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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罪案例5则

 木香草堂 2018-11-23
少年犯罪案例5则 - ddmxbk - 木香关注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为网游盗窃6千元 检察院提醒加强法制教育

  近日,青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史某以涉嫌盗窃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调查发现,史某系未成年人,因打架被学校开除后,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整天混在网吧上网打游戏。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家里管教比较严格,没有足够的金钱来维持他上网的开销。史某就趁同村的村民外出务农家中无人之际,翻窗入室实施盗窃。20121月至3月期间,多次作案,共盗窃现金6900元,其中竟先后四次潜入同村村民家中进行盗窃,犯罪情节比较严重。虽然,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和从宽处罚的原则,注重对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挽救教育,但是本案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史某存在多次犯罪和盗窃罪中的从重情节两个方面因素,结合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增多的趋势,县检察院决定对史某执行逮捕决定。一方面,对史某起到教育惩戒的作用,另一方面,给其他正在犯罪或者有可能犯罪的未成年人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识淡薄,对于犯罪后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不甚了解,学校、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力度不够等,都是导致这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青川地震灾后重建基本完成,许多农村劳动力都进城务工,这些家庭的孩子成为了留守儿童,无人监管情况时有发生,经不住诱惑的这些未成年人极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结合县检察院的“八个一”工作措施,对全县每一名中学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十分必要。采取上法制课、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挂图等形式,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制意识,尽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福建平潭流水边防派出所抓获两名未成年吸毒男子

    近日,福建平潭流水边防派出所积极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维护辖区治安稳定的部署,通过勤巡逻、严排查,抓获两名未成年吸毒男子。
    5月25晚22时许,该所民警在巡逻至流水中学附近的一座民房门口,发现两名男青年形迹可疑遂上前进行询问。经询问两名男子一名男子叫王某、一名叫倪某,自称是平潭县流水镇本地人,王某还声称他们所站的这座房子就是他的家。王某的这一回答让该所民警起了疑心,因为王某所声称的房子,经民警日常走访了解户主人已经将全家搬到国外去,房子一直空着没人住,而且户主人不是姓王,而是姓郑。为了核实相关情况,该所民警依法将两名男子带回所里做进一步审查。
    经查,王某、倪某都是平潭县澳前镇人,都未满十八周岁,均辍学在家,因与流水中学一学生结怨,今晚过来想教训一下该学生,但是没有找到,就在刚才那座民房门口等的士准备回去,而后就被该所民警抓获。
    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两人不停程度出现脸色苍白,打呵欠,流鼻涕等症状,疑似吸毒人员。后该所民警分别对王某、倪某二人进行现场尿液检测,结果均呈阳性。在事实面前,王某、倪某均对在平潭城关一KTV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日前,经过平潭县公安局批准,该所对王某、倪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4天的处罚,因王某、倪某都未满十八周岁,予以拘留不执行。

 


两名16岁少年殴打抢劫小学生被绳之以法

  “六一”本是孩子们的节日,有两名16岁少年却对一名在校小学生实施抢劫。无极警方接警后迅速展开侦查,将两名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523日下午7时许,小学生亮亮(化名)放学回家路上被小东(化名)、小强(化名)拦住,拉到一块空地拳打脚踢,索要现金。后来小东、小强见亮亮没带钱,就随其回家找钱,翻箱倒柜却一无所获。听到门外有动静,两人赶紧跳墙逃跑。此时,亮亮母亲回到家中,亮亮并未对讲出实情。后来亮亮去街上,又碰到小东和小强,两人连哄带骗带亮亮去网吧玩。由于害怕,亮亮只好跟着两人步行来到县城一网吧。去网吧路上,小东、小强再一次打了亮亮,并索要现金1000元。三人在网吧住了一夜,524日早上,亮亮发现二人熟睡,赶紧逃出来,并随父亲到东侯坊刑警中队报案。
  此案发生后,在校师生、学生家长人心惶惶,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东侯坊刑警中队长孟浩立即向局领导汇报。由于此案严重影响在校学生的安全感,局领导要求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迅速开展工作,力争早日抓获犯罪嫌疑人。525日早上7时许,办案民警发现小东和小强在街上出现,迅速将二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原本与亮亮在同一所学校,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因无钱上网,打起了抢劫在校小学生的犯罪事实。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90
后少年团伙抢劫敲诈中学生 最小成员仅16

