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票控税”的征管理念下,对于企业而言,有时候发票比现金更有效!于是乎会计每天经手的发票越来越多,拿捏不定的细节问题也逐日增多。 近日就看到河北QQ会员群中有会计朋友们如是问道: 能还是不能? 我们的建议退回重开。 不过诸如此类的细节问题,我们怎么说不重要,河北税局怎么说对于您来说才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们搜集近1年多来,河北12366关于发票的热点问题答复,供您参考!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内容压线/错格是否需要重新开具? 亿企赢提示: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将专用发票开具要求中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表述,改为“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单位和对公付款单位不一致,这样的发票合规吗? 发票计量单位必须填写吗?可以是英文字母吗? 手工发票还能使用吗? 发票收款人和复核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嘛? 对方已做账,无法退给我们原票,红字发票要怎么开呢? 我们河北增值税发票要怎么查询呢? 车辆购置税2017年开出发票2018年交是按7.5折吗? 来源:河北国税12366呼叫中心 整合:亿企赢 更多热点问题 (以下热点问题来自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河北会计仅供参考。) 冲红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在一张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金额范围内开具多张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纳税人丢失发票领购簿,应如何挂失及补办手续? 答:如发生丢失发票领用薄丢失,由税局核对相关信息后可直接补发,不必挂失处理,补办时按照办税指南“《发票领用簿》核发”流程,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2.《购票员授权委托证明书》(核发时提供,税务机关网站下载或办税服务厅表格区领取,在表格公章区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加盖私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3.购票员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复印)。 开具发票时,是否可以在同一张发票上选择不同税率的项目开具? 答:可以在同一张发票上自行选择不同税率的项目开具。 企业法定代表人未登记为购票员,是否可以去税务机关领用发票? 答:您好,根据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在前台实名领购发票。 纳税人首次购买的防伪税控系统支付的费用,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根据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目前暂无时间限制。 一般纳税人首次购买税控设备的费用,以及每年的技术维护费需全额抵减本季度属期增值税,应如何申报? 答:一般纳税人需要填写三张表格: 1、主表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本期需要抵减的税额; 2、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一行“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技术维护费”第二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所取得的税控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的可抵减总金额,第四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需要抵减的税额,该栏与主表23栏保持一致; 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选择01129914,该行第二列“本期发生额”和第四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与附表四填写保持一致。 在防伪税控系统申领增值税发票,选择办税服务厅领取的,申领状态为“已受理”,是不是就可以去领取发票了?如选择快递领取方式的,如何查询是否通过? 答:是的;申领状态描述显示为“4:网上申领成功”即为审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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