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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刷新“三观”的电子数据鉴定文书

 anyyss 2018-11-23

一、某案涉及的电子数据鉴定文书存在较多瑕疵


电子数据鉴定业务发展不过几年,其实并不特别成熟,加之电子数据鉴定场景多样化,相关法规、标准、技术规范也在不断完善中,一份电子数据鉴定文书出现一些瑕疵在所难免,只要不是实质性的错误,都是可以接受的。


近期某机构出具的刑事案件的电子数据鉴定文书还是刷新了疯人Lau三观,让疯人颇为感慨,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这份鉴定文书。


二、主要问题摘录


问题一:检材编号问题

该份鉴定文书中对检材进行了描述,记录了检材(电脑)的名称、PN号、SN号、性状、封装情况等,但并未对检材电脑或者该电脑的硬盘进行编号。可是在检验过程中,直接描述将编号为XXXX的检材……。当然这只是一个小瑕疵,可能是在鉴定文书编辑的时候,忘记在检材描述中声明对检材进行编号。


问题二:委托鉴定要求与鉴定过程、鉴定结论不符

该份鉴定文书明确了检材只有一台电脑,鉴定的委托要求是提取电脑硬盘中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而在鉴定过程中,当完成对电脑硬盘的数据提取后,又有如下描述:“通过互联网登陆嫌疑人邮箱,从收件箱中……”,做了对嫌疑人邮箱邮件的提取固定。而在鉴定结论中不但有提取到的检材硬盘中的数据,还有嫌疑人邮箱中提取的数据。委托鉴定要求与鉴定过程、鉴定结论不符。


在鉴定中,参杂了勘验的操作,可以说是一个低级失误。


问题三:鉴定过程描述技术细节存在歧义

该鉴定中对检材制作复制件并进行完整性校验时这样描述:“用XXX取证软件对检材硬盘进行MD5校验,得到校验值为0123456789ABCDEF(32位十六进制数);用XXX取证软件对检材制作镜像文件,生成镜像文件001.E01,进行数据保全,对001.E01进行MD5校验,校验值为0123456789ABCDEF(32位十六进制数),与检材MD5校验值相同。”这样表述明显是有歧义的:可以理解为镜像文件001.E01释放后其对应的磁盘MD5校验值为0123456789ABCDEF(32位十六进制数),这么理解,该鉴定文书表述就是正确的;但亦可理解为一个检材磁盘对应的001.E01镜像文件的MD5校验值为0123456789ABCDEF(32位十六进制数),那这就是明显错误的,因为一个磁盘的MD5校验值与其对应的E01镜像文件的MD5校验值不可能一样,一样的话,反而说明了镜像文件与检材硬盘内容不一样了!或许在鉴定文书中表述成使用XXX取证软件加载镜像文件001.E01,释放后其对应的磁盘校验值为0123456789ABCDEF(32位十六进制数)才更为准确。

鉴定文书中的歧义性描述,也是要注意避免的。


问题四:使用已声明废止的鉴定方法

该鉴定文书描述使用方法部分写明鉴定过程所有操作均是按照《电子物证数据恢复检验技术规范》(GA/T 826-2009)、《电子物证数据搜索检验技术规范》(GA/T 825-2009)的方法开展,可以确保结果的规范性、准确性。那么问题来了,我们看看问题在哪儿。

该份鉴定文书的出具时间是2018年,而公安部公报(2015年第4期)中发布了“公安部关于废止12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其中明确声明废止GA/T 825-2009 《电子物证数据搜索检验技术规范》,GA/T 826-2009 《电子物证数据恢复检验技术规范》,GA/T827-2009 《电子物证文件一致性检验技术规范》这三个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也就是说该电子数据鉴定过程使用了已废止的行业标准。这明显是存在问题的,而且可以说是重大问题。

其实这一条是附送给广大律师朋友的。


问题五:鉴定过程描述混乱

该鉴定文书记录鉴定过程,当制作完镜像后,用XXX取证软件工具对检材镜像文件001.E01进行检验,恢复删除文件多少多少个,可是下一步的描述又是使用XXX取证软件工具对硬盘内容进行搜索,检出与案件有关的文件多少多少个。疯人想不通,究竟操作对象是检材硬盘的镜像还是检材的硬盘。对鉴定文书审核的时候,这种问题发现不了吗?不过,这可以理解为瑕疵,只不过编辑文书的时候太不仔细了。


问题六:电子数据鉴定提取结果没有进行校验固定

该鉴定文书最后提取结果是这样描述的“以上检出所有数据文件使用封盘刻录方式刻录在编号为XXXX光盘中”。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您的结果校验呢?

按照GB/T 29360-2012 《电子物证数据恢复检验规程》和GB/T 29362-2012 《电子物证数据搜索检验规程》两个标准,都需要对检出数据的光盘计算完整性校验值(哈希值)。不过按照文书中使用的废止标准《电子物证数据恢复检验技术规范》(GA/T 826-2009)、《电子物证数据搜索检验技术规范》(GA/T 825-2009)来操作,确是不是必须计算完整性校验值的。但是使用废止标准已经是硬伤,结果没有进行完整性校验自然也是硬伤!


问题七:鉴定文书中没有鉴定人的签字

该鉴定文书中只有一名鉴定人签了名。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鉴定文书应当包括鉴定人的姓名、专业技术资格或者职称、签名。


三、还是要严谨规范

一份鉴定文书中有问题很常见,但是能够集中这么多问题同时出现,确实少见,这也刷新了疯人Lau的三观。

搞电子数据鉴定的大多是计算机专业出身的人,飘逸、随性是大多同仁的本质,可是电子数据鉴定兼有法律属性和技术属性,首要的还是严谨、规范、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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