  光天化日下明火执仗抢劫,这样的行径竟出自于一群由“90后”组成的团伙之手。在这个由年轻人组成的犯罪团伙里,最大的出生于1991年,最小的只有16岁。领头的被捕时刚满18岁。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自号为“龙人帮”的他们盘踞在江苏省涟水县第三中学和第四中学一带,通过暴力、胁迫、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先后致1人重伤,10多人轻伤,另强奸犯罪3起,影响极其恶劣。
  如今,距离此案宣判的日期越来越近,冯某等11名嫌疑人年轻的面孔上少了庭审时的桀骜,更多的是对未来的迷茫。
  “这个由‘90后’组成的涉嫌犯罪团伙,令当地同龄人谈之色变,使群众深恶痛绝,只有罚当其罪,才能还社会以正气。”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张斌说。
  “(古惑仔)只要肯打,混得都很潇洒,也很有钱,开名车、住洋房、出入有人保护,还有美女相伴。很羡慕,也想像他们一样。”回忆起当时的想法,冯某的脸上仍有一丝向往的神情。
  20096月,冯某当时正上初三,16岁。一向学习不好,而且时常与同学打架的冯某,是老师眼中不折不扣的“坏孩子”。一次打架后,他觉得读书读不下去,便离开了第三中学。
  辍学后,冯某在浴室里干起了服务员的工作,月薪800元。但刚干了十几天就受不了苦辞职了。已经习惯县城生活的他不愿回家务农,与几个经历类似的“好友”整日流连于网吧和游戏机室,很快花光了在浴室打工挣的钱。
  没钱怎么玩乐?在网吧看的香港电影《古惑仔》给了他们启示。几人一拍即合,决定成立“公司”赚钱。冯某将“公司”命名为“集团”,租了一间民房,招来手下开始在熟悉的网吧敲诈同龄人。但“收入”一直不多,有时连方便面也难以保证,“公司”很快就散了伙。
  “集团”散伙后,冯某搬到旅社租房居住。得知他在外租房,往日同伴、第四中学的嵇某等人先后前来投靠。他们以中山路为中心,打架斗殴,四处敲诈勒索同龄人。
  在嵇某的建议下,冯某成立了“龙人帮”。“平时龙泉(即冯某)管我们,住宿、吃饭、刀棍什么的,都由他亲自负责,我们管下面的人;如果有事,他下命令,我们带下面的人做。”嵇某这样描述“龙人帮”内部的关系。
  20115月,“龙人帮”的成员人数超过30名。为了便于指挥,冯某在驻地凤凰旅社将“龙人帮”分成天、地、雄、鹰四堂,分设堂主,要求大家分堂不分心,并准许各堂自行发展成员。
  此外,冯某还制定了忠诚老大、讲义气等4条帮规,如有违反就予以开除。
  此后,冯某安排帮派成员向初中学生收取保护费,不断加码敲诈甚至抢劫——这些让三中、四中学生们胆寒的指令从冯某的嘴里发出,被手下“忠实”地执行。
  “我们在路上都是斜着走的,只要看谁不顺眼,就会上去揍他。”后来因不服管教被开除出帮的李想(化名)这样回忆。
  “龙人帮”被打掉后,曾被该团伙抢劫的中学生王峰(化名)拍手称快。他向记者回忆起这样一件事:他在路旁等车时碰上了冯某,刚下出租车的“龙泉”看到他拿着手机,张嘴就“借”,他只能乖乖奉上。冯某顺手递给了没手机的手下。
  “没了‘龙人帮’,我们上学感到安心很多。”曾经有些羡慕“帮主”的王峰说。
  侦办“龙人帮”案件形成的卷宗达76册之多,首批11名主要嫌疑人的起诉意见书就有34页。经查证,该团伙共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强奸罪等10项罪名40多起犯罪,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定。
  张冲(化名)与冯某前女友相识,冯某看见后,几次带人殴打。20112月的一天晚上,冯某带人将张冲从网吧拖至二环路古黄河边上30多分钟后,又挖深坑将张冲埋入,只留头部在外用树枝抽打为乐。几十分钟后将人拉出时,张冲已经无法言语。后因畏惧冯某等人,张冲没敢声张此事。
  20114月,冯某、尹某等人在租住地闲着无聊,便将相识的一初中女生骗来想发生关系。少女不从继而反抗,冯某先以斧头威胁,后又拿砍刀放在少女颈部相逼,后冯某等人对少女实施了轮奸。
  同龄人的忍让助长了“龙人帮”的气焰,毫无顾忌的“龙人帮”作案手段不断升级。十余人手持利刃争抢地盘;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有偿讨债;接受他人雇请摆平事端,在工地殴打工人;在公共场合调戏妇女、砍伤群众。
  201166日,“龙人帮”一伙正在凤凰旅社玩乐。冯某接到朋友电话称要在第四中学与人斗殴,邀其助战,冯某来不及携带武器,便立即带领冯某、嵇某、王某等人蜂拥而至。打斗中,一人伤势过重在医院不治身亡。当地警方接警初步查清案情后,极为震惊。
     警方抓获骨干成员时,查获大砍刀、鱼叉、刺刀等凶器数十把。
  “如果这帮‘小龙人’哪天与他人斗殴时,带着其中哪怕一件武器,真难以想象后果如何。”一名警方专案组成员回想起来不禁一身冷汗。

