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三年秋七月丁亥朔(7月23日,农历七月初一),续修《元史》成,计五十有三卷:“纪”十、“志”五、“表”二、“列传”三十六。凡前书未备者,悉补完之,通二百一十二卷。 翰林院学士宋濂率诸儒以进,诏刊行之人赐白金二十两,文绮、帛各二授儒士张宣等官,惟赵勋、朱右、朱廉乞还田里,从之。 是日,大风。 戊子(7月24日,农历七月初二),上谓皇太子曰:“天子之子与公、卿、士、庶人之子不同,公、卿、士、庶人之子,系一家之盛衰,天子之子,系天下之安危,尔承主器之重,将有天下之责也!公、卿、士、庶人不能修身齐家,取败止于一身一家,若天子不能正身修德,其败岂但一身一家之比?将宗庙、社稷有所不保,天下生灵皆受其殃,可不惧哉?可不戒哉?” 礼部尚书崔亮奏,定皇太子以下及群臣赐坐、(殿)上坐墩之制,参酌《宋典》,各为等差。 其制: 皇太子,以青为质,绣蟠螭云花为饰,亲王亦如之。 宰相及一品,以赤为质,饰止云花。 二品以下,蒲墩无饰。 凡大朝会赐宴,文官三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上殿者,赐坐墩。 其朝退燕闲及行幸之处,则中书省、大都督府官二品以上,台官三品以上及勋旧之臣、文学之官赐坐者,仍加绒罽(ji毯)绣褥。 命其如式制之。 辛卯(7月27日,农历七月初五),命编置直隶、应天等十八府州及江西九江、饶州、南康三府《均工夫图册》。每岁农隙,其夫赴京供役,岁率三十日遣归。田多丁少(者),以佃人充夫,其田户出米一石资其费用。非佃人而计亩出夫者,其资费则每田一亩出米二升五,合百亩出米二石五斗。 诏中书省“开平王常遇春所食正禄,及优给一千六百石,并与之”。 诏建诸王府,工部尚书张允言:“诸王宫城,宜各因其国择地。请秦用陕西台治,晋用太原新城,燕用元旧内殿,楚用武昌灵行竹寺基,齐用青州益都县治,潭用潭州玄妙观基,靖江用独秀峰前。” 上可其奏,命以明年次第营之。 以古北口山外云州、兴州隶北平府。 壬辰(7月28日,农历七月初六),置水军等二十四卫,每卫船五十艘,军士三百五十人缮理,遇征调则益兵操之。 诏“于午门外择空地立亭建碑,刻国家政事,可为定式”,及“凡为政令之善者,著以为法”。 乙未(7月31日,农历七月初九),礼部尚书崔亮奏:“每月朔望祭旗纛礼烦而渎,非所以示诚敬,请止于当祭之月祭于旗纛庙。”从之。 翰林学士宋濂、待制王祎坐失朝,降为编修。 宝源局火。 丙申(8月1日,农历七月初十),以太常卿魏观为翰林侍读学士,唐肃为翰林应奉。 以应天府同知兰以权为知府。 故元参政脱火赤等自忙忽滩来归,诏赐冠服。置忙忽军民千户所,隶绥德卫,以脱火赤为副千户,仍赐袭衣、靴袜、银碗诸物,及其从人衣服有差。 诏定各行省行都督府官与按察司官会见位次:凡诸道按察司官与行省及行都督府官公会,按察使、副使、佥事俱坐于参政都督之下、省郎中府经历之上,按察司经历坐于省员外之下、府都事之上,按察司知事坐于省府都事之下,其各卫指挥司官与按察司官、各府州官皆依品从。 丁酉(8月2日,农历七月十一),享太庙。 以礼部主事黄肃为本部侍郎。 御史台奏:“明州府亏盐凡五千四百引,宜令官吏偿之。” 上曰:“彼固有罪,然必欲其偿盐,则不惟殃及小民,而在官之弊浸生矣。”命悉免之。 监察御史王铉言:“太平府官吏建公廨稽(停滞)缓,多舍于外,请以违制论。” 上曰:“力未足耳,姑容之。”令趣(疾速)完。时定制天下省府州县官皆建公廨以居,太平府未就,故铉言之。 置军储仓,时在京卫多积粮以巨万计,而廪庾(lin yu粮仓)少,无以受之,乃命户部设军储仓二十所,各置官司(司,管理)其事,自一至第二十,依次以数名之。 己亥(8月4日,农历七月十三),以殿中侍御史寻适为广西按察使,监察御史王子启、胡子祺为佥事,上谕之曰:“广西地控诸蛮,民未熟化,况兵戈凋瘵(zhai困苦)之余,未遂生业,恐有司不能抚恤,又从而蠹害之,兹特命尔等往司风宪,须严明以驭吏,宽裕以待民。