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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福建篇):泉州灵山伊斯兰教圣墓

 金色年华554 2018-11-19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福建篇):泉州灵山伊斯兰教圣墓

灵山伊斯兰教圣墓,位于泉州东郊灵山南麓,据明代何乔远在《闽书·卷七·方域志·灵山》所载,唐武德年间,穆罕默德的两位弟子(后世尊称为三贤、四贤)到泉州传教,死后葬于灵山。后世尊称三贤、四贤墓为圣墓。1988年,被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福建篇):泉州灵山伊斯兰教圣墓

宋元时期,泉州刺桐港就被誉为“东方第一大港”,海外交通非常繁荣,很多阿拉伯商人便定居泉州,并且与当地人通婚。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福建篇):泉州灵山伊斯兰教圣墓

两墓紧邻,东西并列,坐北朝南,墓盖用花岗岩制造,高0.6米。两墓之上是1962年重建的一座石亭,四圆柱,歇山顶。墓后是一个半月形回廊环抱墓室。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福建篇):泉州灵山伊斯兰教圣墓

墓后北、东、西三面建有石构回廊,长11米,进深1.04米。廊内有石碑多通,正中石碑立于元至治二年(1322年),阿拉伯文,记述三贤四贤事迹。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福建篇):泉州灵山伊斯兰教圣墓

回廊右侧为明永乐十五年(1417年)郑和立行香纪事碑,刻有“钦差总兵太监郑和,前往西洋忽鲁谟斯等国公干,永乐十五年十六日于此行香,望灵圣庇祐。”此外还有多通清代的重修圣墓纪事碑。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福建篇):泉州灵山伊斯兰教圣墓

圣墓东侧曾是泉州的回民公墓,其中明代丁氏回族墓群(陈埭丁氏祖墓群)规模较大,已列为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另外还有承天寺祖师塔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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