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清净(洁)下水 清净下水:废水中各污染物全部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可作为清净(洁)下水直接排放,高于一级标准的废水均需进入污水处理站场进行处理。清净(洁)下水一般是COD小于60mg/L、pH值为6~9 的非工艺污水,不需要处理即可直接排放。但清净(洁)下水作为可回收利用的水资源,应尽可能回收利用。如符合上述条件的锅炉及热煤炉排水(非洗炉的酸碱废水)、间接冷却水、冷却塔排水、循环系统排水、纯水厂排水和其他含污染物极少的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规定的地面水污水排放量划分为5个等级,参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将我国企业污水排放量分为5个档次:①≥20000;②[10000,20000);③[5000,10000);④[1000,5000);⑤[200,1000) (单位:m3/d)。在划分等级时污水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以及其它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的排放量,但包括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放量。 地面水导则,5.2.1污水排放量中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以及其它含污量极的清净下水的排放量,但包括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入量。 《清洁生产标准 石油炼制业》 假定净水:不经处理可以直接排放的废水。 如间接冷却水的排水、溢流水等。一般可通过清污分流直接排放清净下水:如间接冷却水的排水、溢流水等。一般可通过清污分流直接排放。 相关要求及化工企业“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措施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装置,在事故状态下对发生泄露的化学品进行收集处理的设施,实现事故状态下的污水达标排放,避免周边环境受到污染。自吉化事故后,对所谓清净水的排放有更严格的要求,仅仅做到清污分流还不够,要考虑并且建立防止在事故状态时有毒、有害物随着清净下水排出厂外而对环境造成污染。主要考虑火灾事故后,大量消防水的排放问题,需建事故水池来接受这些水,其他水和事故发生后泄漏的液体物料。 以上来自百度百科等 ------------------ ▲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第二十四条 工业用水单位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水的重复利用率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由节水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仍未达到标准的,由节水管理部门核减用水指标。 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地区内的工业用水,应当使用再生水。 间接冷却水应当循环使用,循环使用率不得低于98%。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地区内的工业用水单位未使用再生水的,由节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间接冷却水直接排放或者循环使用率低于98%的,由节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 北京节水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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