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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英国史12:英国的灵魂在乡村

 金色年华554 2018-11-20

    “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社会现实反映在乡村,冲突显现于城市。

    当今多数国家的文明源于农耕,因此,这些国家真正的文化和灵魂,不在城市,而在乡村。

英国乡村风光

    读了太多国王“城头变幻大王旗”的故事,他们中间的“权力的游戏”,玩得好,身后不朽,载入史册;玩砸了,身家性命搭进去,外带后人一次次嘲弄唾弃。

    终结之人,应该是非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这对双王莫属了。当然,他们是“被国王”、“被上位”。而玛丽女王,据史载,对权力不感兴趣。站在她的身世立场,我们这些后人应该能够理解几分,“父辈的旗帜”在动荡的血色中飘扬,议会中形成了如此长久而强大的力量,往前一步是纷争的苦海,退后一步才是体面的人生。

    有人说,一个社会之中,有什么样的民众,就会有什么样的政府。这话不一定准确,但是英国的社会变动,却也不仅仅是几个国王的家族和几百个议会代表的事。

    放眼英国的民间,在整个的16—17世纪,似乎就是一个伦敦加上所有乡村的图景。伦敦是政治、经济、贸易、商业、文化、宗教、艺术等等的绝对的中心,也是人口最多的城市。查理一世发动内战的时期,每10个英格兰人就有1个人居住在伦敦,每6个英格兰人,就有1个人一年中有一段时间居住在伦敦。伦敦就是这样一座“巨无霸”城市。因此,我们可以理解,在这个国家的宏观体系中,伦敦决定一切。

今日伦敦

    余下的英格兰,城镇都很小,乡村很广阔。管理的体系,有三种结构,教区、村庄和庄园。

    风,起于青萍之末。上层的变动,根源在更广阔的社会面。这一时期,宗教改革向纵深推进,农业改良为工业革命提前做了准备,文艺复兴的思潮在蔓延,农村的阶层在分化,乡绅在崛起,约曼农渐渐消失,圈地运动兴起,反对贫困的济贫法在不断完善。印刷术为代表的技术革命、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等,改变的英国的大众文化,方便了教育和文化传播,这一切都在沉淀“革命年代”和此后英国社会持续转型的因素。

铸造国家——16—17世纪的英国之都铎王朝始(1485)至“双王统治”止(1702)

[第三篇 农业社会][第一章 城市与乡村]

    就16—17世纪而言,人们普遍认为都铎时期是传统社会的黄金时代。其实,此时既是英国农业社会的巅峰,也是工业革命文明孕育的开启。为了应对贫困,都铎国君出台济贫法,有识之士也为了人口爆炸鼓吹农业改革。但是,斯图亚王朝辜负了人们的期待,把英国变成了一个动荡的国家。但是,英国17世纪的辉煌并不亚于16世纪,已经进入现代社会的转型期。它的乡村是一派农业改良的气象,社会流动生生不息,社会呈现高度的分层,城市和手工业正在发展,风俗改革与大众文化蓬勃变化。

    伦敦是英国民族国家的中心,6—7世纪盎格鲁—撒克逊时期,伦敦只有1—1,2万人口。9世纪它惨遭维京人的劫掠。11世纪伦敦作为正在统一的英格兰的最大城市、最重要的商贸中心和政治中心,得到再度发展的机会,尽管此时它面临着原盎格鲁—撒克逊人的首都、威塞克斯国王的中心城市温切斯特的竞争。“忏悔者”爱德华(1002—1066)重建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和特别行政区,使之成为离伦敦老城十分靠近的一定居住地。1066年圣诞节,威廉一世(1028—1087)在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加冕,此后他用石材建立了伦敦塔,这是英格兰第一座诺曼底城堡。1097年,威廉二世(1056—1100)开始兴建威斯敏斯特大厅,使之成为新王宫。12世纪时,英格兰国王把国库从温切斯特搬迁到威斯敏斯特,一直在王国各地游走的王堂,也开始以威斯敏斯特为据点,形成了稳定的政府机构雏形。随着威斯敏斯特作为政治中心的发展,伦敦作为英格兰作为独一无外的的首都地位,最终得以确立。从1100年至1300年,伦敦人口从1,8万人发展到10万人,但在14世纪中叶横扫欧洲的黑死病的侵袭下,这里的人口减少近三分之一,并在1381年又受到瓦特·泰勒起义的冲击。

