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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讲座:语言文字咋规范

 昵称32901809 2018-11-20

苏培成:语言文字规范的人文性



《“语言文字规范”八人谈》(下文简称《八人谈》),我读后很受启发,对语言文字规范有了新的认识。我不顾谫陋,愿略陈鄙见,敬请读者指正。

专家讲座:语言文字咋规范


在《八人谈》里,费锦昌提出了要“建设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完整理论”,很有见地。1986年1月举行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央制定的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其中有“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任务。

这个“标准化”与《八人谈》里的“规范标准”的“标准”说的不是一回事。对这个“标准化”应该重视,认真研究并推行。上述1986年的文件把“规范化”和“标准化”并列提出,指的都是一种准则,但是二者又有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对象是人的语言文字应用,带有人文性;而标准化是为物质产品的生产提出的,不具有人文性。

语言文字规范化具有人文性,这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说明:

第一,语言文字规范(下文称“语文规范”)要受语文政策的指导。

自古至今各国政府多数都根据自身的需要提出全局性的语文政策,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贯彻,推行语文规范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国的海峡两岸目前尚未统一,它们的语文政策有所不同。

大陆推行简化字,汉字规范指的是包括简化字在内的规范汉字,而台湾地区仍旧使用繁体字,它的汉字规范只承认繁体字,排斥简化字。

当今中国大陆的语文政策与20世纪50年代实行的已经有所不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国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和科学研究,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


这就是现行的国家语文政策,制订并推行语文规范就是要落实上述的国家语文政策。

第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是一个整体。

规范不是语文工作的唯一目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丰富和发展同样不可或缺。语文工作必须讲究规范,这是毫无疑义的。如果连起码的规范都没有,语言文字就失去了交际职能,社会生产和生活就会遭遇极大的困难。我们的语言文字如果只注意规范,不注意丰富和发展,结果就是虽然规范但是贫乏而僵化,同样也不能成为理想的交际工具。

语言文字要丰富。一切有表现力的同义成分都要保护。例如,既可以说“喝茶”也要保留“吃茶”;既可以说“愉快”也要保留“高兴”;既可以说“八点以前”也要保留“头八点”。我们在运用语文进行交际时,有丰富的语文资源可供选用,使我们的语文有很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语言文字要发展,语言的使用贵在创新。当前中国社会发展得很快,语言文字出现了不少新成分新用法。例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而奋斗”里的“决胜”一词,意思是取得胜利,后面不带宾语,可是在上面的句子里它有了变化,带了宾语“全面小康社会”,这就是发展。

类似的例子很多,如“魅力中国城”“激荡起中国人的豪迈”等。这对已有规范是突破,这种突破是积极的,使语文有了新发展。对这种发展应予以肯定,不能死守已有规范而加以否定。


第三,语文规范要提高科学性。

20世纪50年代制定的语文规范科学性较好,发生个别失误也能及时得到纠正。但1977年12月20日发布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专家和群众提出许多意见,几经修改也未能取得满意的效果,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批准废止。

近些年来制定和修订的语文规范,有的在科学性上存在缺陷。1990年3月22日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比较成熟,而2011年的修订比较草率。例如,对句末点号的定义做了修改,强调句末点号用来表达句子语气,其实句末点号首先是表达句末停顿,而不是表示句子语气。关于分隔号的用法,2011年的修订本却漏掉了一种很常用的表示“每”的用法——“大白菜1.1元/公斤”里分隔号的用法。

2013年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里边也出现了一些差错。例如,“券”读quàn,指票据或用作凭证的纸片,而“劵”读juàn,指疲劳,后作“倦”。“谄”读chǎn,指巴结、奉承,而“謟”读tāo,指可疑。《通用规范汉字表》却把“劵”作为“券”的异体字,把“謟”作为“谄”的异体字。在《八人谈》里,潘佳说:“现有的规范标准不算少,甚至偏多。”当前语文规范不是数量太少,而是科学性和实用性不足。

第四,语文规范既是限制,也是引导和服务。

规范自然是限制,限制那些不符合语文规范的用法。例如,“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里的“还”,应该读hái,表示进一层,可是有人读为huán,意思变为回归:这是误读多音字的读音。又如“雄关漫道真如铁”里的“漫道”,意思是不要说、别说,可是电视剧《雄关漫道》却理解为漫长的道路。

语文规范同时也是引导,引导使用者按照规范使用语言文字。语文规范要为群众服务,让群众使用方便,乐于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的某些规定缺少服务意识,增加了使用的麻烦。

如《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规定“線”是“綫”异体,“綫”要简化为“线”,这样规定没有问题;可是《通用规范汉字表》却修改为:“線:可用于姓氏人名,但须类推简化作‘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姓氏中的异体字可以保留,而《通用规范汉字表》却扩大到类推简化人名中的异体字。

又如《简化字总表》规定“鐘”“鍾”简化为“钟”,这样简化没有问题,可是《通用规范汉字表》修改为:“鍾:用于姓氏人名时可简化作‘锺’。”这样一改就会出现“钱锺书钟爱读书”,同一个“鍾”字一会儿写作“锺”一会儿又写作“钟”,极不合理。

语文规范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1990年3月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只有8000字,把标点符号规范的主要内容说得清清楚楚;而2011年12月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增加了两个非常繁复的《附录》,使用了不少术语。貌似全面,实际缺乏群众观点,反而不便使用。语言文字规范涉及方面很多,政府颁布的规范要着重突出主要的方面,次要方面要有语文工具书和专家的著作作为重要补充。

第五,语文规范的推行是要做人的工作,政府主管部门要努力工作积极引导,但也要防止滥用公权力。

下面举出两个实例。《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颁布多年,但推行情况不佳。不少语文教材里的汉语拼音仍是按字注音,而不实行分词连写,影响了学生树立词的观念,因为有人担心一分词连写拼音就会成为拼音文字,而政府主管部门对此缺乏有力的措施引导。

2009年8月23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里有“本字表以外的字,不再类推简化”的规定在2013年6月5日国务院批准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里这句话已被删除。可是有些人曲解《通用规范汉字表》,宣称“今后表外字不再类推”(见《〈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造成了繁简混用,出现了“纥繨、鷑鸠、鰕骇、鰪鳉、鳑魮”繁简混用的写法。其中的“纥、鸠、骇、鳉、鳑”是表内字,可以类推简化,而“繨、鷑、鰕、鰪、魮”是表外字,不能类推简化。在楷书形成的两千年里,从未出现如此的混乱。这种乱象早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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