 


3
名少年为寻刺激盗窃多家店铺
 
  近期,宜春市商业中心的鼓楼广场多家店铺被盗。宜春袁州区灵泉派出民警在破获其他案件时,却意外找到这起连环盗窃案的线索,并迅速破案。
  204时左右,灵泉派出所巡警在该市东风路一带巡逻,经过一家服装专卖店时,发现两名年轻男子正在左顾右盼,神色慌张,且该店的玻璃已被敲碎。巡警立即将两名男子堵在店内,当场抓获一人。
  经审讯,该男子最终交代了5次偷盗行为。民警联想起近期辖区商店连续发生的7起盗窃案件,经过进一步调查,确认了这7起盗窃案件中的5件与这两名男子有关。
  据介绍,被抓的男子黄某今年2月刚满16岁,初中未读完就于今年3月辍学在家。随后在一家蛋糕店当学徒,但只上了两天班,黄某就不见了,父母也联系不到他。
  黄某离开蛋糕店后,就乘车来到新余,之后他就伙同新结识的两名新余少年(均为16)进行偷盗。被抓时,他负责进店里偷窃,另两人负责在店外放风。
  谈到作案动机,黄某竟称主要是觉得刺激好玩。某天下半夜,他和同伙用锤子敲碎一家皮草专卖店的玻璃,发现里面的监控器响了几分钟都没人过来,便大胆进入店内行窃,将店内的高档衣服和鞋子等物品统统都偷走,后来又故技重施多次偷窃成功。
  每次得手后,他们就把偷来的服装、鞋子等都卖给新余“城建宾馆”的老板娘邹某。不论几百元或上千元的衣服、鞋子,还是上万元的高档服饰皮草,邹某都只用每件100元来收购。之后,邹某又伙同其母简某将赃物在大街上摆摊卖出。有时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衣服被卖成了几十元的地摊货。日前,民警已在新余将邹某母女抓获,其对销赃行为供认不讳。
  据悉,这起连环偷窃案件,造成被盗店主损失初步统计为7万余元,现已追回赃款7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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