    伦敦的发展,与英格兰的羊毛业和纺织工业的兴起密不可分。都铎王朝早期,走私船从伦敦出发,把英国纯羊毛运往低地国家,然后通过安特卫普,转动支富裕的意大利等地中海沿岸国家和阿尔卑斯山周边的富裕国家。1565年,尼德兰重新对英国船只开放,促进了伦敦商业活动的大发展,伦敦交易所正是在这个时期建立的。此后在重商主义的指导下,随着东印度公司等垄断机构的建立,对新世界商业贸易的蓬勃开展,伦敦变成大西洋沿岸和北海的重要港口,其人口规模已从1530年时5万人,发展到1605年时22,5万人。然而从占地面积看,伦敦城直到都铎王朝结束时,其结构仍然紧凑,小巧。

今日伦敦之二

    1665—1666年,伦敦受到大瘟疫的洗劫,丧失了10万人,占伦敦人口的五分之一。1666年,从布丁巷燃起的伦敦大火在全城蔓延,烧毁了其中绝大多数木质建筑,重建工作至少花费了十多年。其中,由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设计的圣保罗大教堂,直到1708年才竣工。尽管如此,伦敦仍然是英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1600—1650年间,英国的人口没有太大增长,但是伦敦人口却增长了一倍,总数达到了40万之众。伊丽莎白一世统治初期,伦敦只是英格兰的时尚和政治中心,但一个世纪后,它已发展成为世界今晚的中心和全球金融的枢纽。毫无疑问,经过16—17世纪的发展,伦敦已是欧洲的第一大都市,而同一时期英格兰的其他城市的发展却受到阻碍。

    当然,整个17世纪不断膨胀的伦敦既是英国的财富中心,也是拥挤不堪、混乱肮脏和充满危险的地方。1603、1625和1636年,这里先后三次发生流行病,并且发生过火药阴谋案、大瘟疫和大火灾这样一些天灾人祸。伦敦人生活在喧嚣吵闹、熙熙攘攘的快速发展中。1650年,英国第一家咖啡馆在伦敦开业,它取代英格兰传统的交际场所教堂与酒吧,成为伦敦人社交会晤的新型空间,不久后,其他市镇也相继模仿。1660年,皇家学会在查理二世的祝福下成立,把牛顿爵士这一类杰出人物吸引到首都,欧洲大陆国家也纷纷仿效。1694年,英格兰银行在借鉴荷兰人的经验基础上在伦敦成立,它使英国的公共借贷经常化成为可能,并为政府的财政活动提供了稳定的基础。后来,亚当·斯密写道:英格兰银行不是作为一普通银行,而是作为国家的大蒸汽机在起作用。

    当时的英国经济与人文社会的特征,正是“大伦敦、小城镇、广阔的乡村”。1660年伦敦人口超过50万,但第二大城市纽卡斯尔的人口只有2,5万。伦敦人口比其他50个城镇人口的总和还要多。16世纪,英国出口贸易的很大部分取道于伦敦;17世纪,英国新兴的转口贸易也集中到伦敦,它把殖民地进口的原料如糖和烟草等,经过加工运往欧洲大陆。17世纪初,每20个英格兰人中有一人住在伦敦;17世纪40年代,每10个英格兰人中就有一个居住在伦敦,每6个英格兰人中会有一人部分时间居住在伦敦;而在1690年,在英国最富有的人中,有一百个是最有钱的伦敦人。

    历史是人类创造的,而人类创造历史的过程,客观上受到山脉、沼泽、荒地、河川、海岸、气候等自然环境的制约,人们正是在特定的物质条件和外部环境中发挥自身的潜力而创造历史的。英国诗人威廉·考珀写道,“上帝创造了乡村,而人类创造了城镇。”

