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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进行"贴身监督"

 纪法入门指引 2018-11-21

参加会议“贴身监督”。纪检监察组实行了对口联系制度和参加(列席)会议制度,每名同志负责联系2个单位,通过直接参加(列席)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进行“贴身监督”。对明显违反决策程序和有关纪律政策的决策事项,明确提出意见。

  事项报备“实时监督”。实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重一大”信息、婚丧喜庆事宜、信访问题等报备机制。对发现的单位工作存在失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要求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党组会议上进行深刻检查,并督查该单位建章立制,以杜绝监督盲区。

  分类施策“精准监督”。建立会议协商机制,一方面“融”入各单位,全面摸清各单位主要业务工作、管理模式和权力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各项制度规定,使监督工作不放“空炮”。

  事中检查“过程监督”。坚持以日常监督为主、专项检查为辅,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通过驻点办公机制,着重对综合监督单位一段时期以来的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梳理研判,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是否申报、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违规是否纠正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保证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公开透明、民主科学。(安徽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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