人们适应的过程都是非常艰难的。因此,小编在这里给大家罗列了出入境时应该做到的几条


请大家务必转达亲朋好友,

避免发生不该发生的惨剧~

1. 中国游客境外获取总值在5000人民币以下予以免税,如超过应该向海关申报。


2. 中国旅客境外 免税店,总值在8000人民币以下予以免税,如超过应该向海关申报。


3. 非居民旅客携带2千元以下自用物品予以免税如超过应该向海关申报。


4. 避免带重复未开封产品


5. 如果有海关20种必征税产品,请予以申报:


有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以下为中国官方入境解释,请大家仔细阅读,并收藏保存!


文章来源:人在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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