如有奸贪、强暴、虐良善者,尔等就逮其人鞠问审决,然後以闻。若俟闻而後决,道里辽远,往复不无淹滞。” 适等皆顿首受命,上又曰:“凡为治者,无责近效,若官守职、民安业,尔等但安静以抚之。” 礼部尚书崔亮等言:“在外文武官凡遇正旦、冬至庆贺行礼,以本处指挥司官为班首,如指挥司止有副使、佥事守御者,职皆四品。而按察使、知府皆三品,其秩虽高,而指挥、副使、佥事统制军民,守镇一方,合居左,按察使、知府居右,仍以武官为班首。如千户守御,其品秩在知府同知之下,宜以知府同知为班首,如无知府同知,则以千户为班首。其府通判及知州与千户品秩等者,则以千户居左为班首。”从之。 定功臣守墓人户,各以封爵官品之差等给之,其合用石碑、石兽之类,亦命有司俱依品秩成造。 诏定《朔望升殿百官朝参仪》。 礼部尚书崔亮奏: 凡朔望,上皮弁服御奉天殿,百官公服于丹墀,东西对立,俟引班引合班北面立,再拜。班首诣前,同百官鞠躬,唱“某官臣某起居”,赞礼唱“圣躬万福”,班首平身、复位,同百官皆再拜,引班引百官分班仍对立。 省府台部官诸衙门有事奏者,由西阶升殿奏事。毕,降自西阶,引班引百官以次出。如无事奏,则侍仪由西阶升殿跪奏知之,俟侍仪降阶,引班导百官出。 凡具公服朝参者,毋举手,行私揖礼。 其朝觐、进表笺及谢恩,皆公服。如面除而不及具服即时谢恩者,勿拘。 凡入午门,毋相跪拜,拱揖入朝。 官坐、立,毋越其等,毋谈笑宣哗、指画窥望,行则容止端庄、步武相连,立则拱手正身、毋辄穿越。如有故出班既退,从原立班末入本位。 凡近侍御前,毋咳嗽、吐唾,如有旧患齁喘一时病发者,许即退班,或一时眩晕及感疾不能侍立者,许同列官掖出。 凡侍班奏事,依旧仪含鸡舌香。如赐坐,即坐,不许推让。既坐之後,或被顾问,最先一次起立奏对,毕,即坐。若复有所问,不必更起,同列侍坐。或被顾问,一人奏对,余皆静听,毋搀言剿说。如各有所见,俟其人言毕,方许前陈。 凡诸儒官於御前奏事,或进呈文字,恐有口气、体气,须退立二、三步,毋辄近御案。 凡立,须于东西隅,不得直前。 其入朝或赐宴,俱不得素服。 制可。 夜五鼓,有星大如盂,青白色,起自东北云中,徐徐东北行,光明照地约长四丈余,散作碎星没于云中。 辛丑(8月6日,农历七月十五),享太庙。 革察言司。 壬寅(8月7日,农历七月十六),赐文武官朝服、公服。先是,命省部官会弘文舘学士刘基等参考历代制度为之,至是成,始给赐。 甲辰(8月9日,农历七月十八),明升遣使以香楠木来献,诏赐升与其国相戴寿、知院向大亨及来使文绮纱罗有差。 礼部尚书崔亮言:“礼,所以辨上下、防奢僣也。今丧葬之礼,自公、侯、卿、大夫至于士庶,各有等第。然其间仪制,上得以兼下,下不可以僣上,力虽有余,不许过度,力不及者,称家有无,不拘常例。”从之。 乙巳(8月10日,农历七月十九),以太常司(影印本写作“寺”)少卿陈昧为太常卿,任以忠为少卿,杜环为司丞。 赐吏部尚书吴琳致仕。琳,黄州人,甲辰夏,召为国子监愽士,迁浙江按察佥事,转两淮都转运盐使司同知,入为起居注、吏部尚书。至是,上悯其老,令致仕还乡里。 河南府奏“田间生斑犹虫食麻豆”,命有司捕之。 以福建行省参政蔡哲为御史台侍御史。 命户部增故元威顺王妻子及三大王力只哈帖木儿家属脱火思公主等,月给粮米。 庚戌(8月15日,农历七月廿四),降礼部侍郎黄肃为工部郎中,寻复以为工部侍郎。 命户部榜谕天下军民:凡有未占籍(填报户口)而不应役者,定期许自首。由是,应天府首籍者得户六百二十三,命军发卫所、民归有司、匠隶工部。 辛亥(8月16日,农历七月廿五),自癸巳至是日,不雨。 壬子(8月17日,农历七月廿六),上谕中书省臣曰:“北方已定,将班师,马数繁多,刍(chu喂牲畜的草)草宜预备。” 于是定议:应天、宁国等六府地近京师者,各输束草,每重租田一顷十六束,轻租田倍之;池州、安庆十六府地远者,输剉(cuo铡碎)草,重租一顷八包,轻租倍之。 命平章胡廷美往河南开封等府招集故元王保保所部亡散士卒,凡占籍在洪武元年者,听(接纳)为民,二年以後者,收入兵伍。 以江仲海为礼部侍郎,张亨为兵部侍郎,刘崧(同“嵩”)为职方郎中。 