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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又一项医保惠民新政策来袭!

 李炳177 2018-11-22

为了保障我市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疾病就医基本需求,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疾病(以下简称慢病)管理,根据《关于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疾病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白人社发〔2018〕35号)文件精神,明确规定慢病是指临床诊断依据明确、病情相对稳定,确需在门诊长期治疗且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病。

目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疾病种暂定10种,具体包括:糖尿病(饮食控制无效、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和视网膜病变)、冠心病(包括日常用药、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症、慢性肾小球肾炎、高血压(Ⅱ、Ⅲ期)、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3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脑血管意外偏瘫、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并明确了慢病认定及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材料及备案流程、待遇及结算等事项。

市本级参保人员申请慢病待遇在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到白城市医院经病种认定,符合条件后,即可在白城市洮北区所属的明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幸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岭下镇中心卫生院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慢病治疗。据悉,目前有120人申请慢病待遇,已通过病种认定医院审核,正在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性疾病待遇后,将有效解决参保人员慢性疾病门诊费用负担,极大的缓解每个慢性疾病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更有助于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问题,社会影响意义重大。在下步工作中,市医保局将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扩大慢性疾病种范围,让更多的慢性疾病患者享受医保待遇。

◆信息来源:白城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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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李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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