英国村庄图景

    当年的英国社会主要由数千个小小的农村共同体组成,小城镇和屈指可数的“城市”只是星星点点散布广袤的乡村社会中。英国2/3的村庄有一个经上的乡绅。15世纪末到17世纪初,英格兰乡村社会的生活景观,基本是一幅自给自足的画面:农民饲养家畜、拥有宅基地,一方面为自己提供食物,另一方面也把小量剩余产品拿到市镇,去交换自己无法生产但必不可少的物品。家庭毛纺织业在工业革命前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投入大,产出少,以至于普通农民一生只穿两三件毛衣裤。而且,只有大地主才有财力和人力去喂养大批的羊群和马匹。

    乡村生活中的等级差异十分明显:绅士用小麦制作面包,穷苦的邻居则食用黑麦或大麦制成的面包,饥荒岁月甚至用燕麦或豆类制作面包。在穿着方面,上等人穿戴呢绒、优质亚麻,而下等人则穿戴粗革便帽和褴褛衣衫、鞋袜。对于乡绅而言,他们“人人都是自己的建筑师”,大兴土木,自建豪宅,造园设景;对普通劳动者而言,他们居住在以木材与泥土营造的陋室蔽屋内,悠然自得的贵族与乡绅们少食多餐,进餐时间要早于忙忙碌碌的商人;农人到正午才得空正正经经地进餐,晚上七八点因劳累和饥饿狼吞虎咽。

乡绅出任治安官是自愿的,没有薪水,但拥有权利和社会地位

    何为“圈地”?意味着教区居民对土地的公共权利的消失。圈地者将原本分散在许多地块的小块持有地集中在一起,连成大块,再用树蓠、栅栏、石块、土埂等圈围起来,这就为大土地所有者排他性使用土地创造条件。这样,盎格鲁—撒克逊以来的土地公共权利逐渐消失了,这些权利主要有三项:一是庄稼收割后所有土地可以用作牧场,一切居民可以在其上放牧;二是森林、草地等对教区居民开放,可以采摘野果、斫取柴火,以及饲养猪羊等;三是居民可以利用村庄周边的沙石地、沼泽、泥潭、荒山和陡坡,进行放牧、采集、掘炭、采石等活动。在圈地运动中,这些公共权利消失了,受伤害的主要是贫苦的小农。而且,圈地运动又使大批丧失土地和家园的农民,成为一无所有的雇佣劳动力。

    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工场手工业得到发展,城镇人口急剧增长,对农产品需求更加迫切,贵族地主为生产肉类和粮食以满足市场需要和谋取利润,扩大了对农牧业的投资,并设法改善土地肥力,同时也加速围田圈地,以便进行大规模的农业改革。

[第二章 济贫法与农业改良]

    英国的济贫法制度,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晚期那些应对乞丐和流浪者的法规。直到16世纪才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都铎早期,修道院和其他宗教团体仍然是实施济贫行为的主体。宗教改革时期修道院被解散,慈善事业的主体发生变更,济贫不得不从一种自愿性、民间性和以教会为核心的旧体系,走向一种世俗性、法制性和强制性的国家行为。亨利七世时期,议会于1495年通过《反流民与乞丐法》。伊丽莎白时代是济贫制度的最终形成时期,1563年政府颁布《济贫法》,此后陆续出台济贫方面的法律和规定,设立了感化院、慈善院等多个机构。

传世的英国庄园

    宗教改革也提高了英格兰人的识读阅读能力,印刷术的引进则成为16—17世纪农业改良的文化推动力。17世纪30年代,至少有30%男性已经具备识读能力,1700年至少有10%的女性可以读书认字。

    在这样的基础上,英国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农业改良,这一切的技术和方法的改进,不仅提高了英国农业的生产水平,更为长远的是,为工业革命准备了基础和前提。

[第三章 社会分层]