甲寅(8月19日,农历七月廿八),以翰林应奉陶凯为礼部尚书。 凯,字中立,台之临安人,博学、善属文(撰写文章),仕元为教官。国初,荐入朝,与修《元史》,选(派遣)教皇太子书,授翰林应奉。至是,擢为尚书。 礼官奏:“自今遣官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城隍诸神,春用惊蛰後三日,秋用秋分後三日,献官及陪祀执事官皆前期斋戒三日。至日清晨,上服皮弁服御奉天殿降香,中严,升御座以待。祭毕,献官回奏,解严,还宫。”从之。 丙辰(8月21日,农历七月三十),赐崇礼侯买的里八剌母、妃以下镀金银首饰凡六十副,(每)副九事(量词:件),纱、罗、布衣服凡六十袭(套),(每)袭七事。 山东自五月至是月,不雨。 青州蝗。 明升将吴友仁寇兴元,守将金兴旺出兵击却之。 明日,友仁复来攻,兴旺与战,面中流矢,拔矢复战,斩首数百级。时城中守兵才三千,友仁兵三万,兴旺以力寡敛兵入城,遣使间道走宝鸡取援兵。友仁乃围城决濠填堑,攻益急,兴旺婴城拒守(绕城固守),发巨砲擂石,敌兵多死伤者。 时大将军徐达在西安,得报即率师还屯益门镇。先令傅友德领兵三千径趋黑龙江,夜袭木槽关攻斗山寨,下令军中人持十炬燃于山上,友仁军见列炬起,大惊,乘夜遁去。 以中书省右丞杨宪为左丞,寻以罪伏诛。 宪,字希武,赐名“毕”,太原阳曲人,少从父宦寓(做官寄居)江南。丙申岁,上克金陵,宪上谒,上与语,悦之,令居幕府。 宪美姿(影印本写作“资”)仪,通《经》、《史》,有才辨。尝使苏州张士诚还,称旨(符合上意)除博士厅谘议,擢江南行省都事。时军国多事,征调日发,文书常委积(堆积),宪裁决明敏,人称其“能”。然为人深刻意忌(疑忌),有不足(满足)于己者,辄以计中伤之。 久之,出(出任)为浙东行省郎中,复往谕方国珍于四明,还升按察使,迁中书省参议。又出为江西行省参政,召入为司农卿。未几,参政中书省,寻改河南行省参政。 洪武二年,调山西。是年,召为中书省右丞,至是,迁左丞。 宪在上左右既久,熟于典故,而市(求取)权要宠,轻视同列,人莫敢与抗。 上未即位时,尝上书颂功德,因劝行督责之政,以求亲幸,上曰:“是欲使我失人心也!”不听。 宪与张昶同在中书,忌昶才出己右,欲构(诬陷)害之。 时东南尚未定,元都号令犹行于西北,昶尝闲暇与宪言:“吾故元臣也,勉留于此,意不能忘故君,而吾妻、子又皆在北方,存亡不可知。” 宪因钩摘其言,谓昶“谋叛”,且出昶手书讦(ji揭发)之,昶遂坐诛。 宪自是益无所惮,专恣日盛,下视僚辈,以为莫己。及又喜人佞(ning谄媚)己徇利者,多出其门下。 宪为司农卿时,浙西初平,宪以其民富实,欲厚敛以资国,因增其赋:(每)亩加为二亩,倍征其税。民不堪其苦,皆怨之。 上初不之知,有陈敦礼者,扬州人,善滑稽,号宪加赋为“楦(xuan本义:将物体中空部分撑大)田”。 其(杨宪)自山西入中书也,欲尽变易省中事:凡旧吏,一切罢去,更用己所亲信。阴欲持权,乃创(撰写)为《一统山河》,花押(于公文上草书签名)示僚吏,以观其从违。附己者即不次超擢(不受限制的越级提升),否者逐去之,人莫解其意。 一日,翰林编修陈桱(jing)入谒,宪以押字示之,桱即贺曰:“押字大贵,所谓只有天在上,更无山与齐者也。”宪大喜。後数日,即奏除桱为翰林待制,其专恣不法多类此。 既又刺(揭发)求(索取)汪广洋阴事,令侍御史刘炳、鄯某等劾奏之,广洋因免官还乡里。宪犹不以为慊(qie满足),使炳奏徙之海南,上不从。又教炳诬奏刑部侍郎左安善入人罪(冤无罪者有罪),上始觉其诬,下炳狱。炳不能隐,尽吐其实。 太史令刘基并发其奸状及诸阴事,上大怒,令群臣按问,宪辞伏(招供伏罪),遂与炳等皆伏诛。 上阅内藏(国库),慨然谓臣下曰:“此皆民力所供蓄积,为天下之用,吾何敢私?苟奢侈妄费,取一己之娱,殚(dan竭尽)耳目之乐,是以天下之积为一己之奉也!今天下已平,国家无事,封赏之外,正宜俭约,以省浮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