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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要闻】海口中院领导做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系列访谈节目谈了这些成果

 铜鼓岭岭 2018-11-22

 2016年以来,海口两级法院以“三个90%”和“一个80%”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整章建制,开展专项行动,完善社会信用惩戒机制,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期走进《海南法治之声》的嘉宾是海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尊本和执行局局长蔡红曼,节目中就海口中院的执行工作情况作了介绍。

△从右至左:主持人艾阳,海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尊本,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蔡红曼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6日,海口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0399件,占全省法院受案数量的43.8%,结案43879件,结案率87.06%,执行到位金额57.11亿元。其中中院本级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712件,占全省中院受案数量的42.92%,结案5022件,结案率87.92%,执行到位金额29.46亿元。


海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文平坐镇指挥中心远程视频指挥集中执行行动

 

海口中院执行工作的举措如下: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坚强保障。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邀请市区人大代表70人次参与见证、监督法院执行行动,邀请10余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到中院视察执行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执行攻坚提供有力支持。全市法院按照“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院领导的管理职能,切实为执行工作解决实际困难,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亲自攻坚。


三是整章建制,积极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先后制定了《关于统一管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规定》等22项规章制度,为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工作操作规程,规范执行权运行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全力开展执行攻坚。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对249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罚款79.52万元,对69人限制出境,对12656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将   12679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8人。其中,中院本级共对18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罚款49.5万元,对16人限制出境,对1505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将1050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人。



海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尊本 部署集中执行行动任务

 

除此之外,海口中院海创新举措,在执行攻坚中推行“六个同步”工作法,从法院内部有效破解“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体制机制障碍,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首次执行与恢复执行案件同步执行,今年市中院终本案件合格率达96.06%。


二是执行风险预告知与财产保全同步推进,今年市中院受理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案件128件,保全率达到206.45%,同比增加137.63个百分点。


三是立审执相互监督与相互支持同步要求。近两年市中院执行局法官中,有7名法官轮岗交流到审判业务部门,同时从其他审判部门没有执行工作经历的法官中选派11名优秀法官到执行局工作。


四是终本案件执行回访与检察机关监督同步实施。目前,市检察院已经对中院3件终本案件提出检察建议,检察监督初见成效。


五是民事财产执行与刑事财产执行同步进行。自今年4月试行该项制度以来,审监庭共受理财产刑判项执行案件130件,执行到位金额约2007.93万元。


六是执行审务督查与纪律检查同步开展,对执行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现象或行为,真正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海口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蔡红曼向海口某公司出示搜查令

 

节目中,通过两位嘉宾对海口中院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举措和成效的介绍,听众朋友们深切感受到了海口中院在打击拒执犯罪、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保护弱势群体方面做出的不懈努力。下一步,海口中院将继续在执行工作、审判工作等各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步,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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