  16—17世纪的英国人,以及研究英国近代早期的历史学家,都认为那时的英格兰是一个高度分层的农业社会。第一等级主要是“绅士”,包括贵族、骑士、准骑士和乡绅。第二等级是城市自由民和享有公民权的市民。第三等级是乡村的约曼农,他们是年收入达40先令的自由持有农、地产承包人和普通人以上中的孚众望者。第四等级包括工资劳动者、穷苦农夫、手工艺人和仆役。当然,还有别的分法,不再罗列。

    在那个时代,约曼农是一个特殊的阶层,人们往往说,“宁侨约曼头,不做乡绅尾”。但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阶层流动的加速,约曼农在这一时期分别向上、下流动,至17世纪末不复存在。这一点,也说明英国社会阶层流动加速,既为社会上层提供的广阔和基础,也为下层制造了许多变革和动荡的因素。

  17世纪的英国,英国乡绅建造大型的豪宅,是一种潮流。他们追求外观壮丽,一般建在小山上,以便可以远观景色。这同时反映当时英国社会攀比之风盛行。

[第四章 地方治理和风俗文化]

    16—17世纪的英格兰,教区、村庄和庄园是三个不同概念:教区是由牧师管理、传播信仰和救济慈善的教会基层单位;村庄作为一个地理概念,是农民居住的基本聚落;庄园则是以贵族或乡绅为核心的领地管理中心。一个教区可以包括多个村庄,一个村庄有时并非属于同一个教区;同样,庄园和村庄也不一定拥有相同的地理边界。一个村庄可能分别属于两个或更多的庄园,而一个领主的庄园也可能分散在几个村落。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中世纪时,庄园是领主的保有产业,领主则对其庄园实行统一的经营管理,而庄园通常都是包括若干甚至许多的村庄。在社会生活方面,教区和庄园都对民众起控制作用。

邱吉尔庄园今日图景

    16—17世纪的英格兰没有常设的地方政府,只有常驻的乡绅,他们提供的是自愿服务。在基层的社会管理体系中,教区小乡绅和约曼农担任治安法官、教区高级巡捕和巡回法庭陪审员职务,并参与议会的选举。教区牧师在基层的作用与巡捕相似,但是巡捕侧重俗务,而牧师重在教化。

    随着宗教改革者深入,也出现了风俗改革运动。17世纪是大众文化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到了17世纪末,与过去相比,也只有穷苦阶层不识字,民间的酒吧豪饮、跳舞和乡野庆典为上流社会所不容,属于乡巴佬的遗产。从社会学的层面看,穷人不仅是物质的匮乏者,也在了精神上的文化异类。上层文化进入文艺复兴时期,追求学术、绘画和科学时尚。

英国庄园图景之三

    总之,16—17世纪的英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等级制农业社会,到了18世纪仍然如此,但它已经走到了农业社会尽头,其内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孕育着现代工业社会的胚芽。宗教和风俗的变化就体现了这一点:文盲总数减少了,虽然说只在社会顶层才得以根本清除;清教加强了风俗的改造,虽说到了17世纪80年代,新观念对大众的影响仍然很有限。新风俗和宗教观念能否在村社占据统治地位,主要取决于教区的“上等人”,即小乡绅和大约曼农转变的程度。当传统大众文化受到教区的和村社上层的排斥百有所变化时,这个体系的根基并没有发生变化。虽然革命的清教主义留下了平等的烙印,但从主体上看,英格兰仍然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差异。

传世的英国庄园

    一个社会的变迁,总体现在各个层面,包括底层。因此,观看历史,既要向上看,又要往下看。上面看到的,兴许是壮阔巨变、风云激荡,下面看到的可能是波澜不惊、循序渐变。在英国历史这一段最重要的转折时期,是整个的城市、乡村、治理、阶层的变动共同作用所呈现的历史图景。

[说明]英国史系列读书笔记,粗体部分,摘抄或改编于《英国史》(钱乘旦主编),非加粗为本人即兴所写,图片多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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